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歌赋>国学名著>西巡回銮始末>第五章 卷五

《西巡回銮始末》第五章 卷五清代 · 佚名

○湖北教案条款

  湖北蕲州五百寺天主堂,于光绪念六年七月初三日早,被近地匪徒纵火焚毁,堂内什物先抢一空。该堂洋教士高维栋,华教士高作霖,预期逃往广济,旋上汉口躲避。通州境内教民家被毁遭抢者共计八十余家,迨八月中旬,上台始派任观察随同高教士前往该州办理。教民失物,俱已赔结。至应惩各犯以及教堂赔数,见后议条款。

  黄梅县胡世柏天主堂,于七月初十夜九点钟被匪焚烬。一时哄传各处,匪徒应声而起,当夜连抢教民二十家。次日,孔垅镇县城内外教民房宇被焚抢者又共同念一家。延至九月十二,始派沈教士前往该县与张令商办此案,所有滋事各犯拘拿到案者共二十余名,合县赔款共三千余串,教堂赔数在外。

  广济县田庆二地方之天主堂,于七月十一半夜时,被附近闹教之武生张兰亭等,纠集乌合之众举火烧毁。该处教民房屋同遭拆毁不下二十余家。后经地方官黄令与高教士办理,断令各匪赔钱一二百串,教堂之赔款未入此数。

  以上蕲州,黄梅,广济三处教堂,均幸保全,未伤一人。

  至三处教堂,湖北江主教已派定胡司铎前往兴工修造。教民被毁房屋,则各人领款自行修复。兹将其条款,开录如后:一、蕲州并广济,黄梅二县,所有奉教之家,此次所毁房屋,失损什物,业经地方官逐一酌估追赔,并由查办之候补道任,暨州县官捐资抚恤,务使各得其所。

  一、蕲州滋事首犯王先隆,现已议定严加重责,监禁三年之罪,其在逃之首要梅理明,陈金门,孙丹夫,明火元四名,由署按察使札江汉关监督岑,候补道任,会同出示晓谕:定限一月以内回州投首,经地方官讯明实系情真罪当,即监禁三年,限满察看开释,若在一月以外投到,不拘其情节是否首要,从重监禁四年;傥限外经官购线拿获,定当加等,永远监禁。梅理明等四犯,均先查抄家产,封闭房屋。至梅开生,孙坤山,孙兴文三犯,亦一体严拿惩办。详请督部堂批示遵行。其余次等三等闹教之徒,已到案者既非首要,分别轻重,随即责释。

  一、广济县滋事之首犯郭松亭,现已拿获,严加重责,议定监禁六年之罪。又拿获蔡洪怀,亦系要犯,议定监禁三年之罪。其余闹教之田辛酉,柯于记,张二生,周三益,周白毛,均重责发落。在逃之首要张兰亭,悬赏严拿,务获惩办。禀请督部堂批示遵行。

  一、黄梅县滋事之首要陈长恩,业已拿获,严加重责,议定监禁六年之罪,又拿获胡先林,王鸿恩,亦系要犯,均议定监禁三年之罪。又拿获梅殿香,柳祖应,程三连,徐花子,卢树平,王茂元,于细狗,黄春荣,许金芳,胡本金,梅立传,王卓山,张连生,胡本志,胡本元,刑长江,童春彪,冯发之,王龙老,李丙勋,□□□,共二十一名,均闹教人犯,俱重责发落。在逃之要犯武生胡炳坤,先行斥革衣顶,与胡金喜,邓金喜,胡众儿,均严拿,务获惩办。禀请督部堂批示遵行。

  一、被毁之蕲州五百寺天主教堂,议赔银五千五百两。广济县田庆二天主堂,议赔银一千五百两。黄梅县天主堂,议赔银一千两。并由蕲州,广济,黄梅三处本地保甲局绅士,联名出具担承切结存案,叙明,外洋在内地传教载在条约,钦奉谕旨饬令实力保护,教士,教堂,教民身家产业,毋得岐视,此后不敢再滋事端,并与教士互立和约,永杜后衅。

  一、教士回蕲州,应派干员护送,先行札饬该州文武官员,五乡局绅等以礼相待。而在案受累局绅,亦要从众服礼,永泯嫌隙。

  一、所定章程,均期教民相安。倘有藐法之徒,仍蹈前辙,责成地方官查办,严加治罪。

  ○宣化府天主教案议给合同全文

  立合同某等,今因宣化府属之宣化县,延庆州,怀安县,赤城县,龙门县,怀来县,蔚州,西宁县,等八州县,于光绪二十六年拳匪作乱,所有被毁天主教堂及教民房屋,产业,教命,前经本道府教士委员等,公同议定赔偿抚恤,一切在内,宣郡统共认赔宣钱平宝银一百四十四万两。分期交兑各情,于本年三月十四日,先立草约声明,半月后另换详细合同在案。

  兹特遵照另立合同,并订善后章程,以保教民永远相安之处,各无烦言。为此缮立合同章程四分:一存道署,一存府署,一存京教堂,一存宣化教堂,各执为据。

  计开善后章程八条:

  一、各处教堂,载在条约,应由地方官认真保护,不准稍有疏忽。平民,教民,同系中华赤子,地方官自应不分民教,一视同仁,一体约束。凡有词讼,责成地方官秉公判结,不准稍有偏袒。倘有恃强藐抗官长等情,无论平民,教民,俱从重惩办。总期保全睦谊,不致再启新嫌。

  一、宣郡认赔银款:本年四月底交银二万两;五月底交银二十七万两;八月底交银二十九万两;十一月底交银二十九万两;二十八年三月底交银二十九万两;六月底交银二十八万两。

  以上统共一百四十四万两,至期交兑,决不迟延。

  一、赔偿抚恤各款:其中教民瓦房每间作银五十两,土房每间作银二十五两;被杀教民大口每名恤银八十两,小口每名四十两。矢物□□瓦土房间,每间银数加倍计算,均在正款之内,理合登明。

  一、以上银款如至交兑之期,现银不足,亦可通融交钱,每两以九八宣钱三千六百文合数,无论银价涨落,概不增减,以归划一。

  一、各处拳匪,业经中国官军及各国联军痛加剿洗,并经地方官随时查拿,就地正法。所有赔偿教堂,抚恤教民诸大端,亦经本道府及委员会同教士详细议明结案。此后教民,自不准再指拳匪,控告旧案,株累良民。前此教民强抢讹索平民各案,凡在三月十五以前,亦一概从宽免究。此后倘有前项情事,即以乱民论,不稍宽宥。

