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歌赋>国学名著>後漢書 李賢注>第十六章 後漢書卷十四 宗室四王三侯列傳第四

《後漢書 李賢注》第十六章 後漢書卷十四 宗室四王三侯列傳第四· 範燁編繏李賢等注

齊武王縯字伯升,〔一〕光武之長兄也。性剛毅,慷慨有大節。自王莽篡漢,常憤憤,懷復社稷之慮,不事家人居業,傾身破產,交結天下雄俊。

  〔一〕 縯,引也,音衍。

  莽末,盜賊群起,南方尤甚。伯升召諸豪傑計議曰:「王莽暴虐,百姓分崩。今枯旱連年,兵革並起。〔一〕此亦天亡之時,復高祖之業,定萬世之秋也。」眾皆然之。於是分遣親客,使鄧晨起新野,光武與李通、李軼起於宛。伯升自發舂陵子弟,合七八千人,部署賓客,自稱柱天都部。〔二〕使宗室劉嘉往誘新市、平林兵王匡、陳牧等,合軍而進,屠長聚及唐子鄉,殺湖陽尉,進拔棘陽,因欲攻宛。至小長安,與王莽前隊大夫甄阜、屬正梁丘賜戰。時天密霧,漢軍大敗,姊元弟仲皆遇害,宗從死者數十人。伯升復收會兵眾,還保棘陽。

  〔一〕 東觀記曰:「王莽末年,天下大旱,蝗蟲蔽天,盜賊群起,四方潰畔。」

  〔二〕 柱天者,若天之柱也。都部者,都統其眾也。

  阜、賜乘勝,留輜重於藍鄉,〔一〕引精兵十萬南渡黃淳水〔二〕,臨(泚)〔沘〕水,阻兩川閒為營,絕後橋,示無還心。新巿、平林見漢兵數敗,阜、賜軍大至,各欲解去,伯升甚患之。會下江兵五千餘人至宜秋,〔三〕乃往為說合從之埶,下江從之。語在王常傳。伯升於是大饗軍士,設盟約。休卒三日,分為六部,潛師夜起,襲取藍鄉。盡獲其輜重。明旦,漢軍自西南攻甄阜,下江兵自東南攻梁丘賜。至食時,賜陳潰,阜軍望見散走,漢兵急追之,卻迫黃淳水,斬首溺死者二萬餘人,遂斬阜、賜。

  〔一〕 比陽縣有藍鄉。

  〔二〕 酈元注水經曰:「(諸)〔赭〕水二湖流注,合為黃水,又南經棘陽縣之黃淳聚,又謂之黃淳水。」在今唐州湖陽縣。蕭該音「淳」作「諄」者誤。

  〔三〕 宜秋,聚名,在沘陽縣。

  王莽納言將軍嚴尤、秩宗將軍陳茂聞阜、賜軍敗,引欲據宛,伯升乃陳兵誓眾,焚積聚,破釜甑,鼓行而前,〔一〕與尤、茂遇育陽下,戰,大破之,斬首三千餘級。尤、茂棄軍走,伯升遂進圍宛,自號柱天大將軍。王莽素聞其名,大震懼,購伯升邑五萬戶,黃金十萬斤,位上公。使長安中官署及天下鄉亭皆畫伯升像於塾,旦起射之。〔二〕

  〔一〕 破釜甑,示必死也。鼓行而前,言無所畏也。史記曰:「項羽北救趙,渡河,沈船破釜甑。」

  〔二〕 蕭該音義亦作「塾」,引字林「塾,門側堂也」。東觀記、續漢書並作「埻」。說文云「射臬也」。廣雅「埻,的也」。埻音之允反。

  自阜、賜死後,百姓日有降者,眾至十餘萬。諸將會議立劉氏以從人望,豪傑咸歸於伯升。而新巿、平林將帥樂放縱,憚伯升威明而貪聖公懦弱,先共定策立之,然後使騎召伯升,示其議。伯升曰:「諸將軍幸欲尊立宗室,其德甚厚,然愚鄙之見,竊有未同。今赤眉起青、徐,眾數十萬,聞南陽立宗室,恐赤眉復有所立,如此,必將內爭。今王莽未滅,而宗室相攻,是疑天下而自損權,非所以破莽也。且首兵唱號,鮮有能遂,陳勝、項籍,即其事也。舂陵去宛三百里耳,未足為功。遽自尊立,為天下準的,使後人得承吾敝,〔一〕非計之善者也。今且稱王以號令。若赤眉所立者賢,相率而往從之;若無所立,破莽降赤眉,然後舉尊號,亦未晚也。願各詳思之。」諸將多曰「善」。將軍張卬拔劍擊地曰:「疑事無功。〔二〕今日之議,不得有二。」眾皆從之。

