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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第十三章 國 語 卷 第 十 一春秋鲁 · 春秋鲁

晉語五1臼季使,舍於冀野〔一〕。冀缺薅〔二〕,其妻饁之〔三〕,敬,相待如賓〔四〕。從而問之,冀芮之子也,與之歸;既復命,而進之曰:「臣得賢人,敢以告。」文公曰:「其父有罪,可乎〔五〕?」對曰:「國之良也,滅其前惡〔六〕,是故舜之刑也殛鯀,其舉也興禹〔七〕。今君之所聞也。齊桓公親舉管敬子,其賊也〔八〕。」公曰:「子何以知其賢也?」對曰:「臣見其不忘敬也。夫敬,德之恪也。恪於德以臨事,其何不濟!」公見之,使為下軍大夫〔九〕。  〔一〕臼季,胥臣也。冀,晉邑。郊外曰野。

  〔二〕案:「薅」,公序本作「耨」,注同。

  〔三〕冀缺,郤成子也。薅,耘也。野饋曰饁,詩曰:「饁彼南畝。」案:「耘」,公序本作「茠」。  〔四〕夫婦相敬如賓。

  〔五〕文公元年,冀芮畏偪,與呂甥謀弒公,焚公宮,秦伯殺之是也。

  〔六〕滅,除也。  〔七〕殛,誅也。鯀,禹父。

  〔八〕敬子,管仲之謚。

  〔九〕在文公時,而於此言之者,以襄公能繼父志,用冀缺。傳曰:「襄公以再命賞胥臣,曰:「舉郤缺,子之功也。」以一命,命郤缺為卿,復與之冀。」故曰冀缺。

  2陽處父如衛,反,過甯〔一〕,舍於逆旅甯嬴氏〔二〕。嬴謂其妻曰:「吾求君子久矣,今乃得之。」舉而從之〔三〕,陽子道與之語,及山而還〔四〕。其妻曰:「子得所求而不從之,何其懷也!〔五〕」曰:「吾見其貌而欲之,聞其言而惡之。夫貌,情之華也;〔六〕言,貌之機也〔七〕。身為情〔八〕,成於中。言,身之文也。言文而發之,合而後行,離則有釁〔九〕。今陽子之貌濟,其言匱,非其實也〔一0〕。若中不濟,而外彊之〔一一〕,其卒將復〔一二〕,中以外易矣〔一三〕。若內外類,而言反之,瀆其信也〔一四〕。夫言以昭信,奉之如機〔一五〕,歷時而發之〔一六〕,胡可瀆也!今陽子之情譓矣〔一七〕,以濟蓋也〔一八〕,且剛而主能〔一九〕,不本而犯,怨之所聚也〔二0〕。吾懼未獲其利而及其難,是故去之。」期年,乃有賈季之難,陽子死之〔二一〕。

  〔一〕處父,晉太傅陽子也。如衛,聘衛也,在魯文五年。甯,晉邑,今河內修武是也。

  〔二〕旅,客也。逆客而舍之也。嬴,其姓。

  〔三〕舉,起也。

  〔四〕山,河內溫山也。傳曰:「及溫而還。」

  〔五〕懷,思也。

  〔六〕言容貌者,情之華采。

  〔七〕言語者,容貌之樞機。

  〔八〕情生於身。

  〔九〕合,謂情、言、貌也,三者合而後行之。釁,瑕也。

  〔一0〕濟,成也。言不副貌為匱。匱,乏也。  〔一一〕謂情不足,而貌彊為之。

  〔一二〕復,反也,反其情也。

  〔一三〕易,猶異也。

  〔一四〕類,善也。瀆,輕也。  〔一五〕如樞機之相應。  〔一六〕言思察之詳熟。

  〔一七〕譓,辯察也。

  〔一八〕濟,成也,成其容貌,以蓋其短。

  〔一九〕主,上也。言性剛直,而高上其材能。

  〔二0〕不本,行不本仁義也。犯,犯人也。

  〔二一〕賈季,晉大夫,狐偃之子射姑也。食邑於賈,字季佗。唐尚書云:「晉蒐于夷,舍二軍。」昭謂:初,晉作五軍。魯文五年,晉四卿卒。至六年,晉蒐于夷,舍二軍,復成國之制。狐射姑將中軍,趙盾佐之。陽子至自溫,改蒐于董,使趙盾將中軍,射姑佐之,射姑怨陽子之易其班,使狐鞫居殺陽處父而奔狄。案發正卷二:「賈季即狐射姑之字,非季佗也。」

