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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校释》第七十七章 第七十五章· 老子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严可均曰:“民之饥”,御注作“人之”。

  罗振玉曰:御注本、敦煌辛本诸“民”字均作“人”。“饥”,诸本均作“饥”,下同。

  谦之案:景福、庆阳、楼正、柰卷、河上、顾、赵、诸王本均作“民”,遂州、邢玄、严及后汉书郎顗传引并作“人”,傅、范本“饥”下有“者”字。毕沅曰:“‘饥’,河上公、王弼诸本皆作‘饥’。案古‘饥馑’字作‘饥’,‘饥饿’字作‘饥’,此应作‘饥’。”今案:毕说是也。字林:“饥,饿也。”“饥,谷不熟。”“民之饥”正作饥饿解,宜作“饥”,不作“饥”。御注、景福、邢玄、庆阳、楼正、柰卷、河上、顾、严、傅、范、赵、群书治要、后汉书郎顗传引并作“饥”。又道藏王本二“饥”字亦并作“饥”。

  民之难治,以其上有为,是以难治。

  严可均曰:“上有为”,河上、王弼、高翿作“上之有为”。

  罗振玉曰:“民”,敦煌辛本作“百姓”。“上之”,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之”字。

  谦之案:严本作“百姓难治,以上有为,是以不治”。傅、范本作“民之难治者,以其上之有为也,是以难治”,与诸本稍异。

  彭耜曰:“五注无此十五字。”又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注:“言民之所以僻,治之所以乱,皆由上不由其下也,民从上也。”下云:“疑此非老子之所作。”

  人之轻死,以其生生之厚,是以轻死。

  严可均曰:“生生之厚”,各本作“求生”。  罗振玉曰:“求生”,景龙本、敦煌辛本作“生生”。谦之案:遂州、彭、范作“生生”,柰卷、王羲之、赵孟俯作“求生”,高翿作“生求”,傅作“求生生”。严无“以其”二字,傅、范、彭、柰卷“厚”下有“也”字。案作“生生之厚”是也。

  易顺鼎曰:按“求生之厚”当作“生生之厚”。文选魏都赋“生生之所常厚”,张载注引老子曰:“人之轻死,以其生生之厚也。”谓通生生之情以自厚也。足证古本原作“生生”。淮南精神训、文选鹪鹩赋注、容斋随笔并引作“生生之厚”,皆其证。五十章云“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又其证之见于本书者矣。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吴云曰:傅本作“无以生为贵者,是贤于贵生也”,王弼无第一“贵”字。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为”下更有“生”字。“贵生”,景福本“生”下有“也”字。

  谦之案:首句广明、景福、王羲之、赵孟俯同此石。邢玄同敦煌辛本。“贵生”下,柰卷、彭、傅、范及治要引均有“也”字,淮南道应训引有“焉”字。又案淮南精神训:“夫人之所以不能终其寿命而中道夭于刑戮者,何也?以其生生之厚。夫惟能无以生为者,则所以修得生也。”语亦本此。惟淮南以父讳长,故变“长”言“修”。俞樾曰:“‘修得生’,本作‘得修生’,‘得修生’即得长生也”。文子十守篇正作“夫唯无以生为者,即所以得长生”。疑老子古本在“贤于贵生”上本有此一句。七章“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五十九章“长生久视之道”,“长生”一语,得此而三。又此章每段三句,“是贤于贵生”与上文“是以轻死”为对句。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邓廷桢、奚侗同。陈柱:饥、饥韵,治、治韵,死、死韵。谦之案:“饥”当作“饥”,说见前。又敦煌辛本“生为”下更有“生”字。“贤于贵生”上据文子十守篇有“即所以得长生”一句,是生、生亦韵也。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五十二字,敦煌本注五十三字(实五十四字),河上、王本五十三字,傅本六十三字,范本六十字。河上本题“贪损第七十五”,王本题“七十五章”,范本题“民之饥章第七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