  一、宣郡赔偿抚恤等款,为数甚巨,万不能不按户摊捐。

  倘有托词抗捐户口,由地方官拘案追缴。此为筹款重务,力求裨益起见,任凭中国地方官设法办理,教堂并不干预。

  一、前经本道抚恤被难教民两次,共银八千两,谷一万石。

  前与教士言定,于此次正款内划除归款。今于正款之内,并免扣抵,以示优待教民至意。

  一、现在另立合同,并订妥善章程,永远遵守。前立草约,应即作为废纸,无庸查取销毁,合再声明。

  ○襄阳教案议结合同全文大清国兼理襄阳县周,大法国驻华襄郧主教南,大法国驻华襄郧副主教杨,大法国大司铎毕,议结襄阳教案合同如左:一、襄阳黄龙珰□□把总吴天浦,即速撤参,另委妥员保护教堂,黄家桥清凉寺等处,所有纵匪抢劫勒诈教民之滥绅朱广林,朱光元,石兆基,赵文源,黄必超,汪如澜,尹正芳,聂祥丰,革去顶戴。扒毁黄龙垱教堂首犯冯国士,周大任,永远监禁。窝匪分肥之李隆斋,务须交出逃犯方永秀,不然,终身代抵。黄必超亦须交出伊子黄安,行顶罪监禁十年。罗正堂监禁十年。要犯汪如澜,务须及早会拿,治以应得之罪。朱广海,朱元刚,监禁五年。逃犯张心尧,张心恺,张心顺,阮明举,汤富山,比差严拿,照要约惩办。打抢城内之首要逃犯阮三,王四,务须严行缉拿,永远监禁。

  二、出示保护教士,教堂,教民,以后永不准藉故勒诈。

  三、李祖荫,串通绅保诬控教士教民字样,并勒令教民背教悔呈,一一抽出。再李祖荫在任所押教民,请烦秉公讯结,以免拖累。

  四、襄阳被害之教堂教民,共同议赔纹银九千五百两,由地方官限定十月内催齐缴领。赔后,教民不准再索以前被抢之物,以免再生枝节。而传教士之祭服,圣爵,十字架等物,查出请官追回,庶免亵渎圣器。

  五、当地绅士,须接待教士,在闹教之处会面赔礼。

  六、教民被抢红约,当约请烦追回;如无从追回,则准其立新约以免用费。

  七、闹教之处,附和痞匪之保甲,革黜永不复充。

  八、前任襄阳县李祖荫,串匪纵差打抢城内教堂,黄龙垱天主堂相继扒毁,□□□□。

  所有此项议约,各存一纸,盖用襄阳县印,仍加签华洋字画押,盖用图章为据。

  钦命安襄郧荆兵备道朱,特授襄阳府正堂邓,光绪二十七年四月二十五日议结。

  ○英外务大臣蓝斯唐答斯宾赛伯爵词

  西五月二十一号,英国上议院大会。

  斯宾赛伯爵问于外务大臣蓝斯唐君云:“贵大臣能将吾英

  与各国在东方举动,以及议和情形,偏告各员否?各员现所最欲闻者,乃赔款一事目下进步如何?盖因此事非泛泛可比,而与中国关涉尤巨。如各国索赔过巨,中国无力以偿,则中国政府受害实非浅鲜。将来设再有不测之事,如伤及洋人产业等款,再欲索赔而中国财力已尽,款将何出?盖次事毕后,岂真能永保华人安静,不再生事哉?至筹资以抵赔款,其款即由洋关所拨,则吾英及其他各国之商务尤不免均有关涉。故筹款一节,更须谨慎从事,切不可令中国一蹶不振也。各国现欲中国筹款赔偿,亦尝计及其政府暨各省常年经费足用否?各省督抚于此次之乱,亦有弹压百姓,不使闹教,而令属地安静如恒者,其间尤以东南各督抚办理为最善。闻该督抚中明达者颇有数人,有欲在本省举行新政之说。究竟实有此事否?果有之,各国能赞助之,以免被阻于顽固政府否?其能举办新政之督抚,不应强其亦出赔款,应即以此为助其行新政之用。此外,复欲知者,则铁路情形也。天津英俄争路一事,现将如何?据目下情形,吾政府能满意否?长城北面铁路又如何?该铁路应由中国政府自行办理,不应押与他国。闻俄政府为用兵起见,已将该路占据。其后如何?目下究有归宿否?牛庄一埠又如何?吾英于该埠商务利益,较他国为巨,而俄人已以兵力占之,政治之权悉在俄人掌握。俄人初时曾言占据牛庄,不过暂时之事。今俄人曾将该埠让出否?如未让出,吾英政府即将就不问乎?然东三省之情形与牛庄如一辙,吾政府不知将作何办理也?尚有一节,德国在天津河建搭浮桥,而德兵竟枪击悬挂英旗之船。今将作何办理?高丽政府欲将其税务司卜拉文辞退,此事又如何?”

  蓝斯唐君云:“各国与中国议和进步,虽云甚迟,然刻已将次了结。联军之所以久留在华者,因欲中国政府将和议十二大纲一一照办就绪,然后撤退耳。惩办罪魁一节,中国政府业将获罪大员,或明正典刑,或赐令自尽者已有六人,遣戍者亦有二三人。其余微员之获咎者亦有多名,名单业经各公使开交中国政府,大约定能照办。此外复另设一法以惩责之。其法维何?闻之者当为惊讶!盖即欲中国于滋事地方停试五年是也。

  各国之以停试为惩责之故,缘中国官吏均由考试而来,今停试五年,已绝其少年入仕之路。故此法尤较一切为重。人犹有以此次惩责中国为未足者,吾意初犹以为未足,然只将获罪者杀戮过多,于事亦何所济?故此法亦不可谓不满意也。至赔款一节,各国所开之数,统计有五百五十兆两之多,业经照会中国政府,得有中国政府照覆。虽云此数过巨,然尚未言无力赔偿。

  如各国以各公使现开之数为公允,中国亦有力赔偿,则吾国亦不必照所开者减轻。盖吾国苟有意宽待中国政府,固不在赔款之减轻与否,而在劝各国不与中国另立私约,以索取专利耳。

  盖中国倘与他国私自立约,与中国大局实有关碍。此其故,吾亦不必明言,谅诸公定早明晰。所望者,各国政府于办理赔款事,仍同心同德,与前无异耳。中国能筹现款由各国领回,此固最善;惟中国现在情形,欲向他国借此巨款以赔各国,恐亦未易办到。故亦不必有此期望。虽某某等国曾创一议,谓中国如欲借款,只须各国公共担保,自易为力;然此实非吾英政府所愿!以赔款总数核之,吾英所得不过九分之一。如为牟利起见,而利益亦并不见厚也。况以往事观之,公共担保一节,于各国交涉更多所关碍。故吾英政府现特拟一赔款之法,请各国允从,其法乃由中国照各国所索之数,分出借据,并言明一定年限于限内归清本利,并将中国财政指明某某等项以为作抵;其款则交由专局代收,再由专局照数摊交各国;惟该专局只向中国政府收取赔款,所有抽税各事,则由中国自行办理,不得干预。吾英政府所以设立专局之意,系为中国。倘至中国无力赔尝之时,则其亏可以同受。如是则较之令中国借款赔偿,自觉无害而有益。至于指明某项财政筹款,吾于三月间曾经言及,吾政府于加税一节未能应允。缘以外洋在东方商务统核之,吾国所占若干,诸君谅已尽知,无俟余为赘言,苟允中国以加税。