  〔一〕 前書宋義曰:「戰勝則兵疲,我承其敝。」

  〔二〕 史記曰,趙武靈王欲被胡服,肥義曰:「疑事無功,疑行無名。」

  聖公既即位,拜伯升為大司徒,封漢信侯。由是豪傑失望,多不服。平林後部攻新野,不能下。新野宰登城言曰:〔一〕「得司徒劉公一信,願先下。」及伯升軍至,即開城門降。五月,伯升拔宛。六月,光武破王尋、王邑。自是兄弟威名益甚。

  〔一〕 王莽改令長為宰,東觀記曰,其宰潘臨也。

  更始君臣不自安,遂共謀誅伯升,乃大會諸將,以成其計。更始取伯升寶劍視之,繡衣御史申屠建隨獻玉玦,〔一〕更始竟不能發。及罷會,伯升舅樊宏謂伯升曰:「昔鴻門之會,范增舉玦以示項羽。〔二〕今建此意,得無不善乎?」伯升笑而不應。初,李軼諂事更始貴將,〔三〕光武深疑之,常以戒伯升曰:「此人不可復信。」又不受。

  〔一〕 繡衣御史,武帝置,衣繡者,尊寵之也。玦,決也。令早決斷。

  〔二〕 史記曰:「項王留沛公飲,項伯東向坐,范增南向坐,沛公北向坐。范增數目項王,舉所佩玉玦者三,項王默然不應。」鴻門,地名,在新豐東七十里。

  〔三〕 貴將,朱鮪等也。

  伯升部將宗人劉稷,數陷陳潰圍,勇冠三軍。時將兵擊魯陽〔一〕,聞更始立,怒曰:「本起兵圖大事者,伯升兄弟也,今更始何為者邪?」更始君臣聞而心忌之,以稷為抗威將軍,稷不肯拜。更始乃與諸將陳兵數千人,先收稷,將誅之,伯升固爭。李軼、朱鮪因勸更始并執伯升,即日害之。

  〔一〕 魯陽,縣,屬南(郡)〔陽〕,今汝州魯山縣也。

  有二子。建武二年,立長子章為太原王,興為魯王。十一年,徙章為齊王。十五年,追謚伯升為齊武王。

  章少孤,光武感伯升功業不就,撫育恩愛甚篤,以其少貴,欲令親吏事,故使試守平陰令,〔一〕遷梁郡太守。〔二〕立二十一年薨,謚曰哀王。子煬王石嗣。建武二十七年,石始就國。三十年,封石弟張為下博侯。永平十四年,封石二子為鄉侯。石立二十四年薨,子晃嗣。

  〔一〕 試守者,稱職滿歲為真。平陰,縣,屬河南郡。應劭云在平津南,故曰平陰。魏文帝改為河陰。故城在今洛陽縣東北。濟州平陰縣東北五里亦有平陰故城。

  〔二〕 今宋州也。

  下博侯張以善論議,十六年,與奉車都尉竇固等〔一〕並出擊匈奴,後進者多害其能,數被譖訴。建初中卒,肅宗下詔褒揚之,復封張子它人奉其祀。

  〔一〕 續漢志:「奉車都尉,比二千石,無員,掌御乘輿車。」

  晃及弟利侯剛與母太姬宗更相誣告。章和元年,有司奏請免晃、剛爵為庶人,徙丹陽。〔一〕帝不忍,下詔曰:「朕聞人君正屏,有所不聽。〔二〕宗尊為小君,〔三〕宮衛周備,出有輜軿之飾,〔四〕入有牖戶之固,殆不至如譖者之言。〔五〕晃、剛愆乎至行,濁乎大倫,〔六〕甫刑三千,莫大不孝。朕不忍置之于理,其貶晃爵為蕪湖侯,〔七〕削剛戶三千。於戲!小子不勗大道,控于法理,以墮宗緒。〔八〕其遣謁者收晃及太姬璽綬。」晃立十七年而降爵。晃卒,子無忌嗣。

  〔一〕 丹陽,(故)郡,〔故〕城在今潤州江寧縣東南。

  〔二〕 白虎通曰:「所以設屏何?以自障也,示不極臣下之敬也。天子德大,故外屏;諸侯德小,故內屏。」

  〔三〕 諸侯之妻曰小君。

  〔四〕 輜軿,有擁蔽之車也。列女傳曰:「齊孝公華孟姬謂公曰:『妾聞妃后踰閾必乘安車輜軿,下堂必從傅母保阿,進退則鳴玉佩,內飾則結綢繆,所以正心一意,自斂制也。』」

  〔五〕 何休注公羊傳曰:「如其事曰訴,加誣焉曰譖。」

  〔六〕 濁猶汙也。倫,理也。孔子曰:「欲潔其身而亂大倫。」

  〔七〕 蕪湖。解見章紀。

  〔八〕 控,引也。墮,毀也。

  帝以伯升首創大業,而後嗣罪廢,心常愍之。時北海亦絕無後。及崩,遺詔令復二國。永元二年,乃復封無忌為齊王,是為惠王。立五十二年薨,子頃王喜嗣。立五年薨,子承嗣。建安十一年,國除。

