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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阴经》第五章 卷三 战具类唐代 · 李筌

攻城具篇第三十五

  经曰:善守者,藏於九地之下;善攻者,动於九天之上。人所不见谓之九地,见所不及谓之九天。是故,墨翟萦带为垣,公输造飞云之梯,无所施其巧。所谓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

  孙武子曰:“具器械,三月而後成;拒城闉,三月而後已。”其攻守之具,古今不同。今约便事而用之。

  辪轀车四轮,车上以绳为脊,犀皮蒙之,下藏十人,填隍推之,直抵城下,可以攻掘,金木火石所不能及。

  飞云梯,以大木为床,下置六轮,上立双牙,有栝梯长一丈二尺,有四梲相去三尺,势微曲递,互相栝飞于云间,以窥城中,其上城首冠双辘轳,枕城而上。

  炮车,以大木为床,下安四轮,上建双陛,陛间横栝,中立独竿,首如桔槔状,其竿高下长短大小,以城为准。竿首以窠盛石小大多少,随竿力所制,人挽其端而投之,其车推转逐便而用之,亦可埋脚着地而用,其旋风四脚,亦随事用之。

  车弩为轴转车,车上定十二石弩弓,以铁钩连轴,车行轴转引弩持满弦,挂牙上弩,为七衢:中衢大箭一簇,长七寸围五寸,箭筩长三尺围五寸,以铁叶为羽,左右各三箭,次差小於中箭,其牙一发,诸箭皆起,及七百步所中,城垒无不崩溃,楼橹亦颠坠。

  尖头轳,以木为脊,长一丈径一尺五寸,下安六脚,下阔而上尖,高七尺可容六人,以湿牛皮蒙之,人蔽其下,共昻直抵城下,木石金火不能及,用攻其城。

  土山于城外,堆土为山,乘城而上。

  地道,凿地为道,行于城下,因攻其城。每一丈建柱,以防崩陷,复积薪于柱间而烧之,柱折城崩。

  板屋,以八轮车,车上树高竿,上安辘轳,以绳挽板屋上竿首,以窥城中。板屋高五尺,方四尺,有二孔,四面列布,车可进退围城而行于营中,远望谓之巢车,状若鸟巢。

  木幔,以板为幔,立结槔於四轮,车上悬逼城堞,使趫卒蔽之,蚁附而上,矢石所不能及。

  火箭,以小瓢盛油贯矢端,射城楼橹板上,瓢败油散後,以火雀杏磨杏核中空,以艾内火实之,系雀足,薄暮群放之飞入城中,栖宿积聚庐舍,须臾火发。

  蜀钁铁錾、蜀钁短柄,钁也。铁錾凿井,錾城也。

  守城具篇第三十六

  经曰:善守者,藏於九地之下;善攻者,动於九天之上。人所不见谓之九地,见所不及谓之九天。禽滑厘问墨翟守城之具,墨翟莈以六十六事,皆繁冗不便於用,其後韦孝宽守晋州、王[人品]守台城,皆约封胡子技巧之术,古法非不妙,然非今之用也。今述便於用者,如左方浚隍深开濠堑也。

