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溪字义》第二十章 卷下·皇极宋 · 陈淳
书所谓“皇极”,皇者,君也。极者,以一身为天下至极之标准也。孔安国训作大中,全失了字义。人君中天下而立,则正身以为四方之标准,故谓之皇极。若就君德论,则德到这处,极至而无以加。以孝言之,则极天下之孝;以弟言之,则极天下之弟。德极其至,而天下之人以为标准,周礼所谓“以为民极”,正是此意。
诗说“立我烝民,莫非尔极”,又是就牟麦上论。后稷以此教民,民亦以此为准则。
皇极,域中之大宝,又是就崇高富贵之位而言。大君,极至之位,四面尊仰,无以复加,所以谓之大宝,亦谓之宝极。商邑,四方之极,则以其居中为四方之极,而四方辐辏,至此而无以复加也。
自孔安国训皇极为大中,后来谷永疏言“明王正五事,建大中以承天心”,便都循习其说,更不复知古人立字本义。且如“皇则受之,皇之不极”训为“大则受之,大之不中”,“惟皇作极”训为“惟大作中”,成甚等语?义理如何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