  論曰:大丈夫之鼓動拔起,其志致蓋遠矣。若夫齊武王之破家厚士,豈游俠下客之為哉!〔一〕其慮將存乎配天之絕業,而痛明堂之不祀也。〔二〕及其發舉大謀,在倉卒擾攘之中,使信先成於敵人,〔三〕赦岑彭以顯義,〔四〕若此足以見其度矣。志高慮遠,禍發所忽。〔五〕嗚呼!古人以蜂蠆為戒,〔六〕蓋畏此也。詩云:「敬之敬之,命不易哉!」〔七〕

  〔一〕 下客謂毛遂、馮煖之徒也。

  〔二〕 王者以遠祖配天,以父配上帝於明堂,將以存其絕業,復其祭祀。

  〔三〕 新野宰潘臨云,請劉公一信而降。

  〔四〕 初,彭守宛,食盡降漢,諸將欲誅之。伯升曰:「今舉大事,當表義士,不如封之以勸其後。」更始封彭為歸德侯。

  〔五〕 謂不用樊宏、光武之言。忽,輕也。司馬相如曰「禍故多臧於隱微,而發於人之所忽」也。

  〔六〕 蠆,蝎也。左傳臧文仲謂魯君曰:「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而況國乎!」

  〔七〕 詩周頌也。

  北海靖王興,建武二年封為魯王,嗣光武兄仲。

  初,南頓君娶同郡樊重女,字嫺都。〔一〕嫺都性婉順,自為童女。不正容服不出於房,宗族敬焉,生三男三女:長男伯升,次仲,次光武;長女黃,次元,次伯姬。皇妣以初起兵時病卒,宗人樊巨公收斂焉。建武二年,封黃為湖陽長公主,伯姬為寧平長公主。元與仲俱歿於小長安,追爵元為新野長公主,十五年,追謚仲為魯哀王。

  〔一〕 嫺,胡閒反。說文:「嫺,雅也。」

  興其歲試守緱氏令。為人有明略,善聽訟,甚得名稱。遷弘農太守,亦有善政。〔一〕視事四年,上疏乞骸骨,徵還京師,奉朝請。二十七年,始就國。明年,以魯國益東海,〔二〕故徙興為北海王。三十年,封興子復為臨邑侯。〔三〕中元二年,又封興二子為縣侯。顯宗器重興,每有異政,輒乘驛問焉。立三十九年薨,子敬王睦嗣。

  〔一〕 續漢書曰:「弘農縣吏張申有伏罪,興收申案論,郡中震慄。時年旱,分遣文學循行屬縣,理冤獄,宥小過,應時甘雨降澍。」

  〔二〕 續漢書曰:「二郡二十九縣,租入倍諸王也。」

  〔三〕 臨邑,縣,屬東(海)〔郡〕,故城在今(濟)〔齊〕州東,亦名馬坊城也。

  睦少好學,博通書傳,光武愛之,數被延納。顯宗之在東宮,尤見幸待,入侍諷誦,出則執轡。〔一〕中興初,禁網尚闊,而睦性謙恭好士,千里交結,自名儒宿德,莫不造門,由是聲價益廣。永平中,法憲頗峻,睦乃謝絕賓客,放心音樂。然性好讀書,常為愛翫。歲終,遣中大夫奉璧朝賀,〔二〕召而謂之曰:「朝廷設問寡人,〔三〕大夫將何辭以對?」使者曰:「大王忠孝慈仁,敬賢樂士。臣雖螻蟻,敢不以實?」睦曰:「吁,子危我哉!〔四〕此乃孤幼時進趣之行也。〔五〕大夫其對以孤襲爵以來,志意衰惰,聲色是娛,犬馬是好。」使者受命而行。其能屈申若此。

  〔一〕 乘輿,尊者居中,執轡在左。

  〔二〕 中大夫,王國官也。續漢志曰:「中大夫,比六百石,無員,掌奉王使京都奉璧賀正月,及使諸國。本皆持節,後去節。」爾雅曰:「肉倍好謂之璧。」好,孔也。

  〔三〕 朝廷謂天子也。

  〔四〕 吁音虛。孔安國注尚書曰:「吁者,疑怪之聲也。」

  〔五〕 東觀記、續漢書並云「是吾幼時狂惷之行也」。

  初,靖王薨,悉推財產與諸弟,雖王車服珍寶非列侯制,皆以為分,然後隨以金帛贖之。睦能屬文,作春秋旨義終始論及賦頌數十篇。又善史書,當世以為楷則。及寢病,帝驛馬令作草書尺牘十首〔一〕。立十年薨,子哀王基嗣。

