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第一百零二章 史記卷一百一 袁盎晁錯列傳第四十一· 司馬遷著
袁盎〔一〕者,楚人也,字絲。父故為群盜,徙處安陵。高后時,盎嘗為呂祿舍人。及孝文帝即位,盎兄噲任盎為中郎。〔二〕
〔一〕索隱音如周禮「盎齊」,烏浪反。
〔二〕集解如淳曰:「盎為兄所保任,故得為中郎。」
絳侯為丞相,朝罷趨出,意得甚。上禮之恭,常自送之。〔一〕袁盎進曰:「陛下以丞相何如人?」上曰:「社稷臣。」盎曰:「絳侯所謂功臣,非社稷臣,社稷臣主在與在,〔二〕主亡與亡。〔三〕方呂后時,諸呂用事,擅相王,劉氏不絕如帶。是時絳侯為太尉,主兵柄,弗能正。呂后崩,大臣相與共畔諸呂,太尉主兵,適會其成功,所謂功臣,非社稷臣。丞相如有驕主色。陛下謙讓,臣主失禮,竊為陛下不取也。」後朝,上益莊,〔四〕丞相益畏。已而絳侯望袁盎曰:〔五〕「吾與而兄善,今兒廷毀我!」盎遂不謝。
〔一〕集解徐廣曰:「自,一作『目』。」
〔二〕集解如淳曰:「人主在時,與共治在時之事。」索隱按:如淳云「人主在時,與共理在時之事」也。
〔三〕集解如淳曰:「不以主亡而不行其政令。」索隱如淳云「不以人主亡而不行其政令」。按:如說為得。
〔四〕索隱莊,嚴也。
〔五〕正義望,怨也。
及絳侯免相之國,國人上書告以為反,徵繫清室,〔一〕宗室諸公莫敢為言,唯袁盎明絳侯無罪。絳侯得釋,盎頗有力。絳侯乃大與盎結交。
〔一〕集解漢書作「請室」。應劭曰:「請室,請罪之室,若今鍾下也。」如淳曰:「請室,獄也,若古刑於甸師氏也。」
淮南厲王朝,殺辟陽侯,居處驕甚。袁盎諫曰:「諸侯大驕必生患,可適削地。」上弗用。淮南王益橫。及棘蒲侯柴武太子謀反事覺,治,連淮南王,淮南王徵,上因遷之蜀,轞車傳送。袁盎時為中郎將,乃諫曰:「陛下素驕淮南王,弗稍禁,以至此,今又暴摧折之。淮南王為人剛,如有遇霧露行道死,陛下竟為以天下之大弗能容,有殺弟之名,柰何?」上弗聽,遂行之。
淮南王至雍,病死,聞,上輟食,哭甚哀。盎入,頓首請罪。上曰:「以不用公言至此。」盎曰:「上自寬,此往事,豈可悔哉!且陛下有高世之行者三,此不足以毀名。」上曰:「吾高世行三者何事?」盎曰:「陛下居代時,太后嘗病,三年,陛下不交睫,不解衣,湯藥非陛下口所嘗弗進。夫曾參以布衣猶難之,今陛下親以王者脩之,過曾參孝遠矣。夫諸呂用事,大臣專制,然陛下從代乘六傳馳不測之淵,〔一〕雖賁育之勇〔二〕不及陛下。陛下至代邸,西向讓天子位者再,南面讓天子位者三。夫許由一讓,而陛下五以天下讓,過許由四矣。且陛下遷淮南王,欲以苦其志,使改過,有司衛不謹,故病死。」於是上乃解,曰:「將柰何?」盎曰:「淮南王有三子,唯在陛下耳。」於是文帝立其三子皆為王。盎由此名重朝廷。
〔一〕集解瓚曰:「大臣共誅諸呂,禍福尚未可知,故曰不測也。」