  则其款实与出自吾英相同矣。吾英以保护商务起见,即不能应允加税,只能将值百抽五之数任中国抽足耳。倘必欲值百抽十,须中国能照和议大纲中第十一节办理,将商务章程改过,实与吾英商务有益,始可允准。今更将退兵一节略论之,因此事与赔款相连故也。吾英在华兵数如是之多,本有所未便,倘能早退,即当赶紧退回。故吾政府已命选将三千三百名撤回,其余各兵陆续再撤,只须由京至大沽一带沿途驻兵,于保护使馆足用,即可无虞矣。”

  蓝斯唐君又云:“英俄于天津争夺铁路隙地一节,缘俄人所称在天津占一英方里之地,声言系由兵力所得,后又改变前说,谓该地为中国所与,约章即由李相签押云云。惟其中有铁路公司之产业,且已购有多年,即果在俄人租界之内,而既在未立租界以前为公司所有,则俄人亦不能擅占。往日各国在华所立租界,无不如此办理者,俄人亦岂能擅改耶?英俄两国兵士在津驻紥处,适相距咫尺,因此几致用武,后经名将兵士撤退,言由两国政府和平办理,始已。乃此数日内,闻俄兵又在该处工作,直与己地无殊。是以吾英政府特行照会俄廷,刻尚未经接有覆文。然彼此未经议妥,而俄兵竟贸然在该地工作,吾兵如法照行,亦何不可!惟究宜谨慎办理,不以卤莽从事为是。前者,俄外务大臣曼斯唐伯爵,曾言两国兵士宜各撤退,由两国政府查明办理。吾英政府亦以此说为然。惟须无偏无倚,斯肯心服耳。长城以内之铁路,业有俄人交与瓦德帅,而由瓦德帅交与吾英。长城以外,则尚在俄将掌握,以为征调兵士之用。吾意不久当可接有公文论及是事,以与诸公群阅也。至德兵在津河枪击英船一事,当时业有该军统领认罪,并言以后决不再犯。彼既如此,吾政府亦何必苛求?至满洲一事,闻俄人已允俟中国太平后,其中央政府力足以保护俄人,不再有与俄人为难如去年之事,即当仍以满洲还中国。中国东南各督抚,值此次事乱之后,其举动为我英政府所钦佩。其有向吾政府商恳者,吾政府亦酌从二三事,以慰其心,并允其倘所辖境内或有乱事,即当派兵保护。只以去年平安无事,故未照行。此后如所为果有益于国,吾英政府亦必相助也。”

  ○论中国停试事译《益新西报》

  各国勒令中国政府将此次拳匪滋事之区一律停试五年,极合情理。中国若允照行,其护效似有可观。盖向来中国仇视洋人之事,由士林中人主谋者十居八九;及至事后所惩办者皆无知小民,而真正罪魁反得逍遥法外。此则殊可痛恨也。是故苟得一惩治之法,使受责者皆为士林中人,平民不致拖累,乃为最上之策。此次停试五年,此意似已寓于其中。然自我侪观之,未见各国能如愿以偿也。何以言之?中国考试之事,自有次第。

  其法先由县官将应试之士考验,其佳者荐送至府,由府考其尤佳者荐至学院,以备选择。凡入选者称为秀才,凡得秀才者可赴省应乡试,以考取举人。既得举人,则往京都以应曾试,入选者称为进士。此乃中国之大略情形也。此次凡谋与洋人为难者,非进士,即举人,非举人,即秀才。从未闻无功名之士,能煽动愚民,为其效力者。而今乃以各府州县滋事之区一律停试,于进士,举人,秀才,毫无关涉。骤而观之,此法似有成效可观;及缓思之,则不见其有裨于事也。吾故曰:各国未能如愿以偿也。

  虽然,考试之事乃为中国大典,今停试之命既出洋人,则中国士林骄傲之心亦当为之稍挫矣。夫停试一事,名为警戒读书人起见,实则商贾亦均受其害也。盖凡考试之地,无论省城,县城,每届试期,士林云集,即有裨于商贾之生意非浅。故停试一事,不特士人欲设法阻之,即商贾等亦恐难免与士人同心也。中国现虽为势所迫,勉从各国之请,假令日后不肯照行,各国将以何法应之乎?吾料舍以兵力占据土地恫吓之外,恐无他法也!然此法仅一行之,已为各国所厌恶,若非不得已,必不再行也。倘停试各县或有读书之人设法迳往他县投考,或在省城乡试,伪报为不停试之县而来,各国欲筹善策以杜之,不亦难乎?不特此也!各国所定之考试约章云:“凡滋事之区,须一律停试。”如此措词,甚属含糊。各国之意,盖欲考试之事,无论其为岁考,科考,乡试,会试,向在滋事之区举行者,从今以往均须停止五年也。然华人之解说则绝不相同,以为停试之事,专系指县府试而言,于乡会试毫无关涉。盖以乡试而言,应试者为全省之秀才;以会试而言,应试者为全国之举人。

  今若将乡会两试停止,则保护洋人之区,亦将与滋事之区同受惩责,而南省安分之士与北省庇匪之士有何区别乎?此断非各国之意也!其所见如此,而中国之当道则皆以停试之事为虑,故扬言谓:“倘行之过刻,恐不免又酿祸端。”于是李中堂及东南各督抚拟将举国停试五年,以便将考取旧章更改一新,使举国之士得以专心致志,从事于有用之实学。揣其用意,不过欲全中国政府之体面耳!故各处传说,只称皇太后已允各督抚所请,举国停试五年。惟不提政府有意更改考试之旧章,使人人读有用之书,以为考试地步。则皇太后之用意,亦可想见矣。

  虽然,举国停试五年之信果确,各国宜允从之。惟须勒令中国政府将考试所用之书更改一新方可。此策既致益无穷,而中国少年之士,闻之又必欢悦也。是故此议欲行,虽有令华人不觉洋人以停试惩责滋事各处之势,然能将华人之愚暗除去,使华人好风水之癖变而入于格致,畏鬼神之心易而进于正直,则仇恨洋人之事,将不期除而自除矣!如此,岂不较诸专在滋事之区停试,为有益哉!