  〔一〕 說文云:「牘,書版也。」蓋長一尺,因取名焉。

  永平十八年,封基二弟為縣侯,二弟為鄉侯。建初二年,又封基弟毅為平望侯。基立十四年薨,無子,肅宗憐之,不除其國。

  永元二年,和帝封睦庶子斟鄉侯威為北海王,奉睦後。立七年,威以非睦子,又坐誹謗,檻車徵詣廷尉,道自殺。

  永初元年,鄧太后復封睦孫壽光侯普為北海王,是為頃王。延光二年,復封睦少子為亭侯。普立〔十〕七年薨,子恭王翼嗣;立十四年薨,子康王嗣,無後,建安十一年,國除。

  初,臨邑侯復好學,能文章。永平中,每有講學事,輒令復典掌焉。與班固、賈逵共述漢史,傅毅等皆宗事之。復子騊駼及從兄平望侯毅,並有才學。永寧中,鄧太后召毅及騊駼入東觀,與謁者僕射劉珍〔一〕著中興以下名臣列士傳。騊駼又自造賦、頌、書、論凡四篇。

  〔一〕 與平望侯毅並在文苑傳。

  趙孝王良字次伯,光武之叔父也。平帝時舉孝廉,為蕭令。光武兄弟少孤,良撫循甚篤。及光武起兵,以事告,良大怒,〔一〕曰:「汝與伯升志操不同,今家欲危亡,而反共謀如是!」既而不得已,從軍至小長安,漢兵大敗,良妻及二子皆被害。〔二〕更始立,以良為國三老,從入關。更始敗,良聞光武即位,乃亡奔洛陽。建武二年,封良為廣陽王。五年,徙為趙王,始就國。十三年,降為趙公。頻歲來朝。十七年,薨于京師。凡立十六年。子節王栩嗣。〔三〕建武三十年,封栩二子為鄉侯。建初二年,復封栩十子為亭侯。

  〔一〕 東觀記曰:「光武初起兵,良搏手大呼曰:『我欲詣納言嚴將軍。』叱上起去。出閣,令人視之。還白方坐啗脯,良復讙呼。上言『不可讙露』。明旦欲去,前白良曰:『欲竟何時詣嚴將軍所?』良意下,曰:『我為詐汝耳,當復何苦乎?』」

  〔二〕 續漢書曰:「阜、賜移書於良曰:『老子不率宗族,單絝騎牛,哭且行,何足賴哉!』」

  〔三〕 栩音況羽反。

  栩立四十年薨,子頃王商嗣。永元三年,封商三弟為亭侯。元年,封商四子為亭侯。

  商立二十三年薨,子靖王宏〔嗣〕。立十二年薨,子惠王乾嗣。

  元初五年,封乾二弟為亭侯。是歲,趙相奏乾居父喪私娉小妻,〔一〕又白衣出司馬門,坐削中丘縣。〔二〕時郎中南陽程堅素有志行,拜為乾傅。堅輔以禮義,乾改悔前過,堅列上,復所削縣。本初元年,封乾一子為亭侯。乾立四十八年薨,子懷王豫嗣。豫薨,子獻王赦嗣。赦薨,子珪嗣,建安十八年徙封博陵王。立九年,魏初以為崇德侯。

  〔一〕 小妻,妾也。

  〔二〕 王宮門有兵衛,亦為司馬門。東觀記曰:「乾私出國,到魏郡鄴、易陽,止宿亭,令奴金盜取亭席,金與亭佐孟常爭言,以刃傷常,部吏追逐,乾藏逃,金絞殺之,懸其屍道邊樹。相國舉奏,詔書削〔中丘〕。」中丘,縣,屬趙國,故城在今邢州內丘縣西。隨室諱「忠」,故改為「內」焉。

  城陽恭王祉字巨伯,〔一〕光武族兄舂陵康侯敞之子也。

  〔一〕 東觀記:「初名終,後改為祉。」

  敞曾祖父節侯買,以長沙定王子封於零道之舂陵鄉,為舂陵侯。買卒,子戴侯熊渠嗣。熊渠卒,子考侯仁嗣。仁以舂陵地埶下溼,山林毒氣,上書求減邑內徙。〔一〕元帝初元四年,徙封南陽之白水鄉,猶以舂陵為國名,遂與從弟鉅鹿都尉回及宗族往家焉。仁卒,子敞嗣。敞謙儉好義,盡推父時金寶財產與昆弟,荊州刺史上其義行,拜廬江都尉。〔二〕歲餘,會族兄安眾侯劉崇起兵,〔三〕王莽畏惡劉氏,徵敞至長安,免歸國。〔四〕

