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举业
制举业读音为 zhì jǔ yè。意思是:指八股文。
繁体制舉業
拼音zhì jǔ yè
注音ㄓㄧˋ ㄐㄨˇ ㄧㄜˋ
词语分解
制举业zhì jǔ yè
词语解释:
指八股文。
分词解释:八股文:
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文体。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后四部分是正式议论,中股是全篇重心,在这四段中,都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合共八股,故名。文章题目摘自《四书》,所论内容必须根据朱熹《四书集注》,不许自由发挥。
举业:
为应科举考试而准备的学业。明清时专指八股文。
制举:
1.制订选拔贤才的方法。
2.唐代科举取士制度之一。除地方贡举外,由皇帝亲自诏试于殿廷称为“制举科”。简称“制举”或“制科”。宋代因之,如南宋绍兴年间开博学鸿词科。清代如康熙十七年﹑乾隆元年的两次博学鸿词科及清末的经济特科等,亦皆属制举性质。
3.后皇帝殿试进士亦称“制举”。参阅清顾炎武《日知录.制科》。
词语解释:
指八股文。
分词解释:八股文:
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文体。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后四部分是正式议论,中股是全篇重心,在这四段中,都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合共八股,故名。文章题目摘自《四书》,所论内容必须根据朱熹《四书集注》,不许自由发挥。
举业:
为应科举考试而准备的学业。明清时专指八股文。
制举:
1.制订选拔贤才的方法。
2.唐代科举取士制度之一。除地方贡举外,由皇帝亲自诏试于殿廷称为“制举科”。简称“制举”或“制科”。宋代因之,如南宋绍兴年间开博学鸿词科。清代如康熙十七年﹑乾隆元年的两次博学鸿词科及清末的经济特科等,亦皆属制举性质。
3.后皇帝殿试进士亦称“制举”。参阅清顾炎武《日知录.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