  今华人之积习如此,欲将其心志荡涤一新,断非五年所能为。然各国若肯实心实力,赞助各明达之督抚,以成此美举,则此五年之内,亦可立实学之基础。将来获效,必能与日本前三十年内所获者相同也。

  ○论各国向中国索取赔款之非译《益新西报》

  赔款一事,将定议矣。而在本馆之意,则以各国不应向中国索取兵费也。何则?查公法:若此国开罪彼国,此国之人皆心存主战者,彼国始可向此国索取兵费,否则索之为不公也。

  昔者普法之战,法人以兴师直捣德人都城而墟其国为快者,举国皆是。迩来英特之役亦然,特人中虽有主和议无斗志者,英人中亦有悯恤特人以不战为是者,然两国之人主战者过半。如此者,两国之争斗,乃百姓之事也,其兵费由百姓分任之,固其宜也。今者中国则不然。其开罪各国也,非华人之过也。当拳匪猖獗,使馆被攻时:广东客民在内河驾驶其小艇如故也,而北方之糜烂罔闻,即或闻之,亦漠不关心也;又四川省之种值罂粟者,操其常业而为糊口之计如故也,未尝闻洋人因鸦片入中国而招中国之仇恨也,倘围困使馆焚毁教堂之事传至其耳,彼将曰:“此事与我无涉!”亦置之而已。今各国所索之兵费,乃由此等无罪之人赔偿,岂理也哉?假令于兵衅未起之日,向中国之人而问之曰“主战乎?抑主和乎?”则其主和者,必不下百千万之多。总之中国之人,皆主和者也。间有愚民三五成群,为当道所惑,以致滋扰地方,亦意中之事;各国若借此为题,以律通国之人,竟向索取兵费,则不公莫甚于此矣!以为公法,公于何有?真不可为训者也!西国之人,岂视此为文明之法而欲以开通中国之愚暗乎?夫明知人之无罪而责罚之,虽野蛮之国犹不屑为,而今反由素号文明之国为之,殊不可解也!中国之刑罚,或波及无辜,然此乃立法之不善,非司法者故意行恶也。今本馆见各国所为如此,不得不大声疾呼而告之曰:无罪者,不应波及也!夫不波及无辜,中国已有行之者矣。

  昔日本与西国通商伊始,仇杀西人之事时有所闻,然此非通国人民之本心也。原其闹事之故:一因民智未开,致疑西人;一因西人不能自重,虐待土人,间有西人故激祸变,欲藉此为生财之路者。以故龃龉之事,日多一日。美人兴问罪之师,大败日本,索取兵费。及后美人思之,乃扬言曰:“以日人所行之事言之,理宜重索兵费以昭炯戒,然西人每称美人以启迪东方教化之国为己任,今若重索兵费,则此心何能自白乎?故愿将所索兵费还而不受。”日人至今犹称颂美人之德不置,谓西国口称善待东方之国者虽比比皆是,然究其言行相符,独美利坚一国能践其实耳。夫日本之开罪西国,在乎轰击西国战舰,凌侮西国使馆,然皆属政治之事,索取兵费,犹可言也,而美国尚置之;今中国开罪西国,全因杀戮教民,戕害教士起见,此乃教门之事,索取兵费,不可言也。况攻陷北京之联军,号称耶稣正教之义军来攻异教之国,而德皇亦谓中国此次之战系耶稣正教之义战,其余他国之人亦如此措词,则兵费之不应索取明矣!夫联军虽号称正教之义军,然其中攻战合法,举动出众者,实来自异教之日本国也!

  总之,此次之战,既为耶稣正教之义战,则不应索取赔款。

  盖立教者为耶稣,今稽查“新约”圣书,不见耶稣曾出索取赔款之言。当日耶稣之衣被人剥夺,未闻其索赔较诸其衣价值多三分之一也!耶稣之门徒为人虐待,为人驱逐,为人戕害,亦未闻耶稣将赔偿数目开出,向冻馁之乡民索取也!教会房产被毁,亦未闻耶稣照价赔偿也!当日各教士虽无房产可毁,然苟有之,亦须遵依耶稣遗训办理,不容或异也!盖按“马可福音书”第六章:“耶稣召十二门徒,赐以权柄,以制邪神,遣其出外传教,而训之曰:‘勿携资斧,惟杖;勿袋,勿粮,勿金于囊,惟著履;勿二衣。’又曰:‘凡入人室,则居彼,及去而后已;有不接尔,不听尔者,去之日拂去足尘,以为众证。’”观此训言,明白如话,毫无疑义,并未有彼若不听尔言,尔即当用枪炮将福音轰入其耳之意也!亦未有彼若逐尔出城,尔当索取赔偿之意也!今中国之民,所犯何罪?不过为当道者之乱言所惑,又为我侪之欺凌所激,致滋事端耳。我侪乃要此无辜之华民摊任赔款,使其一蹶而不能复振,似与耶稣之道理大相违背也!夫耶稣之道理,虽包括甚广,可一言以蔽之曰:“父欤,赦彼!因彼不知而作也!”此乃耶稣临钉十字架时仰天而呼之词也!

  由此言之,索取赔偿,实为耶稣所不取也!此次战争既为耶稣正教之义战,则赔款不应索。若索赔款,则不得称为耶稣之义战。而奉信耶稣正教各国,所言与所行大相矛盾,直欲令中国之人阻挠传教之事,较前为甚耳!吾非谓华人胆敢立例禁止传教之事,亦非谓华人胆敢勒令西国将和约更改,删除传教一节也;不过谓华人将以此为话柄以讥刺西人,使西人闻之痛心耳。六百年前英之名士葛书尔君,将空言与行事二者辨之甚明,其言曰:“凡人欲以道理教人,当先自行之。昔者救主耶稣所传授其十二门徒之道理,皆一一经耶稣先自行之者。”葛君所言若此,盖欲讽当时之传教者也。

  ○议和草约

  第一款一、德国克大臣被害,奉旨钦派醇亲王为专使大臣,赴德代表惋惜之意。醇亲王已遵旨起程。

  二、竖立铭志之碑,与克大臣品位相配。现于遇害处建立碑坊,已经兴工。

  第二款一、惩办伤害诸国国家及人民之首祸诸臣,将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本年正月初三等日先后降旨所定罪名开列,并将承认获咎

  之各

  外省官员,降旨分别惩办。

  二、奉旨将诸国人民遇害被虐之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

  第三款日本书记生被害,已派户部侍郎那桐为专使。

  第四款诸国坟茔建立涤垢雪侮之碑,银已付清。

  第五款军火暨专为制造军火各种器料,奉旨禁止进口二年。

  第六款按照本年四月十二日上谕,允定付诸国偿款海关平银四百五十兆两。此款系上年十一月初一日条款第二款所载之各国各会各人之赔偿总数。(甲)此四百五十兆,系照海关银两市价易为金款。此市价按诸国各金钱之价易金。此四百五十兆,按年息四厘,并正本分三十九年按后附之表清还。本息用金付结,或按应还日期之市价易金付给。各款应按每届一年付还;初次定于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日付还,利息由一千九百零一年七月初一日起算。中国亦可将所欠首六个月,即算至一千九百零一年十二月底之息,展至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日起,即中历本年十一月廿二日,于三年内付还。但所展息款,亦应按年四厘付息。(乙)此欠款一切事宜,均在上海办理。诸国各派银行董事一名,会同将所有由中国官付给之本利总数收全,分给。有干涉者,该银行出付回执。(丙)中国将全数保票一纸,交付驻京领衔大臣手内。此保票以后分作零票,每票上由中国官画押。(丁)付还保票财源各进款,应每年给银行董事收存。(戊)所定承担保票财源列后:一、新关各进款,俟前已作为担保之借款各本利付给之后,余剩者,又进口货税,增至切实值百抽五,将所增之数加之。所有向例,进口免税各货,除米粮面金银钱外,均应列入值百抽五货内。二、所有常关各进款,在各通商口岸之常关,均归新关管理。三、所有盐政各进项,除还前泰西借款外,余乘一并归入。至进口货增至切实值百抽五,诸国现允可行,惟须二端:一、将现在照沽价抽收进口各税,凡能改者,皆当速改,按件抽税几何。