  〔一〕 東觀記曰:「考侯仁於時見戶四百七十六,上書願減戶徙南陽,留子男昌守墳墓,元帝許之。」

  〔二〕 南陽郡是荊州所管,故刺史上其行義也。續漢書曰「侯等助祭明堂,以例益戶二百,敞以有行義,拜為廬江都尉」也。

  〔三〕 安眾康侯丹,長沙定王子,崇即丹之玄孫之子。

  〔四〕 東觀記曰:「敞臨廬江歲餘,遭旱,行縣,人持枯稻,自言稻皆枯。吏強責租。敞應曰:『太守事也。』載枯稻至太守所。酒數行,以語太守,太守曰:『無有。』敞以枯稻示之,太守曰:『都尉事邪?』敞怒叱太守曰:『鼠〔子〕何敢爾!』刺史舉奏,莽徵到長安,免就國。」

  先是平帝時,敞與崇俱朝京師,助祭明堂。〔一〕崇見莽將危漢室,私謂敞曰:「安漢公擅國權,群臣莫不回從,〔二〕社稷傾覆至矣。太后春秋高,天子幼弱,〔三〕高皇帝所以分封子弟,蓋為此也。」敞心然之。及崇事敗,敞懼,欲結援樹黨,乃為祉娶高陵侯翟宣女為妻。〔四〕會宣弟義起兵欲攻莽,南陽捕殺宣女,祉坐繫獄。敞因上書謝罪,願率子弟宗族為士卒先。莽新居攝,欲慰安宗室,故不被刑誅。及莽篡立,劉氏為侯者皆降稱子,食孤卿祿,〔五〕後皆奪爵。及敞卒,祉遂特見廢,又不得官為吏。

  〔一〕 平帝時王莽輔政,祫祭明堂,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餘人,徵助祭也。

  〔二〕 回,曲。

  〔三〕 謂元后、平帝也。

  〔四〕 宣,丞相方進之子也,襲父侯爵。東觀記曰「敞為嫡子終娶宣子女習為妻,宣使嫡子姬送女入門,二十餘日,義起兵」也。

  〔五〕 孤者,特也。卑於公,尊於卿,特置之,故曰孤。禮記「上農夫食九人,諸侯下士視上農夫,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祿」也。

  祉以故侯嫡子,行淳厚,宗室皆敬之。及光武起兵,祉兄弟相率從軍,前隊大夫甄阜盡收其家屬繫宛獄。及漢兵敗小長安,祉挺身還保棘陽,甄阜盡殺其母弟妻子。更始立,以祉為太常將軍,紹封舂陵侯。從西入關,封為定陶王。別將擊破劉嬰於臨涇。

  及更始降於赤眉,祉乃閒行亡奔洛陽。是時宗室唯祉先至,光武見之歡甚。〔一〕建武二年,封為城陽王,賜乘輿、御物、車馬、衣服。追謚敞為康侯。十一年,祉疾病,上城陽王璽綬,願以列侯奉先人祭祀。帝自臨其疾。祉薨,年四十三,謚曰恭王,竟不之國,葬於洛陽北芒。

  〔一〕 東觀記曰:「祉以建武二年三月見於懷宮。」

  十三年,封祉嫡子平為蔡陽侯,以奉祉祀;平弟堅為高鄉侯。

  初,建武二年,以皇祖、皇考墓為昌陵,置陵令守視;後改為章陵,因以舂陵為章陵縣。十八年,立考侯、康侯廟,比園陵,置嗇夫。〔一〕詔零陵郡奉祠節侯、戴侯廟,以四時及臘歲五祠焉。〔二〕置嗇夫、佐吏各一人。

  〔一〕 嗇夫本鄉官,主知賦役多少,平其差品。園陵置之,知祭祀、徵求諸事。

  〔二〕 臘,歲終祭神之名也。

  平後坐與諸王交通,國除。永平五年,顯宗更封平為竟陵侯。平卒,子真嗣。真卒,子禹嗣。禹卒,子嘉嗣。

  泗水王歙字經孫,〔一〕光武族父也。歙子終,與光武少相親愛。漢兵起,始及唐子,終誘殺湖陽尉。更始立,歙從入關,封為元氏王,終為侍中。更始敗,歙、終東奔洛陽。建武二年,立歙為泗水王,終為淄川王。〔二〕十年,歙薨,封小子燀為堂谿侯,〔三〕奉歙後。終居喪思慕,哭泣二十餘日,亦薨。封長子柱為邔侯,〔四〕以奉終祀,又封終子鳳曲陽侯。〔五〕

