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奏
题奏读音为 tí zòu。意思是:1.谓上奏章。 2.题本﹑奏本的并称。
繁体題奏
拼音tí zòu
注音ㄊㄧˊ ㄗㄡˋ
词语分解
题奏tí zòu
词语解释:
1.谓上奏章。
2.题本﹑奏本的并称。
分词解释:奏本:
向皇帝奏事的文书:朱批奏本。
题本:
1.明清时的一种奏章。明制:凡兵刑钱粮﹑地方民务等大小公事皆用题本,由官员用印具题﹐送通政司转交内阁入奏。私事则用奏本,不准用印。清初行题本与奏折制,科道及在京满汉官员奏折均可直达宫门陈奏;军机处设立后,内外官员有紧急事务悉具奏折﹐即送军机处﹐而送通政司转达内阁的题本却成例行公事。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遂废题本,专用奏折,通政司亦一并裁撤。
2.谓上奏章。
并称:
1.一齐称道。
2.相提并论。
奏章:
向皇帝奏事的本章:奏章奉上而久无音信。
词语解释:
1.谓上奏章。
2.题本﹑奏本的并称。
分词解释:奏本:
向皇帝奏事的文书:朱批奏本。
题本:
1.明清时的一种奏章。明制:凡兵刑钱粮﹑地方民务等大小公事皆用题本,由官员用印具题﹐送通政司转交内阁入奏。私事则用奏本,不准用印。清初行题本与奏折制,科道及在京满汉官员奏折均可直达宫门陈奏;军机处设立后,内外官员有紧急事务悉具奏折﹐即送军机处﹐而送通政司转达内阁的题本却成例行公事。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遂废题本,专用奏折,通政司亦一并裁撤。
2.谓上奏章。
并称:
1.一齐称道。
2.相提并论。
奏章:
向皇帝奏事的本章:奏章奉上而久无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