  定办改税以前三年各货价值牵算。其未改以前,仍照沽价征收。

  二、北河黄浦两水路,均应改善。中国国家应拨款相助。增税一层,俟此条款画押两月后,即行开办。

  第七款大清国国家允定各使馆境界以为专与住用之处,并独由使馆管理。中国人民概不准在界内居住。亦可自行防守使馆,界线于附件图上标明。按照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内条款,中国国家应允诸国分应自主,常留兵队,分保使馆。

  第八款大清国国家应允将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至海通道之各炮台,一律削平。现已设法照办。

  第九款按照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内条款,中国国家应允诸国分应妥办会同酌定数处留兵驻守,以保京师至海通道。

  今驻守之处,系黄村,郎坊,杨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县,秦王岛,山海关。

  第十款大清国国家允定二年之久在各府厅州县将以后所

  述之上谕颁行布告:一、上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谕,永禁或设或入与诸国仇敌之会,违者皆斩。二、本年某月某日等上谕获道,获罪之人如何惩办之处,均一一载明。三、本年某月某日上谕,诸国人民遇害被虐各城镇,停止文武考试。四、上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谕,各省督抚文武大吏暨有司各官,于所属境内如复滋伤害诸国人民之事,必须立时弹压,否则革职,永不叙用。以上谕旨现于中国全境渐次张贴。

  第十一款大清国国家允定将通行商船各条约内诸国视为

  应行商改之处及有通商各地事宜均行议商。现按第六款赔偿事宜,约定中国国家应允襄办改善北河关黄浦两水路。按:一、北河改善河道,□会同中国所行各工近由诸国派员重修矣。天津交还后,即可由中国派员会办。中国应付海关银每年六万两。

  二、现黄浦河道局整理水道,该局经费预估念年,每年用海关平银四十六万,半由中国付给,半由外国有干涉者出资。该局员差各权责,及进款详细各节,在后附文件内列明。

  第十二款本年六月初九日上谕,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诸国大臣觐见礼节均已商定,兹特议明。

  以上所述各语,及后附诸国大臣所发之文牍,均以法文为凭。

  ○厦事本末纪

  厦门自七月二十九日夜,山仔顶日本教堂焚毁后,日领事上野君即于次日派日兵舰名高千穗,船内水兵百余名,手持洋枪,沿街游行。厦民一时大惊。当经延道亲往日领事署问其派兵之故,答以专为保护日商财产起见。至初二日,又添派水兵二百数十名,搬运林格车仔大炮架于虎头山顶。声称将于初四日四点钟开炮。于是厦民益形惊慌,皆纷纷携眷挈物,逃避他处。继而后辅佐杂等员,亦纷纷弃职携眷附轮他往。厦民因此愈扰。阖厦旋即罢市,土匪乘机抢劫,银根一空。十室九空,厦之大局几不可问。幸延少山观察不为少动,一面电致上海李傅相暨两湖总督张制军,上海道余观察调停,一面又电致省垣许制军,善军帅,请兵请饷以备不虞。杨军门一面传令备战,延少山观察连日往晤各国领事,恳其居中寰转。各领事即会晤日本上野领事,问日本此举是否奉有政府密谕,抑己与各国外部商定;日领事亦以系为保护商务起见,并无他意为答。初五日申刻,延道接得上海盛京卿覆电,内开“在申晤小田切君,据云日兵登岸,意在保护商务,并无攻厦之意,业已请其撤兵回船。”旋又接上海道余观察及李傅相,鄂督张制军电,谓“已会商英,德,美,各总领事,电致日本外部大使,请其撤兵另议,各领事亦愿为调停,惟该道务宜竭力弹压,万不可与日兵再起衅端,多生枝节。”延道接电后,当即出示安民,谕令不可迁避自相惊扰。示出而人心为之稍安。初七早,日兵遂将山上大炮搬运回船。同日,英领事见本国兵船到厦后,当即商请延道派英兵五十名登岸驻太古洋行,保护中国商民。延道许之。英领事先出示晓谕厦民以派兵登岸之故。未几,英兵船续到一艘,美兵船亦到一艘。各国领事又均电致日本外部,谓“各国领事既与两江两湖两广各总督同立和约,各抚宪所保护各国商务财产性命,各国亦不攻南方各省,今贵国此举,似有不合,各国与各督抚所立和约已属不废而自废。”日本外部复以并无攻厦之意,并允电调上野领事回国。初九早,上野领事奉到该国之电,即遄返本国。一切后事,现由延道与其新领事名芳泽谦吉者另议。

  ○附电文一束

  ◇三十日厦门延观察年致福州洋务局电

  福州洋务局鉴:厦门山仔顶街日本教堂昨晚十二点半钟失

  火,适弟带兵查夜,巡至该处,当令扑灭,仅烧空房一间。询诸邻右,言此屋本系日人向英国教民张姓租赁,前数日因房主索租相争,搬往别处。屋内已空,只有管屋工人一名,疑系自行焚毁泄忿。兹得领事照会,藉称匪徒开枪放火,并无人抢劫等语。其实焚烧之际,均弟目击,并无其事。现在虽将实情函告,恐其照会到省,有关宪廑。祈转禀督军宪,弗信讹言。年。

  晦。

  ◇三月朔日厦门道延观察年致福州洋务局第二电日本教堂失火情形,昨已电达。弟复与领事商明,力任保护,不许派兵登岸。彼此互允。讵今日忽有日兵百余名,沿街滋扰。民皆惊惑,聚众为难。当亲诣弹压,反复开导,并请领事撤兵。倘立即依允,便可无事。但虑此次似出有意,恐执不从,容再相机婉商。如何情形,再行续电。请先转禀帅聪。年。