  增城、增修楼橹也。

  悬门、悬木板以为重门。

  突门於城中,对敌营,自凿城内为暗门,多少临时,令厚五六寸勿穿,或於中夜,或於敌初来、营列未定;精骑从突门跃出,击其无备,袭其不意。

  涂门,以泥涂门扇,厚五寸备火,又云涂栈,以泥门上木栈棚也。

  积石、积炮石,大小随事。

  转关桥一梁为桥梁,端着横栝,拔去栝桥转关,人马不得渡,皆倾水中。秦用此桥,以杀燕丹。

  凿门为敌所逼,先自凿门为数十孔,出强弩射之,长矛刺之。

  积木备垒,本木长五尺、径一尺小,或六七寸,抛下打贼。

  积石备垒於城上,不计大小,以多为妙,充抛石。

  楼橹城上建堠楼,以板为之跳出,出为楼橹。

  笓篱战格於女墙上,挑出去墙三尺,内着横括,前端安辖,以荆柳编之,长一丈、阔五尺,悬于椽端,用遮矢石。

  布幔,以复布为幔,以弱竿横挂於女墙外,去墙七八尺,折抛石之势,则矢不复及墙。

  木弩,以杨柘桑为弩,可长一丈二尺,中径七寸,两稍三寸,以绞车张之,发如雷吼,以败队卒。

  燕尾炬,缚苇草为炬,尾分为两岐,如燕尾状,以油蜡灌之,加火从城上堕下,使骑木驴而烧之。

  松明炬,以松木烧之,铁索坠下,巡城点昭,恐敌人乘城而上。

  脂油烛炬,然灯秉烛於城中四冲、要路、门户,晨夜不得绝明,以备非常。

  行爓常熔铁汁鑪,昻於城上,以洒敌人,土瓶盛汁,抛之,敌攻城不觉。

  游火铁筐,盛火加脂蜡,铁索悬坠城下,烧孔穴掘城之人。

  灰杂糠[米比],因风於城上掷之,以眯敌人之目,因以铁汁洒之,又云:眯目,因风以[米比]糠灰掷之,使不得视。

  连挺如打禾枷状,打女墙上城敌人。

  叉竿如枪刃,布两歧,用叉飞云梯上人。

  钩竿有枪,两边有曲钩,可以钩物。

  天井,敌攻城为地道,来反自於地道,上直下穿井邀之,积薪井中,加火熏之,自然焦灼。

  油囊盛水於城上,掷出,火车中囊败,火灭。

  地听於城中八方,穿井各深二丈,令人头覆戴新瓮於井中坐听,则城外五百步之内有掘城道者,并闻於瓮中,辩方所远近。

  铁菱,状如蒺藜,要路水中着之,以刺人马之足。

  陷马坑,坑长五尺、阔一尺、深三尺,坑中埋鹿角、竹签,其坑十字相连,状如钩锁,复以[艹刍]草苇木加土种草实,令生苗蒙覆其上,军城营垒要路设之。

  拒马枪,以木径二尺,长短随事,十字凿孔,纵横安括,长一丈,锐其端,可以塞城门要道,人马不得奔前。

  木栅为敌所逼,不及筑城垒,或山河险隘多石少土,不任版筑,且建木为栅,方圆高下,随事深浅,埋木根重复,弥缝其阙,内量长短,为阁道立外柱,外重长出四尺为女墙,皆泥涂之内七寸,又立阁道内柱,上布板为栈立阑干竹於栅上,悬门拥墙,濠堑拒马,一如城垒法。

  水攻具篇第三十七

  经曰:以水佐攻者,强。水因地而成势,为源高於城,本大於末,可以遏而止,可以决而流,故晋水可以灌安邑,汾水可以浸平阳,先设水平,测其高下,可以漂城、灌军、浸营、败将也。

  水平槽长二尺四寸,两头中间凿为三池,池横阔一寸八分,纵阔一寸深一寸三分,池间相去一尺四寸,中间有通水渠,阔三分深一寸三分,池各置浮木,木阔狭微小,於池空三分,上建立齿,高八分,阔一寸七分,厚一分。槽下为转关脚,高下与眼等,以水注之,三地浮木齐起,眇目视之,三齿齐平,以为天下准。或十步,或一里,乃至十数里,目力所及,随置照板度竿,亦以白绳计其尺寸,则高下丈尺分寸可知也。

  照板形如方扇,长四尺,下二尺,黑上二尺,白阔三尺,柄长一尺,大可握度,竿长二丈,刻作二百寸二千分,每寸内刻小分,其分随向远近高下立竿,以照版映之,眇目视之,三浮木齿及照板黑映齐平,则召主板人,以度竿上分寸为高下,递相往来,尺寸相乘,则水源高下,可以分寸度也。

  火攻具篇第三十八

  经曰:以火佐攻者,明。因天时燥旱,营舍茅竹积刍穗军粮於枯草宿莽之中,月在箕、壁、翼、轸之夕,设五火之具,因南风而焚之。

  推月宿法,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二十八宿四方分之月二十八日夜一周天行二十八宿,一日一夜行一十三度少强,皆以月中气,日月合为宿首,角十二度,亢九度,氐十五度,房五度,心五度,尾十八度,箕十一度。东方七宿,共七十五度。斗二十六度,牛八度,女十二度,虚十度,危十七度,营室十六度,东壁九度。北方七宿,共九十八度。奎十六度,娄十二度,胃十四度,昂十一度,毕十六度,觜二度,参九度。西方七宿,共八十度,东井三十三度,舆鬼四度,柳十五度,星七度,张十八度,翼十八度,轸十七度。南方七宿,共一百一十二度。