  3趙宣子言韓獻子於靈公,以為司馬〔一〕。河曲之役〔二〕,趙孟使人以其乘車干行〔三〕,獻子執而戮之。眾咸曰:「韓厥必不沒矣〔四〕。其主朝升之,而暮戮其車〔五〕,其誰安之!」宣子召而禮之,曰:「吾聞事君者比而不黨〔六〕。夫周以舉義,比也〔七〕;舉以其私,黨也。夫軍事無犯,犯而不隱,義也〔八〕。吾言女於君,懼女不能也。舉而不能,黨孰大焉!事君而黨,吾何以從政?吾故以是觀女〔九〕。女勉之。苟從是行也〔一0〕。臨長晉國者,非女其誰〔一一〕?」皆告諸大夫曰:「二三子可以賀我矣!吾舉厥也而中,吾乃今知免於罪矣。」

  〔一〕宣子,晉正卿,趙衰之子宣孟盾也。獻子,韓萬之玄孫子輿之子厥也。靈公,襄公之子夷皋也。司馬,掌軍大夫。

  〔二〕河曲,晉地。魯文十二年,秦伐晉,戰于河曲。

  〔三〕趙孟,宣子。干,犯也。行,軍列。

  〔四〕沒,終也。

  〔五〕主,主人。車,車僕也。獻子因趙盾以為主,盾升之於公。朝暮,喻速也。

  〔六〕比,比義也。阿私曰黨。

  〔七〕忠信曰周。

  〔八〕在公為義。

  〔九〕觀女能否。

  〔一0〕勉之,勸終其志。是行,令所行也。

  〔一一〕臨,監也。長,帥也。

  4宋人弒昭公〔一〕,趙宣子請師於靈公以伐宋,公曰:「非晉國之急也。」對曰:「大者天地,其次君臣,所以為明訓也〔二〕。今宋人弒其君,是反天地而逆民則也〔三〕,天必誅焉。晉為盟主,而不修天罰〔四〕,將懼及焉。」公許之。乃發令于太廟,召軍吏而戒樂正〔五〕,令三軍之鍾鼓必備。趙同曰:「國有大役〔六〕,不鎮撫民而備鍾鼓,何也?」宣子曰:「大罪伐之,小罪憚之〔七〕。襲侵之事,陵也〔八〕。是故伐備鍾鼓,聲其罪也〔九〕;戰以錞于、丁寧,儆其民也〔一0〕。襲侵密聲,為蹔事也〔一一〕。今宋人弒其君,罪莫大焉!明聲之,猶恐其不聞也。吾備鍾鼓,為君故也。〔一二〕」乃使旁告於諸侯,治兵振旅,鳴鍾鼓,以至于宋〔一三〕。