  东。

  ◇初二日厦门道延观察年厦门厅张同知东成会衔致福州洋

  务局电

  水部洋务局鉴:昨电谅已转禀。电后,闻日兵有过江之信。

  年比即会晤领事,果欲派兵登岸,当面再三拦阻,作罢。不料今午后未刻,仍派日兵二百数十名携车仔炮登岸,在海岸游行。

  百姓大为惊慌。查日商先日已搬空数家。年同张丞见税务局,据云:“英美领事已函致上野,嘱日兵回船。”至生意,英美为多,由地方官保护。又经洋商保阻,顷日兵不在洋街,均向内河四散分走,其心叵测。又饬杨牧见上野,据云:“你不必问我,亦不能管。”闻上野业得本国密电,故举动如此。厦地兵太单,兹仍会商各国领事。请速代禀帅聪。年。东成。

  ◇初三日厦门道延观察年提督杨军门歧珍会衔上许制军电

  宪台钧鉴:洋兵登岸,到处滋扰,索厦至急,万难挽回。

  而厦兵单,饷缺,力难一战。年珍面商,事既如此,无法可施,惟有鞠躬尽瘁,与厦存亡,以报国恩耳。年珍会电。

  ◇初三日闽省当道覆厦门官场电

  各电均悉:厦事危迫,兵力太单,惟现在时局,无论各省如何,兵力均无利钝之可计。第大局艰难,职守之臣惟有各尽其心,竭力办事,以期上无负朝廷,下无愧兵士而已。麾下手绾符官,身膺专阃,部下健儿尽听指挥,非弟所能遥制。战守之事如何,相机应变,亦非弟所能遥度,正不必谦抑,计千里请命。以后之事,战守之机宜,均请相机自为酌夺,无庸请示。

  江复电。

  ◇三十日日本领事上野致厦门道延照会

  为照会事。顷厦门山仔顶街大谷派本愿寺布教使宫尾 尞秀驰禀,称昨夜十二点半钟之候,突有匪徒开枪劫人,到寺放火,烧毁教堂并一切佛像器皿,看守之人仅以身死,等因。本领事据此,实深骇叹。现为保护帝国臣民起见,立即会商本国军舰管驾官妥议,饬派军舰水师兵队上岸,自行保护。除所有看守教堂人等受伤多寡,另俟分别查明照会外,合行备文照会贵道,请烦查照可也。须至照会者。

  ◇八月初一日厦门道延第一次示稿

  为示谕事。照得本道访闻日本兵现有登岸情事,当即确加密查,始知系为保护三井洋行,并非与地方百姓为难。但恐匪徒乘机鼓煽,藉端捏造谣言,希图地方扰乱,彼即可以肆意抢掠。居民未悉情形,必致惊惶滋事。除函请日本领事立即撤兵回船,承认民心而免滋事外,□□□□□。□□仰阖厦军民诸色人等知悉。尔诸国各照常营生,毋得稍□。□□□□造谣,藉端滋事,定即从严拿办。其各凛遵毋违。特示。

  ◇八月初一日厦门道延致日本领事上野照会

  为照会事。照得本道昨与贵领事商明,凡在厦门各国洋行身命,官员,□为极力保护,惟不可派兵登岸。贵领事已允照办。本日忽闻日兵上岸,百姓各怀惊疑,纷纷聚观,辄欲相与为难之势。查此次既允保护,若或纵兵到岸,万一民间鼓惑,激成事端,本道势难实力保护。除再备函另行详达外,合先照会。为此,照请贵领事迅即撤兵回船,以免有误大局。望切,望速。须至照会者。

  ◇八月初二日厦门道延致日本领事上野函

  敬启者:昨日趋请台端,畅聆雅教。山仔顶街教堂被毁,查系失火所致,业经协商,蒙贵领事面允不复派兵到埠。正喜一诺千金,彼此均得平安无事。何意今日忽闻贵领事复令各兵登岸,以致全厦居民莫不惊惶疑虑,汹汹欲与为难之势。查福建一省,前奉督宪军宪行知,已与各国领事会议,仿照两湖两广安徽等省办理,商订约章:“互相保护中外人民商务产业,各无相扰;不论他处如何变乱,彼此均当遵守;寄寓福建各国官商以及传教洋人所有生命财产,中国地方官情愿极力保护,不使有损,厦门一体照办;所有各国兵船均不必进口,以免人民惊疑滋生事端。”等因。今厦门一岛,本道节次示谕居民,不准滋事,一面多方设法保护洋人,辛劳备至,不遗余力,始得地方安宁,不滋事端。若贵领事遽违定例,无故派兵登岸,是使通商最安之地转变而为乱也。本道昨与贵领事晤谈之际,曾言明在厦日本洋行所有生命财产,照约力任保护,以睦敦谊。

  倘因兵丁登岸,致令百姓因疑生事,本道则实不能任此保护之责。除先示谕,一面亲诣该处,剀切开导居民,不准滋事外,用特谆切函达,务祈贵领事迅即派兵回轮,便可相安无事,庶免贻误大局,则地方与华洋官商均幸甚矣。

  ◇八月初三日厦门道延致各道领事及厦门关税务司照会为照会事。照得闽省前蒙督宪军宪援照两江等省办法,与驻紥福州各国领事商订中外互相保护约章八条,厦门一律照办。

  会同签字定议,业由本道分别照会贵领事暨各国领事,一体遵守在案。兹日本突来兵舰,纵兵上岸,在虎头山等处各架大炮,并于通衢街路分驻日兵,手持枪铳。以致民心惊惶,纷纷迁徙。

  昨向上野领事再三相阻,既不肯允退兵!究不知其意何居?然□□如此情形,万一土匪闻风起事,累及各国洋行,本道实属无此权力再行保护。惟有先行通知,将来尚望原谅也。合先照会,为此,照请贵领事税务司烦为查照,希即转商上野领事,立即撤兵回船,以保中外商民而安闾阎无事。望切,望速。须至照会者。

  ◇八月初三日日本领事上野致厦门道延照会

  为照复事。昨接贵道照会,内开“纵兵登岸,万一民间鼓惑,激成事端,本道势难实力保护”,“迅即撤兵回船,以免有误大局”等因,前来。准此,本领事查厦门形势日趋不稳,帝国臣民正濒危殆叵测,本领事即派水兵自行保护。现撤兵回船之事,当俟时局稍定,自应照办。相应照复贵道查照可也。

  须至照会者。

  ◇八月初一日厦门道延第二次示稿

  为剀切示谕以安民心事。照得近因日本兵丁执持洋枪上岸,分驻各街,昼夜防守,并在虎头山等处安放大炮,实为保护日本洋行。厦地人民不知底细,以致各怀惊疑,纷纷搬避。本道上念君国,下恤民情,崽之难安,寝馈连日。邀订各国领事会同上野领事反复商确,并再三与之理论,竭力磋商。直至昨日始接领事照会,内开“昨接贵道照会,内开‘纵兵到岸,万一民间鼓惑,激成事端,本道势难实力保护。’‘迅即撤兵回船,以免有误大局。’等因。前来准此,本领事查厦门形势日趋不稳,帝国臣民正危殆叵测,本领事即饬派水兵自行保护。现撤兵回船之事,当俟时局稍定,自应照办。相应照复贵道查照可也。”等因。准此,查此次日兵执持枪炮登岸,虽为保护洋行起见,而百姓见之亦无怪生疑。今上野领事既已允从撤兵,地方即可相安无事。合亟通行示谕,为此仰阖厦绅民人等知悉。