  雨水正月中,日月合宿,营室八度於辰,在亥为娵訾,於野卫分并州,於将登明。

  春分二月中,日月合宿,奎十四度於辰,在戍为降娄,於野鲁分徐州,於将河魁。

  谷雨三月中,日月合宿,昂三度於辰,在酉为大梁,於野赵分冀州,於将为从魁。

  小满四月中,日月合宿,参四度於辰,在申为实沈,於野魏分益州,於将为传送。

  夏至五月中,日月合宿,东井二十五度於辰,在未为鹑首,於野秦分雍州,於将为小吉。

  大暑六月中,日月合宿,星四度於辰,在午为鹑火,於野周分三河,於将为胜光。

  处暑七月中,日月合宿,翼九度於辰,在巳为鹑尾,於野楚分荆州,於将为太乙。

  秋分八月中,日月合宿,角四度於辰,在辰为寿星,於野郑分兖州,於将为天罡。

  霜降九月中,日月合宿,氐十四度於辰,在卯为大火,於野宋分豫州,於将为太冲。

  小雪十月中,日月合宿,箕二度於辰,在寅为析木,於野燕分幽州,於将为功曹。

  冬至十一月中,日月合宿,斗二十一度於辰,在丑为星纪,於野吴越分扬州,於将为大吉。

  大寒十二月中,日月合宿,虚五度於辰,在子为玄枵,於野齐分青州,於将为神后。

  假如正月雨水一日夜半月在营室八度,至後二日夜半行十三度少强,即至东壁五度,至後三日夜半行十三度少强,即至奎九度。顺行二十八宿,每日夜行十三度少强,二十八日一周天,其晦朔二日不见,他皆仿此。《玉门经》曰:倍月加日,从营室顺数,即知月宿所在,假令正月五日,倍月成二加五成七,从营室顺数七宿至毕,他皆仿此。然东井三十三度,觜二度,恐将不定,故为通算以决之,而用五火之具。

  火兵,以骁骑夜衔枚,缚马口,人负束薪稿草藏火,直抵贼营,一时举火,营中惊乱,急而乘之,彼静不乱,弃而勿攻。

  火兽,以艾蕴火,置瓢中,开四孔,系猪[上鹿下章]鹿项下,燃其尾端,望敌营而纵饮,使奔彼草中,器败火发。

  火禽,以胡桃剖令空,开两孔实艾,以火系野鸡足,针其尾而纵之,飞入草中,器败火发。

  火盗,选一人勇捷,语言服饰与敌同者,窃号逐便,怀火偷入营中,焚其积聚,火发,乘乱而出。

  火矢,以臂张射及三百步者,以瓢盛火冠矢端,以数百端候中夜,齐射入敌营中,焚其积聚,火发,挥乱乘便急攻。

  济水具篇第三十九

  经曰:军行遇大水、河渠、沟涧,无津梁、舟楫,难以济渡。太公以天艎大船,皆质朴而不便於用。今随事应变,以济百川。

  浮畓,以木缚瓮为[木伐]瓮,受二石,力胜一人,瓮阔五尺,以绳钩联,编枪於其上,令长而方,前置板头,後置稍,左右置棹。

  枪[木伐]枪十根为一束,力胜一人,四千一百六十六根四分枪为一[木伐],皆去锋刃,束为鱼麟,以横栝而缚之,可渡四百一十六人。半为三[木伐]计用枪一万二千五百根,率渡一千二百五十人,十渡则一军毕济。

  蒲[木伐],以蒲九尺围,颠倒为束,以十道缚之,似束枪为[木伐],量长短多少,随蒲之丰俭载人,无蒲用芦草,法亦如蒲[木伐]。

  挟□,以木系小绳,先挟浮渡水,次引大□於两岸,立一大橛,急张定□,使人挟□浮渡大军,可为数十道,豫多备。(□=[桓以糸易木])

  浮囊,以浑脱羊皮,吹气令满,紧缚其孔,缚於胁下,可以渡也。

  水战具篇第四十

  经曰:水战之具始自伍员,以舟为车,以楫为马。汉武帝平百粤,凿昆明之池,置楼船将军其後,马援、王瀎各造战船,以习江海之利,其船阔狭长短随用大小,皆以米为率,一人重米二石,则人数率可知其楫棹、篙橹、楼席、[桓以糸易木]索、沉石调度与常船不殊。

  楼船船上建楼三重,列女墙战格,树旗帜,开弩窗矛穴,置抛车垒石铁汁,状如城垒。晋龙骧将军王瀎伐吴,造大船,长二百步,上置飞檐阁道,可奔车驰马,忽遇暴风,人力不能制,不便於事,然为水军不可不设,以张形势。