  〔一〕 歙音許及反。

  〔二〕 今淄州縣也。

  〔三〕 燀,字林云「灼也,音充善反」。續漢志:「汝南吳房縣有堂谿亭。」「燀」或作「煇」。

  〔四〕 邔,縣,屬南郡,故城在今襄州。邔音其紀反。

  〔五〕 曲陽,縣,屬東海郡,故城在今海州朐山縣西南。

  歙從父弟茂,年十八,漢兵之起,茂自號劉失職,〔一〕亦聚眾京、密閒,〔二〕稱厭新將軍。攻下潁川、汝南,眾十餘萬人。光武既至河內,茂率眾降,封為中山王。十三年,宗室為王者皆降為侯,更封茂為穰侯。

  〔一〕 續漢志曰:「茂自號為劉先職。」

  〔二〕 京,縣,屬河南郡,鄭之京邑,故城在今鄭州滎陽縣東南。密,縣,屬河南郡,故城在今密縣東南。

  茂弟匡,亦與漢兵俱起。建武二年,封宜春侯。為人謙遜,永平中為宗正。子浮嗣,封朝陽侯。〔一〕

  〔一〕 朝陽,縣,屬南(郡)〔陽〕,故城在今鄧州穰縣南,今謂之朝城。

  浮弟尚,永元中為征西將軍。浮傳國至孫護,無子,封絕。延光中,護從兄瑰與安帝乳母王聖女伯榮私通,遂取伯榮為妻,得紹護封為朝陽侯,位侍中。及王聖敗,貶爵為亭侯。

  安成孝侯賜字子琴,光武族兄也。祖父利,蒼梧太守。〔一〕賜少孤。兄顯報怨殺人,吏捕顯殺之。賜與顯子信賣田宅,同拋〔二〕財產,結客報吏,〔三〕皆亡命逃伏,遭赦歸。會伯升起兵,乃隨從攻擊諸縣。

  〔一〕 蒼梧,郡,今梧州縣也。

  〔二〕 普交反。

  〔三〕 續漢書曰:「王莽時諸劉抑廢,為郡縣所侵。蔡陽國釜亭(侯)〔候〕長醉(詢)〔詬〕更始父子張,子張怒,刺殺亭長。後十餘歲,亭長子報殺更始弟騫。賜兄〔顯〕欲為報怨,賓客轉劫人,發覺,州郡殺顯獄中。賜與顯子信結客陳政等九人,燔燒殺亭長妻子四人。」

  更始既立,以賜為光祿勳,封廣漢侯。及伯升被害,代為大司徒,將兵討汝南。未及平,更始又以信為奮威大將軍,代賜擊汝南,賜與更始俱到洛陽。更始欲令親近大將徇河北,未知所使。賜言諸家子獨有文叔可用,大司馬朱鮪等以為不可,更始狐疑,賜深勸之,乃拜光武行大司馬,持節過河。是日以賜為丞相,令先入關,修宗廟宮室。還迎更始都長安,封賜為宛王,拜前大司馬,使持節鎮撫關東。二年春,賜就國於宛,典將六部兵。〔一〕後赤眉破更始,賜所領六部亦稍散畔,乃去宛保育陽。

  〔一〕 伯升初起,置六部之兵。

  聞光武即位,乃西之武關,迎更始妻子將詣洛陽。帝嘉賜忠,建武二年,封為慎侯。〔一〕十三年,更增戶邑,定封為安成侯,奉朝請。以賜有恩信,故親厚之,數蒙讌私,時幸其第,恩賜特異。賜輒賑與故舊,無有遺積。帝為營冢堂,起祠廟,置吏卒,如舂陵孝侯。二十八年卒,子閔嗣。

  〔一〕 慎,縣,屬汝南郡,故城在今潁州潁上縣西北。

  三十年,帝復封閔弟嵩為白牛侯。〔一〕坐楚事,〔二〕辭語相連,國除。閔卒,子商嗣,徙封為白牛侯。商卒,子昌嗣。

  〔一〕 白牛,蓋鄉亭之號也,今在鄧州東也。

  〔二〕 謂楚王英謀反。

  初,信為更始討平汝南,因封為汝陰王。〔一〕信遂將兵平定江南,據豫章。光武即位,桂陽太守張隆擊破之,信乃詣洛陽降,以為汝陰侯。永平十三年,亦坐楚事國除。

  〔一〕 汝陰屬汝(州)南郡,故城即今潁(川)〔州〕(郡)汝陰縣也。

  成武孝侯順字平仲,光武族兄也。父慶,〔一〕舂陵侯敞同產弟。順與光武同里閈,〔二〕少相厚。

  〔一〕 續漢(志)〔書〕:「慶字翁敖。」

  〔二〕 閈,里門也。

  更始即位,以慶為燕王,順為虎牙將軍。會更始降赤眉,慶為亂兵所(叔)〔殺〕,順乃閒行詣光武,拜為南陽太守。建武二年,封成武侯,〔一〕邑戶最大,租入倍宗室諸家。八年,使擊破六安賊,〔二〕因拜為六安太守。數年,帝欲徵之,吏人上書請留。十一年卒,帝使使者迎喪,親自臨弔。子遵嗣,坐與諸王交通,降為端氏侯。〔三〕遵卒,子弇嗣。弇卒,無嗣,國除。永平十年,顯宗幸章陵,追念舊恩,封順弟子三人為鄉侯。