〔二〕集解孟康曰:「孟賁、夏育,皆古勇者也。」索隱賁,孟賁;育,夏育也。尸子云「孟賁水行不避蛟龍,陸行不避兕虎」。戰國策曰「夏育叱呼駭三軍,身死庸夫」。高誘曰「育為申繻所殺」。賁音奔也。
袁盎常引大體慷慨。宦者趙同〔一〕以數幸,常害袁盎,袁盎患之。盎兄子種為常侍騎,〔二〕持節夾乘,說盎曰:〔三〕「君與鬥,廷辱之,使其毀不用。」孝文帝出,趙同參乘,袁盎伏車前曰:「臣聞天子所與共六尺輿者,皆天下豪英。今漢雖乏人,陛下獨奈何與刀鋸餘人載!」於是上笑,下趙同。趙同泣下車。
〔一〕集解徐廣曰:「漢書作『談』字。」
〔二〕索隱案:漢舊儀云「持節夾乘輿車騎從者云常侍騎」。
〔三〕集解徐廣曰:「說,一作『謀』。」
文帝從霸陵上,欲西馳下峻阪。袁盎騎,並車擥轡。上曰:「將軍怯邪?」盎曰:「臣聞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一〕百金之子不騎衡,〔二〕聖主不乘危而徼幸。今陛下騁六騑,〔三〕馳下峻山,如有馬驚車敗,陛下縱自輕,柰高廟、太后何?」上乃止。
〔一〕索隱案:張揖云「恐簷瓦墮中人」。或云臨堂邊垂,恐墮墜也。
〔二〕集解徐廣曰:「一作『行』。」駰案:服虔曰「自惜身,不騎衡」。如淳曰「騎,倚也。衡,樓殿邊欄楯也」。韋昭曰「衡,車衡」。索隱張晏云「衡木行馬也」。如淳云「騎音於岐反。衡,樓殿邊欄楯也」。韋昭云「衡,車衡也。騎音倚,謂跨之」。按:如淳之說為長。案:纂要云「宮殿四面欄,縱者云檻,橫者云楯」也。
〔三〕集解如淳曰:「六馬之疾若飛。」
上幸上林,皇后、慎夫人從。其在禁中,常同席坐。及坐,郎署長布席,〔一〕袁盎引卻慎夫人坐。〔二〕慎夫人怒,不肯坐。上亦怒,起,入禁中。盎因前說曰:「臣聞尊卑有序則上下和。今陛下既已立后,慎夫人乃妾,妾主豈可與同坐哉!適所以失尊卑矣。且陛下幸之,即厚賜之。陛下所以為慎夫人,適所以禍之。陛下獨不見『人彘』乎?」〔三〕於是上乃說,召語慎夫人。慎夫人賜盎金五十斤。
〔一〕正義蘇林云:「郎署,上林中直衛之署。」
〔二〕集解如淳曰:「盎時為中郎將,天子幸署,豫設供帳待之,故得卻慎夫人坐。」
〔三〕集解張晏曰:「戚夫人。」
然袁盎亦以數直諫,不得久居中,調為隴西都尉。〔一〕仁愛士卒,士卒皆爭為死。遷為齊相。徙為吳相,辭行,種謂盎曰:「吳王驕日久,國多姦。今苟欲劾治,彼不上書告君,即利劍刺君矣。南方卑溼,君能日飲,毋何,時說王曰毋反而已。如此幸得脫。」盎用種之計,吳王厚遇盎。
〔一〕集解如淳曰:「調選。」