  尔等须知在岸日兵专为自行保护,自可消然冰解。自示之后,凡已搬避者务须仍行回家,未搬者毋庸再事迁移,当各照常营业,切勿轻信谣言,再生疑虑。倘有不逞之徒,造捏蜚语,讠寿张为幻,希图煽惑人心,别滋事端,一经本道访闻,定即从严拿办,决不宽贷。其各凛遵毋违。特示。

  ◇八月初四日厦门道延致日领事上野函

  谨启者:本道昨诣尊处,与贵领事畅谈之际,备叨盛情嘉纳,感荷良深。惟所请出示安民一节,最关紧要。既承惠允,谅必照办。今特泐函奉请贵领事另录示稿一纸,函送过署,俾本道亦仿此意一体出示晓谕,以安民心。祷甚,盼甚。

  ◇八月初五日领事上野致厦门道延函

  顷接教言,敬悉一是。日昨本国台湾民政官长后藤昏中莅厦,并非总督,其派兵上岸,系为保护帝国商民如常交易,经本领事日昨晤会贵道言明。至出示晓谕,系贵道之权,本领事似未便越俎而谋。

  ◇八月初五日厦门道延第三次示稿

  为晓谕事。照得日本兵勇登岸,民心惊惶,昨经本道分别电禀李傅相及各衙门,转商日本外务大臣撤兵另议。兹于初五日申刻,接准上海道余来电,以“此事已蒙湖广总督张,商由李傅相暨两江总督刘,会电英美德总领事调停,一面电致日本外部矣。允宜镇定,竭力弹压兵民,勿致开衅。”等因。查既蒙电致调停,当可消弭无事。合亟示谕,为此示仰阖厦绅民人等知悉。自示之后,务各照常安业,切勿轻听浮言,自相惊恐。

  其各凛遵毋违。特示。

  ◇八月初七日美领事巴覆厦门道延函

  谨启者:顷准贵道函询上野领事因公回国,未识曾否知照敝处。本领事查上野领事仅发各国领事公信一件,内开“本领事离厦,篆务暂交副领事署理。”等因。惟本领事昨晚接奉敝政府来电,“闻东京日政府已允将厦岛洋兵立即撤退,其鼓浪屿之兵俟平静安然无恙时亦退。”各等因。奉此,查本早厦岛日兵已退。本领事理应与贵道贺喜。仍希贵道设法安民,保护,是为至要。

  ◇八月初七日日本领事芳泽致厦门道延函

  谨启者:昨夜半东亚书院所有水兵已饬令撤回。特此知照,统乞察照为盼。

  ◇八月初七日厦门道延复日本署正领事芳泽函

  迳启者:昨接上海来电,知贵国总领事已奉外部电饬撤回保护书院之兵,其余相机撤回。正在达函间,兹接贵领事来函,以“东亚书院所有水兵饬令撤回”等因。查志信洋行及镇邦街港仔口一带尚有水兵在岸,究于何时撤回?务祈先为示知,以便函致英领事亦将水兵一体撤回,并严饬兵勇照前认真保护。

  ○和议准约

  大德钦差驻紥中华便宜行事大臣穆默,大奥钦差驻紥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齐幹,大比钦差驻紥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姚士登,大日钦差驻紥中华全权大臣葛络幹,大美国钦差特办议和事全权大臣柔克义,大法钦差全权大臣驻紥中国京都总理本国事务便宜行事鲍渥,大英钦差便宜行事全权大臣萨道义,大义钦差驻紥中国世袭侯爵萨尔瓦格,大日国钦差全权大臣小村寿太郎,大荷钦差驻紥中华全权大臣克罗伯,大俄钦差全权大臣内廷大夫格尔思,大清钦命全权大臣便宜行事总理外务部事务和硕庆亲王及钦差全权大臣,便宜行事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大臣直隶总督部堂一等肃毅伯李鸿章,今日会同声明

  核定大清国按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文内各款当经大清国大皇帝于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七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降旨全行照允,足适诸国之意妥办。(附件一)

  第一款一、大德国钦差男爵克大臣被戕害一事,前于西历本年六月初九日即中历四月二十三日奉谕旨:(附件二)钦派

  醇亲王载沣为头等专使大臣,赴大德国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国大皇帝暨国家惋惜之意。醇亲王已遵旨于西历本年七月十二日即中历五月二十七日自北京起程。二、大清国国家业已声明,在遇害该所竖立铭志之碑,与克大臣品位相配,例叙大清国大皇帝惋惜凶事之旨,书以辣丁德汉各文。前于西历本年七月二十

  二日即中历六月初七日经大清国钦差全权大臣文致大德国钦差

  全权大臣。(附件三)现于遇害处所建立碑坊一座,足满街衢,已于西历本年六月二十五日即中历五月初十日兴工。

  第二款一、惩办伤害诸国国家及人民之首祸诸臣,将西历

  本年二月十三二十一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本年正月

  初三等日先后降旨所定罪名开列于后:(附件四五六)端郡王

  载漪辅国公载澜,均定斩监候罪名,又约定,如皇上以为应加恩贷其一死,即发往新疆永远监禁,永不减免。庄亲王载勋,都察左都御史英年,刑部尚书赵舒翘,均定为赐令自尽。山西巡抚毓贤,礼部尚书启秀,刑部右侍郎徐承煜,均定为即行正法。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刚毅,大学士徐桐,前四川才督李秉衡,均已身死,追夺原官,即行革职。又兵部尚书徐用仪,户部尚书立山,吏部左侍郎许景澄,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联元,太常寺卿袁昶,因上年力驳殊悖诸义法极恶之罪,被害于西历本年二月十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奉上谕开复原官,以示昭雪。(附件七)庄亲王载勋已于西历本年二月二十一日即中历正月初三日,英年赵舒翘已于二十四日即初六日,均自尽。毓贤已于念二日即初四日,启秀徐承煜已于念六日即初八日,均正法。又西历本年二月十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念五日上谕将董福祥甘肃提督革职,俟应得罪名定谳惩办。西历本年四月念九日,六月初三日,八月十九日,即中历二月十一日,四月十七日,七月初六日,先后降旨将上年夏间凶惨案内所有承认获咎之各外省官员,分别惩办。二、西历本年八月十九日即中历二十七年七月初六日上谕将诸国人民遇害被虐之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附件八)

  第三款因大日本国使馆书记生杉山彬被害,大清国大皇帝从优荣之典,已于西历本年六月十八日即西历五月初三日降旨简派户部侍郎那桐为专使大臣,赴大日本国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国大皇帝及国家惋惜之意。(附件九)

