约法八章
约法八章读音为 yuē fǎ bā zhāng。意思是: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新解放区的八项基本政策。1949年4月25日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的形式公布。主要内容为:(1)保护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2)保护民族工商农牧业。(3)没收官僚资本。(4)保护一切公私学校、医院、文化教育机关、体育场所和其他一切公益事业。(5)除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和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外,凡不持枪抵抗,不阴谋破坏的国民党各级政权组织的一切人员,一律不加俘虏,不加逮捕,不加侮辱。(6)一切散兵游勇,均应向当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政府投诚报到,交出武器。(7)有准备有步骤地废
繁体約法八章
拼音yuē fǎ bā zhāng
注音ㄩㄝ ㄈㄚˇ ㄅㄚ ㄓㄤ
词语解释
- 1.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新解放区的八项基本政策。1949年4月25日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的形式公布。主要内容为:(1)保护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2)保护民族工商农牧业。(3)没收官僚资本。(4)保护一切公私学校﹑医院﹑文化教育机关﹑体育场所和其他一切公益事业。(5)除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和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外,凡不持枪抵抗,不阴谋破坏的国民党各级政权组织的一切人员,一律不加俘虏,不加逮捕,不加侮辱。(6)一切散兵游勇,均应向当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政府投诚报到,交出武器。(7)有准备有步骤地废除封建的土地所有权制度;逐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改善人民生活。(8)保护外国侨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网络解释
- 约法八章
- 约法八章,汉语拼音yuē fǎ bā zhānɡ,是指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新解放区的八项基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