盎告歸,道逢丞相申屠嘉,下車拜謁,丞相從車上謝袁盎。袁盎還,愧其吏,乃之丞相舍上謁,求見丞相。丞相良久而見之。盎因跪曰:「願請閒。」丞相曰:「使君所言公事,之曹與長史掾議,吾且奏之;即私邪,吾不受私語。」袁盎即跪說曰:「君為丞相,自度孰與陳平、絳侯?」丞相曰:「吾不如。」袁盎曰:「善,君即自謂不如。夫陳平、絳侯輔翼高帝,定天下,為將相,而誅諸呂,存劉氏;君乃為材官蹶張,遷為隊率,積功至淮陽守,非有奇計攻城野戰之功。且陛下從代來,每朝,郎官上書疏,未嘗不止輦受其言,言不可用置之,言可受採之,未嘗不稱善。何也?則欲以致天下賢士大夫。上日聞所不聞,明所不知,日益聖智;君今自閉鉗天下之口而日益愚。夫以聖主責愚相,君受禍不久矣。」丞相乃再拜曰:「嘉鄙野人,乃不知,將軍幸教。」引入與坐,為上客。
盎素不好晁錯,晁錯所居坐,盎去;盎坐,錯亦去:兩人未嘗同堂語。及孝文帝崩,孝景帝即位,晁錯為御史大夫,使吏案袁盎受吳王財物,抵罪,詔赦以為庶人。
吳楚反,聞,晁錯謂丞史曰:〔一〕「夫袁盎多受吳王金錢,專為蔽匿,言不反。今果反,欲請治盎宜知計謀。」丞史曰:「事未發,治之有絕。〔二〕今兵西鄉,治之何益!且袁盎不宜有謀。」〔三〕晁錯猶與未決。人有告袁盎者,袁盎恐,夜見竇嬰,為言吳所以反者,願至上前口對狀。竇嬰入言上,上乃召袁盎入見。晁錯在前,及盎請辟人賜閒,錯去,固恨甚。袁盎具言吳所以反狀,以錯故,獨急斬錯以謝吳,吳兵乃可罷。其語具在吳事中。使袁盎為太常,竇嬰為大將軍。兩人素相與善。逮吳反。諸陵長者長安中賢大夫爭附兩人,車隨者日數百乘。
〔一〕集解如淳曰:「百官表御史大夫有兩丞。丞史,丞及史也。」
〔二〕集解如淳曰:「事未發之時治之,乃有所絕。」索隱案:謂有絕吳反心也。
〔三〕集解如淳曰:「盎大臣,不宜有姦謀。」
及晁錯已誅,袁盎以太常使吳。吳王欲使將,不肯。欲殺之,使一都尉以五百人圍守盎軍中。袁盎自其為吳相時,(嘗)有從史嘗盜愛盎侍兒,〔一〕盎知之,弗泄,遇之如故。人有告從史,言「君知爾與侍者通」,乃亡歸。袁盎驅自追之,遂以侍者賜之,復為從史。及袁盎使吳見守,從史適為守盎校尉司馬,乃悉以其裝齎置二石醇醪,會天寒,士卒飢渴,飲酒醉,西南陬卒皆臥,司馬夜引袁盎起,曰:「君可以去矣,吳王期旦日斬君。」盎弗信,曰:「公何為者?」司馬曰:「臣故為從史盜君侍兒者。」盎乃驚謝曰;「公幸有親〔二〕,吾不足以累公。」司馬曰:「君弟去,臣亦且亡,辟吾親,〔三〕君何患!」乃以刀決張,〔四〕道〔五〕從醉卒(直)隧〔直〕出。司馬與分背,袁盎解節毛懷之,〔六〕杖,步行七八里,明,見梁騎,騎馳去,〔七〕遂歸報。
〔一〕集解文穎曰:「婢也。」
〔二〕集解文穎曰:「言汝有親老。」
〔三〕集解如淳曰:「藏匿吾親,不使遇害也。」索隱案:張晏云「辟,隱也。言自隱辟親,不使遇禍也」。
〔四〕集解音帳。索隱案:帳,軍幕也。決之以出也。
〔五〕集解如淳曰:「決開當所從亡者之道。」
〔六〕集解如淳曰:「不欲令人見也。」
〔七〕集解文穎曰:「梁騎擊吳楚者也。或曰得梁馬馳去也。