  〔一〕 成武,縣,屬山陽郡,今曹州縣也。

  〔二〕 六安即廬州也。

  〔三〕 端氏,縣,屬河東郡,故城在今澤州端氏縣西北。

  初,順叔父弘〔一〕娶於樊氏,皇妣之從妹也。生二子:敏,國。與母隨更始在長安。建武二年,詣洛陽,光武封敏為甘里侯,〔二〕國為弋陽侯。〔三〕敏通經有行,永平初,官至越騎校尉。

  〔一〕 東觀記曰:「弘字孺孫,先起義兵,卒。」

  〔二〕 潁州潁上縣西北有甘城。

  〔三〕 弋陽,縣,屬汝南郡,侯國也,故城在今光州定城縣西也。

  弘弟梁,以俠氣聞,〔一〕更始元年,起兵豫章,欲徇江東,自號「就漢大將軍」,暴病卒。〔二〕

  〔一〕 東觀記曰:「梁字季少。」

  〔二〕 東觀記曰:「病筋攣卒。」

  順陽懷侯嘉字孝孫,光武族兄也。父憲,〔一〕舂陵侯敞同產弟。嘉少孤,性仁厚,南頓君養視如子,後與伯升俱學長安,習尚書、春秋。

  〔一〕 續漢(志)〔書〕曰:「憲字翁君。」

  及義兵起,嘉隨更始征伐。漢軍之敗小長安也,嘉妻子遇害。更始即位,以為偏將軍。及攻破宛,封興德侯,遷大將軍。擊延岑於冠軍,降之。更始既都長安,以嘉為漢中王、扶威大將軍,持節就國,都於南鄭,眾數十萬。建武二年,延岑復反,攻漢中,圍南鄭,嘉兵敗走。岑遂定漢中,進兵武都,為更始柱功侯李寶所破。岑走天水,公孫述遣將侯丹取南鄭。嘉收散卒,得數萬人,以寶為相,從武都南擊侯丹,不利,還軍河池、下辨。〔一〕復與延岑連戰,岑引北入散關,〔二〕至陳倉,嘉追擊破之。更始鄧王廖湛將赤眉十八萬攻嘉,嘉與戰於谷口,〔三〕大破之。嘉手殺湛,遂到雲陽就穀。

  〔一〕 河池,縣,屬武都郡,一名仇池,今鳳州縣也。下辨。縣名,今成州同谷縣也。

  〔二〕 散關,故城在今陳倉縣南十里,有散谷水,因取名焉。

  〔三〕 谷口,縣,故城今醴泉縣東北四十里。酈元水經注曰:「涇水東經九嵕山東中山西,謂之谷口。」

  李寶等聞鄧禹西征,擁兵自守,勸嘉且觀成敗。光武聞之,告禹曰:「孝孫素謹善,少且親愛,當是長安輕薄兒誤之耳。」禹即宣帝旨,嘉乃因來歙詣禹於雲陽。三年,到洛陽,從征伐,拜為千乘太守。六年,病,上書乞骸骨,徵詣京師。十三年,封為順陽侯。秋,復封嘉子廧為黃李侯。十五年,嘉卒。子參嗣,有罪,削為南鄉侯。永平中,參為城門校尉。參卒,子循嗣。循卒,子章嗣。