  蒙冲,以犀革蒙覆其背,两相开掣棹孔,前後左右开弩窗矛穴,敌不得近,矢石不能败,此不用大船,务於速进,以乘人之不备,非战船也。

  战舰,船舷上设中墙,半身墙下开掣棹孔,舷五尺,又建棚与女墙齐棚上,又建女墙重列战格,人无覆背,前後左右,树牙旗、幡帜、金鼓,战船也。

  走舸,亦如战船,舷上安重墙。棹夫多、战卒少,皆选勇士、精锐者充,往返如飞,乘人之不及,兼备非常救急之用。

  游艇,小艇,以备探候,无女墙,舷上桨床左右随艇大小长短,四尺一床,计会进止,回军转阵,其疾如飞,虞候居之,非战舶也。

  海鹘,头低尾高,前大後小,如鹘之状,舷下左右置浮板形如鹘翅,其船虽风浪涨天,无有倾侧,背上左右张生牛皮为城,牙旗、金鼓如战船之制。

  器械篇第四十一

  经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器之於事,如影之随形,响之应声。其相须如左右手,故曰:器械不精,不可言兵;五兵不利,不可举事。上古庖牺氏之时,剡木为兵;神农氏之时,以石为兵;《尚书》砮石中矢镞;黄帝之时,以玉为兵;蚩尤之时,铄金为兵,割革为甲;始制五兵,建旗帜,树夔鼓,以佐军威。

  纛六面,大将军中营建,出引六军。古者,天子六军,诸侯三军。今天子一十二卫,诸侯六军,故有六纛以主之。

  门旗二面,色红八幅,大将军牙门之旗,出引将军前列。

  门枪二根,以豹尾为刃榼,出居红旗之後,止居帐前左右建。

  五方旗五面,各具方色,大将军中营建,出随六纛後,在营亦於六纛後建。

  严警鼓一十二面,大将军营前左右行列各六面,在六纛後。

  角一十二枚,於鼓左右列各六枚,以代金。

  队旗二百五十面,尚色图禽,与本阵同,五幅。

  认旗二百五十面,尚色图禽,与诸队不同,各自为识认,出居队後,恐士卒交杂。

  阵将门旗,各任所色,不得以红,恐纷乱大将军。

  阵将鼓一百二十面,临时惊敌所用。

  甲,六分七千五百领。

  战袍,四分五千领。

  枪,十分一万二千五百条,恐扬兵缚[木伐]。

  牛皮牌二分二千五百面,马军以团牌代四分支。

  弩二分,弦三分,副箭一百分二千五百张。弩,七千五百条弦,二十五万只箭。

  弓,十分弦,三副箭,一百五十分。弓,一万二千五百张,弦三万七千五百条,箭三十七万五千集。

  射甲箭,五万只。

  生鈊箭,二万五千只。

  长垛箭,弓袋,胡鹿长弓袋,并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副。

  佩刀,八分一万口。

  陌刀,二分二千五百口。

  棓,二分二千五百张。

  马军及陌刀,并以啄鎚、斧钺代,各四分支、

  搭索,二分二千五百条,马军用。

  军装篇第四十二

  经曰:军无辎重,则举动皆阙。士卒以军中为家,至於锥刀,不可有缺。

  驴,六分七千五百头,鞍络自副。

  幕,一万二千五百口,竿、梁、钉、橛、鎚自副。

  锅,一分一千二百五十口。

  乾粮,十分一人一斗二升,一军一千五百石。

  麸袋,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口,韦皮缝可绕腰,受一斗五升。

  马盂,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口,皆坚木为之,或熟铜,受三升;冬月可以暖食。

  刀子、锉子、钳子、钻子、药袋、火石袋、盐袋、解结锥、砺石,各十分一十一万二千五百事。

  麻鞋,三十分三万七千五百緉,摊子、[熜以革易火][革蒙][水齿]子,各十分三万七千五百事。

  桍帑、抹额、六带帽子、毡帽子,各十分六万二千五百事。

  毡床,十分一万二千五百领。

  皮裘、皮裤,各三分七千五百领,或诈为蕃兵,用柳鑵栲栳各三分五千口。

  皮囊袋,亦得锹鎚斧锯凿,各二分一万二千五百事。

  鎌,四分五千张。

  切草刀,二分二千五百张。

  布行槽,一分一千二百五十具。

  大小胡瓢,二分二千五百枚。

  马军鞍辔革带,十分三万七千五百具。

  人药,一分三黄丸、水解散、疟痢药、金枪刀箭药等五十贴。

  披毡、披马毡、引马索,各十分计三万七千五百事。马军无幕,故以披毡代。

  插键,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具。

  绊索,二十分二万五千条。

  皮毛及连枝中半中皮条,三十分三万七千五百条,备收贼杂使用。

  右各队备办公廨,军装并须赉行,贮备使用,勿令临时有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