吳楚已破,上更以元王子平陸侯禮為楚王,袁盎為楚相。嘗上書有所言,不用。袁盎病免居家,與閭里浮沈,相隨行,鬥雞走狗。雒陽劇孟嘗過袁盎,盎善待之。安陵富人有謂盎曰:「吾聞劇孟博徒,〔一〕將軍何自通之?」盎曰:「劇孟雖博徒,然母死,客送葬車千餘乘,此亦有過人者。且緩急人所有。夫一旦有急叩門,不以親為解,〔二〕不以存亡為辭,天下所望者,獨季心、劇孟耳。今公常從數騎,〔三〕一旦有緩急,寧足恃乎!」罵富人,弗與通。諸公聞之,皆多袁盎。
〔一〕集解如淳曰:「博盪之徒。」或曰博戲之徒。
〔二〕集解張晏曰:「不語云『親不聽』也。」瓚曰:「凡人之於赴難濟危,多以有父母為解,而孟兼行之。」索隱案:謂不以親為辭也。今此云解者,亦謂不以親在而自解。
〔三〕集解徐廣曰:「常,一作『詳』。」
袁盎雖家居,景帝時時使人問籌策。梁王欲求為嗣,袁盎進說,其後語塞。〔一〕梁王以此怨盎,曾使人刺盎。刺者至關中,問袁盎,諸君譽之皆不容口。乃見袁盎曰:「臣受梁王金來刺君,君長者,不忍刺君。然後刺君者十餘曹,〔二〕備之!」袁盎心不樂,家又多怪,乃之棓生〔三〕所問占。還,梁刺客後曹輩果遮刺殺盎安陵郭門外。
〔一〕索隱按鄒氏云「塞」當作「露」,非也。案:以盎言不宜立弟之義,其後立梁王之語塞絕也。
〔二〕集解如淳曰:「曹,輩也。」
〔三〕集解徐廣曰:「棓,一作『服』。」駰案:文穎曰「棓音陪。秦時賢士,善術者」。索隱文穎云棓音陪。韋昭云棓,姓也。
晁錯〔一〕者,潁川人也。學申商刑名於軹張恢先所,〔二〕與雒陽宋孟及劉禮同師。以文學為太常掌故。〔三〕
〔一〕索隱上音朝,下音厝,一如字讀。案:朝氏出南陽,今西鄂晁氏,謂子朝之後也。
〔二〕集解徐廣曰:「先即先生。」索隱軹張恢生所。軹縣人張恢先生所學申商之法。
〔三〕集解應劭曰:「掌故,百石吏,主故事。」索隱服虔云「百石卒吏」。漢舊儀云「太常博士弟子試射策,中甲科補郎,中乙科補掌故」也。
錯為人陗直刻深。〔一〕孝文帝時,天下無治尚書者,獨聞濟南伏生故秦博士,治尚書,年九十餘,老不可徵,乃詔太常使人往受之。太常遣錯受尚書伏生所。〔二〕還,因上便宜事,以書稱說。詔以為太子舍人、門大夫、家令。〔三〕以其辯得幸太子,太子家號曰「智囊」。數上書孝文時,言削諸侯事,及法令可更定者。書數十上,孝文不聽,然奇其材,遷為中大夫。當是時,太子善錯計策,袁盎諸大功臣多不好錯。
〔一〕集解韋昭曰:「術岸高曰峭。」瓚曰:「陗峻。」索隱案:韋昭注本無「術」字。或云術,道路也。峭,七笑反。峭,峻也。
〔二〕正義衛宏詔定古文尚書序云:「徵之,老不能行,遣太常掌故晁錯往讀之。年九十餘,不能正言,言不可曉,使其女傳言教錯。齊人語多與潁川異,錯所不知者凡十二三,略以其意屬讀而已也。」
〔三〕集解服虔曰:「太子稱家。」瓚曰:「茂陵書太子家令秩八百石。」