  〔一〕宋人,宋成公之子文公鮑也。昭公,鮑之兄杵臼也。弒昭公在魯文十六年。

  〔二〕言尊卑各得其所,以明教訓。

  〔三〕則,法也。  〔四〕修,行也。  〔五〕正,長也。軍吏,主師旅。樂正,主鍾鼓。  〔六〕役,事也。趙同,盾弟晉大夫原同。

  〔七〕憚,懼也。

  〔八〕輕曰襲。無鍾鼓曰侵。陵,以大陵小也。

  〔九〕以聲張其罪。

  〔一0〕錞于,形如碓頭,與鼓相和。丁寧者,謂鉦也。儆,戒也。唐尚書云「錞于,鐲也」,非也。鐲與錞于各異物。

  〔一一〕蹔其無備。

  〔一二〕為欲尊明君道也。

  〔一三〕振,奮也。伐宋在魯文十七年。  5靈公虐,趙宣子驟諫〔一〕,公患之〔二〕,使鉏麑賊之〔三〕,晨往,則寑門辟矣〔四〕,盛服將朝,早而假寐〔五〕。麑退,歎而言曰:「趙孟敬哉〔六〕!夫不忘恭敬,社稷之鎮也〔七〕。賊國之鎮不忠,受命而廢之不信,享一名於此,不如死〔八〕。」觸庭之槐而死〔九〕。靈公將殺趙盾,不克〔一0〕。趙穿攻公於桃園,〔一一〕逆公子黑臀而立之,實為成公〔一二〕。  〔一〕虐,厚斂以雕牆,支解宰夫之屬。  〔二〕患,疾也。  〔三〕鉏麑,力士。賊,殺也。

  〔四〕辟,開也。

  〔五〕不脫冠帶而寐曰假寐。

  〔六〕言夙興敬恪。

  〔七〕鎮,重也。  〔八〕享,受也。殺之為不忠,不殺為不信,故得一名。  〔九〕庭,外朝之庭也。周禮「王之外朝三槐,三公位焉」,則諸侯之朝三槐,三卿位焉。

  〔一0〕魯宣二年秋,晉侯飲盾酒,伏甲將攻之,盾覺而走,故不克。

  〔一一〕趙穿,晉大夫,趙夙之孫、趙盾從父昆弟武子穿也。桃園,園名。案攷異卷三引汪繩祖說:「穿謚武子未見所出,疑「武子」即「之子」之誤。」發正卷一一說:「「武子」當作「之子」。」  〔一二〕逆,迎也。迎於周也。黑臀,晉文公子、襄公弟成公也。

  6郤獻子聘于齊〔一〕,齊頃公使婦人觀而笑之〔二〕。郤獻子怒,歸,請伐齊。范武子退自朝〔三〕,曰:「燮乎,吾聞之〔四〕,干人之怒,必獲毒焉。夫郤子之怒甚矣,不逞於齊,必發諸晉國。〔五〕不得政,何以逞怒〔六〕?余將致政焉,以成其怒〔七〕,無以內易外也。爾勉從二三子,以承君命,唯敬〔八〕。」乃老〔九〕。

  〔一〕獻子,晉卿,郤缺之子克也。聘,在魯宣十七年。

  〔二〕郤子跛,齊頃公帷婦人使觀之。郤子將升,婦人笑于房。

  〔三〕武子,晉正卿士會。

  〔四〕燮,武子之子文子也。

  〔五〕逞,快也。不快心以伐齊,必發怒於晉國。

  〔六〕得政,為政也。

  〔七〕致,歸也。

  〔八〕二三子,晉諸卿。承,奉也。  〔九〕乃告老。

  7范文子暮退於朝。武子曰:「何暮也?」對曰:「有秦客廋辭於朝〔一〕,大夫莫之能對也,吾知三焉〔二〕。」武子怒曰:「大夫非不能也,讓父兄也〔三〕。爾童子,而三掩人於朝〔四〕。吾不在晉國,亡無日矣。」擊之以杖,折委笄〔五〕。  〔一〕廋,隱也。謂以隱伏譎詭之言問於朝也。東方朔曰:「非敢詆之,與為隱耳。」

  〔二〕解其三事。

  〔三〕父兄,長老也。

  〔四〕掩,蓋也。

  〔五〕委,委貌冠。笄,簪也。  8靡笄之役,韓獻子將斬人〔一〕。郤獻子駕,將救之,至,則既斬之矣。郤獻子請以徇,其僕曰:「子不將救之乎?」獻子曰:「敢不分謗乎〔二〕!」  〔一〕靡笄,齊山名。魯成二年,晉郤克伐齊,從齊師於靡笄之下,戰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