  第四款大清国国家允定在于诸国被污渎及挖掘各坟茔建立涤垢雪污之碑。已与诸国全权大臣会同商定,其碑由各该国使馆督建,并由中国国家付给估算各费银两:京师一带每处一万两,外省每处五千两。此项银两业已付清。兹将建碑之坟茔开列清单附后。(附件十)

  第五款大清国国家允定不准将军火暨专为制造军火各种器料,运入中国境内。已于西历一千九百一年八月十七日即中历本年七月初四日降旨禁止进口二年,嗣后如诸国以为有仍应续禁之处,亦可降旨将二年之限续展。(附件十一)

  第六款上谕大清国大皇帝允定付诸国偿款海关银四百五十兆两。此项系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条款第二款所载之各国各会各人及中国人民

  之赔偿总数。(附件十二)(甲)此四百五十兆系照海关银两市价易为金款,此市价按诸国各金钱之价易金如下:海关银一两,即德国三马克零五五,即奥国三克勒尼五九五,即美国圆零七四二,即法国三佛郎克五,即英国三先零,即日本一圆四零七,即荷兰国一弗乐零七九六,即俄国一鲁布四一二(俄国一鲁布按金平算即十七多理亚四二四)。此四百五十兆按年息四厘,正本由中国分三十九年按后附之表各章清还。(附件十三)本息用金付给,或按应还日期之市价易金付给。还本于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日起,一千九百四十年终止。还本各款,应按每届一年付还,初次定于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日付还。

  利息由一千九百零一年七月初一日起算。惟中国国家亦可将所欠首六个月至一千九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息展在自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日起,于三年内付还。但所展息款之利,亦应按年四厘付清。又利息每届六个月付给,初次定于一千九百零二年七月初一日付给。(乙)此欠款一切事宜,均在上海办理。如后诸国各派银行董事一名会同,将所有由该管之中国官员付给之本利总数收存分给。有干涉者,该银行出付回执。(丙)由中国国家将全数保票一纸交驻京诸国钦差领衔大臣手内。

  此保票,以后分作零票。每票上各中国特派之官员画押。此节以及发票一切事宜,应由以上所述之银行董事各遵本国饬令而行。(丁)付还保票财源各进款应每月给银行董事收存。(戊)

  承担保票之保源开列于后:一、新关各进款前已作为担保之偕款,各本利付给之后余剩者,又进口货税,增至切实值百抽五,将所增之数加之。所有向例,进口免税各货,除外国运来之米及各杂色粮面并金银以及金银各钱外,均应列入切实值百抽五货内。二、所有常关各进款及各通商口岸之常关均归新关管理。

  三、所有盐政各进款除归还泰西借款一宗外,余剩一并归入。

  至进口货税增至切实值百抽五,诸国现允可行,惟须二端:一、将现在照估价抽收进口各税,凡能改者,皆当急速改为按件抽税几何。改办一层,如后作为估算货价之基,应以一千八百九十七,八,九年三年卸货时各货牵算价值,乃开除进口税及杂货总数之市价。其未改以前,各该算仍照估价征收。二、北河黄浦两水路均应改善,中国国家应拨款相助。增税一层,俟此条款画押日两个月后,即行开办。除在此画押日期后,至迟十日,已在途间之货外,概不复免抽。

  第七款大清国国家允定各使馆境界以为专与住用之处,并独由使馆管理。中国人民既不准在界内居住。亦可自行防守使馆,界线于附件之图上标明,如下。(附件十四)东面之线系崇文门大街图上“十”“十一”“十二”等字;北面图上系“五”“六”“七”“八”“九”“十”等字之线;西面图上系“一”“二”“三”“四”“五”等字之线;南面图上系“十”“二”“一”等字之线;此线循城墙南址随城垛而画按照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正月十六日即中历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内后附之条,中国国家应允诸国分应自主常留兵队分保使馆。

  第八款大清国国家应允将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至海通道之各台,一律削平。现已设法照办。

  第九款按照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正月十六日即中历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内后附之条款,中国国家应允由诸国分应主办会同酌定数处留兵驻,守以保京师至海通道无断绝之虞。今诸国驻防之处,系黄村,郎坊,杨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秦皇岛,山海关。

  第十款大清国国家允定两年之久在各府厅州县将以后所述之上谕颁行布告:一、西历本年二月初一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谕,以永禁或设或入与诸国仇敌之会,违者皆斩。(附件十五)二、西国本年某月某日等即中历某月某日等上谕一道,犯罪之人如何惩办之处,均一一载明。三、西历本年某月某日即中历某月某日上谕,以诸国人民遇害被虐各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四、西历本年二月初一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谕,各省督抚文武大吏暨有司各官于所属境内均有保平安之责,如复滋伤害诸国人民之事,或再有违约之行,必须立时弹压惩办,否则该管之员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亦不得开脱,别给奖叙。(附件十六)以上谕旨现于中国全境渐次张贴。

  第十一款大清国国家允定将通商行船各条约内诸国视为应行商改之处及有关通商各项事宜均行议商,以期妥善简易。现按照第六款赔偿事宜,约定中国国家应允襄办改善北河黄浦两水路。其襄办如下各节:一、北河改善河道,在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会同中国国家所兴各工,近由诸国派员兴修。一俟治理天津事务交还之后,即可由中国国家派员与诸国所派之员会办。

  中国国家应付海关银每年六万两以养其工。二、现设立黄浦河道局,经营整理改善水道各工。所派该局各员,均代中国及诸国保守在沪所有通商之利益。预估后二十年,该局各工及经营各费,应每年支用海关银四十六万两。此数平分:半由中国国家付给,半由外国各干涉者出资。该局员差各权责,进款之详细各节,皆于后附文件内列明。(附件十七)

  第十二款西历本年七月二十四日即中历六月初九日降旨,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按照诸国酌定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

  此上谕内已简派外务部各王大臣矣。(附件十八)且变通诸国钦差大臣觐见礼节,均已商定,由中国全权大臣屡次照会在案。

  此照会在后附之节略内述明。(附件十九)

  兹特为议明以上所述各语及后附诸国全权大臣所发之文牍,均系以法文为凭。大清国国家既如此按以上所述,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即中国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文内各

  款,足适诸国之意妥办,则中国愿将一千九百年夏间变乱所生之局势完结。诸国亦照允随行。是以诸国全权大臣奉各政府之命代为声明:除第七款所述之防守使馆兵队外,诸国兵队即于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某月某日即中历某月某日全由京城撤退。

  并除第九款所述各处外,亦于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某月某日即中历某月某日由直隶省撤兵。今将以上条款缮定同文十二分,均由诸国全权大臣画押,诸国全权大臣各存一分,中国全权大臣收存一分。

  一千九百零一年月日

  光绪二十七年月日在北京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