景帝即位,以錯為內史。錯常數請閒言事,輒聽,寵幸傾九卿,〔一〕法令多所更定。丞相申屠嘉心弗便,力未有以傷。內史府居太上廟壖中,門東出,不便,錯乃穿兩門南出,鑿廟壖垣。〔二〕丞相嘉聞,大怒,欲因此過為奏請誅錯。錯聞之,即夜請閒,具為上言之。丞相奏事,因言錯擅鑿廟垣為門,請下廷尉誅。上曰:「此非廟垣,乃壖中垣,不致於法。」丞相謝。罷朝,怒謂長史曰:「吾當先斬以聞,乃先請,為兒所賣,固誤。」丞相遂發病死。錯以此愈貴。
〔一〕集解徐廣曰:「九,一作『公』。」
〔二〕索隱上音乃戀反。謂牆外之短垣也。又音而緣反。正義上,人緣反。壖者,廟內垣外游地也。
遷為御史大夫,請諸侯之罪過,削其地,〔一〕收其枝郡。奏上,上令公卿列侯宗室集議,莫敢難,獨竇嬰爭之,由此與錯有卻。錯所更令三十章,諸侯皆諠譁疾晁錯。錯父聞之,從潁川來,謂錯曰:「上初即位,公為政用事,侵削諸侯,別疏人骨肉,人口議〔二〕多怨公者,何也?」晁錯曰:「固也。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廟不安。」錯父曰:「劉氏安矣,而晁氏危矣,吾去公歸矣!」遂飲藥死,曰:「吾不忍見禍及吾身。」死十餘日,吳楚七國果反,以誅錯為名。及竇嬰、袁盎進說,上令晁錯衣朝衣斬東市。
〔一〕集解徐廣曰:「一云言景帝曰『諸侯或連數郡,非古之制,非久長策,不便,請削之』,上令公卿云云。」
〔二〕集解徐廣曰:「一作『讙』。」
晁錯已死,謁者僕射鄧公〔一〕為校尉,擊吳楚軍為將。還,上書言軍事,謁見上。上問曰:「道軍所來,〔二〕聞晁錯死,吳楚罷不?」鄧公曰:「吳王為反數十年矣,發怒削地,以誅錯為名,其意非在錯也。且臣恐天下之士噤口,〔三〕不敢復言也!」上曰:「何哉?」鄧公曰:「夫晁錯患諸侯彊大不可制,故請削地以尊京師,萬世之利也。計畫始行,卒受大戮,內杜忠臣之口,外為諸侯報仇,臣竊為陛下不取也。」於是景帝默然良久,曰:「公言善,吾亦恨之。」乃拜鄧公為城陽中尉。
〔一〕正義漢書作「鄧先」。孔文祥云名先。
〔二〕集解如淳曰:「道路從吳軍所來也。」瓚曰:「道,由也。」
〔三〕索隱上音其錦反,又音其禁反。
鄧公,成固人也,〔一〕多奇計。建元中,上招賢良,公卿言鄧公,時鄧公免,起家為九卿。一年,復謝病免歸。其子章以脩黃老言顯於諸公閒。
〔一〕正義梁州成固縣也。括地志云:「成固故城在梁州成固縣東六里,漢城固城也。」
太史公曰:袁盎雖不好學,亦善傅會,仁心為質,引義慷慨。遭孝文初立,資適逢世。〔一〕時以變易,〔二〕及吳楚一說,說雖行哉,然復不遂。好聲矜賢,竟以名敗。晁錯為家令時,數言事不用;後擅權,多所變更。諸侯發難,不急匡救,欲報私讎,反以亡軀。語曰「變古亂常,不死則亡」,豈錯等謂邪!
〔一〕集解張晏曰:「資,才也。適值其世,得騁其才。」
〔二〕集解張晏曰:「謂景帝立。」
【索隱述贊】袁絲公直,亦多附會。攬轡見重,卻席翳賴。朝錯建策,屢陳利害。尊主卑臣,家危國泰。悲彼二子,名立身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