  贊曰:齊武沈雄,義戈乘風。〔一〕倉卒匪圖,亡我天工。城陽早協,趙孝晚同。泗水三侯,或恩或功。

  〔一〕 以義舉兵,乘風雲之會也。

  校勘記

  五五0頁 二行 臨(泚)〔沘〕水 集解引惠棟說,謂續志作「比水」,水經注作「沘水」。 按:光武紀亦作「沘水」,今據改。

  五五0頁 九行 (諸)〔赭〕水二湖流注 據汲本改。 按:赭水亦作「堵水」,「諸」乃「堵」之形誤。

  五五0頁一0行 蕭該音 「蕭」原訛「肅」,逕改正。按:影印紹興本此卷仍有闕佚,取它本補配,故多訛脫,以下凡遇極明顯字之訛字及脫文,皆逕予改補,不作校記。

  五五0頁一一行 宜秋聚名在沘陽縣 按:「沘」原訛「泚」,各本皆未正。又按:續志宜秋聚在平氏縣。

  五五0頁一二行 引欲據宛 按:張熷謂案下文「引」下少「兵」字。

  五五0頁一四行 自號柱天大將軍 按:校補謂袁紀云自號柱天將軍,無「大」字。

  五五一頁一一行 將軍張卬 「卬」原訛「邛」,據殿本改正。 按:通鑑亦作「卬」,考異謂司馬彪續漢書「卬」作「印」,袁宏後漢紀作「斤」,皆誤,今從范曄後漢書。

  五五三頁 一行 魯陽縣屬南(郡)〔陽〕 據集解王先謙說改。

  五五四頁 四行 丹陽(故)郡〔故〕城在今潤州江寧縣東南 按:「郡故」二字各本皆訛倒,今正。

  五五五頁 四行 蓋畏此也 按:汲本「畏」作「謂」。

  五五五頁一四行 南頓君娶同郡樊重女字嫺都 按:集解引沈欽韓說,謂袁紀「嫺都」作「歸都」。

  五五六頁一一行 臨邑縣屬東(海)〔郡〕故城在今(濟)〔齊〕州東 集解引沈欽韓說,謂臨邑漢志屬東郡,此誤。舊唐志臨邑縣屬齊州,注云濟州,亦誤。今據改。

  五五八頁 三行 復封睦少子為亭侯 按:李慈銘謂「睦」當作「普」。

  五五八頁 四行 普立〔十〕七年薨 據殿本考證補。 按:考證謂普以安帝永初元年封,至延光元年為十七年。

  五五八頁一三行 子節王栩嗣 按:殿本考證謂「栩」字章帝紀作「旴」。

  五五九頁 七行 元年封商四子為亭侯 按:汲本「元年」上有「元興」二字。殿本考證謂應補「元興」二字,而疑封在商既薨之後,不應載於商未薨之前。校補則謂商薨宏嗣,果封在元興元年,則當稱宏弟,不當仍稱商子;既云商子,則其封自在商未薨之前。「元年」或是「六年」形近之誤。「元興」二字不當補。

  五五九頁 八行 子靖王宏〔嗣〕 據集解王先謙說補。

  五五九頁一五行 詔書削〔中丘〕 據刊誤補。

  五六0頁 一行 光武族兄舂陵康侯敞 按:姚範謂節侯買乃光武之高祖,敞之曾祖,則敞乃光武之族父,非兄也。光武紀章懷注亦云舂陵侯敞,光武季父,則此傳「兄」字誤也。

  五六0頁 三行 封於零道之舂陵鄉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前志、續志俱作「泠道」。

  五六0頁 四行 子考侯仁嗣 集解引惠棟說,東觀記宗室傳作「孝侯」。又引洪頤楫說,謂前書王子侯表作「孝侯仁」。按:後安城孝侯賜傳亦稱「舂陵孝侯」。

  五六0頁 七行 會族兄安眾侯劉崇起兵 按:集解引沈欽韓說,謂崇於敞為族子,非族兄。校補謂今案前書年表,舂陵侯買三傳至敞,安眾侯丹五傳始至崇,則崇且為敞族孫,非僅族子也。

  五六0頁一三行 都尉事邪 按:殿本「邪」作「也」,與今東觀記合,校補謂作「邪」義較長。

  五六0頁一三行 敞怒叱太守曰鼠〔子〕何敢爾 集解引周壽昌說,謂「鼠」下應有「子」字。王先謙謂周說是,東觀記正作「鼠子何敢爾」。今據補。

  五六二頁一0行 置嗇夫佐吏各一人 按:刊誤謂「吏」當作「史」。

  五六三頁 一行 泗水王歙字經孫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經孫」作「經世」。

  五六三頁 一行 始及唐子 按:集解王先謙謂「子」下脫「鄉」字。

  五六三頁 七行 燀或作煇 按:殿本「燀」作「憚」。

  五六三頁一二行 更封茂為穰侯 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光武紀茂封單父侯。按:沈欽韓謂熊方補後漢書年表云以單父侯更封穰侯,當是。

  五六四頁 三行 屬南(郡)〔陽〕 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五六四頁 六行 安成孝侯賜 按:汲本、殿本「成」作「城」。

  五六四頁一一行 蔡陽國釜亭(侯)〔候〕長醉(詢)〔詬〕更始父子張 「候」字據汲本改。「詬」字據集解引陳景雲說改。

  五六四頁一二行 賜兄〔顯〕欲為報怨 據汲本補。

  五六五頁 九行 定封為安成侯 按:殿本「成」作「城」。

  五六六頁 四行 汝陰屬汝(州)南郡故城即今潁(川)〔州〕(郡)汝陰縣也 據汲本改。

  五六六頁 七行 續漢(志)〔書〕慶字翁敖 陳景雲謂「志」當作「書」,續志中亦無此語。 今據改。

  五六七頁 二行 六安即廬州也 按:集解引沈欽韓說,謂桓譚傳注云「六安在壽州安豐縣南」,是,此誤。

  五六七頁一四行 續漢(志)〔書〕曰憲字翁君 據陳景雲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