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歌赋>国学名著>古文观止>第七十八章 【范增论】(苏轼)

《古文观止》第七十八章 【范增论】(苏轼)清 · 吴调侯;吴楚才

汉用陈平计,间疏楚君臣。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其权。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卒伍。”归未至彭城,疽发背死。苏子曰: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杀增,独根其不早耳。

然则当以何事去?增劝羽杀沛公,羽不听,终以此失天下,当于是去耶?曰:否。增之欲杀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杀,犹有君人之度也。增曷为以此去哉?

《易》曰:“知几其神乎!”《诗》曰:“相彼雨雪,先集维霰。”增之去,当于羽杀卿子冠军时也。陈涉之得民也,以项燕扶苏。项氏之兴也,以立楚怀王孙心。而诸侯叛之也,以弑义帝。且义帝之立,增为谋主矣。义帝之存亡,岂独为楚之盛衰,亦增之所与同祸福也。未有义帝亡,而增独能久存者也。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其弑义帝,则疑增之本也。岂必待陈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陈平虽智,安能间无疑之主哉?

吾尝论义帝,天下之贤主也。独遣沛公入关,不遣项羽;识卿子冠军于稠人之中,而擢以为上将。不贤而能如是乎?羽既矫杀卿子冠军,义帝必不能堪。非羽弑帝,则帝杀羽。不待智者而后知也。增始劝项梁立义帝,诸侯以此服从。中道而弑之,非增之意也。夫岂独非其意,将必力争而不听也。不用其言而杀其所立,羽之疑增,必自是始矣。

方羽杀卿子冠军,增与羽比肩而事义帝,君臣之分未定也。为增计者,力能诛羽则诛之,不能则去之,岂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已七十,合则留,不合则去。不以此时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虽然,增,高帝之所畏也。

增不去,项羽不亡。呜呼!增亦人杰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