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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注》第二十五章 上经随传卷三 复魏 · 王弼

复:亨。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

  《彖》曰:“复,亨”,刚反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无疾”(1),“朋来无咎”(2),“反复其道,七日来复”(3),天行也(4)。“利有攸往”,刚长也(5)。复,其见天地之心乎(6)?  (1)入则为反,出则刚长,故“无疾”。疾犹病也。 (2)“朋”谓阳也。 (3)阳气始剥尽至来复时,凡七日。 (4)以天之行,反覆不过七日,复之不可远也。 (5)往则小人道消也。 (6)复者,反本之谓也,天地以本为心者也。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也。然则天地虽大,富有万物,雷动风行,运化万变,寂然至无,是其本矣。故动息地中,乃天地之心见也。若其以有为心,则异类未获具存矣。

  《象》曰: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1)。

  (1)方,事也。冬至,阴之复也。夏至,阳之复也。故为复则至於寂然大静,先王则天地而行者也。动复则静,行复则止,事复则无事也。  初九:不远复,无祗悔,元吉(1)。

  《象》曰:“不远”之复,以修身也。

  (1)最处复初,始复者也。复之不速,遂至迷凶,不远而复,几悔而反,以此修身,患难远矣。错之於事,其始庶几乎?故“元吉”也。

  六二:休复,吉(1)。

  《象》曰:“休复”之吉,以下仁也。

  (1)得位处中,最比於初。上无阳爻以疑其亲,阳为仁行,在初之上而附顺之,下仁之谓也。既处中位,亲仁善邻,复之休也。

  六三:频复,厉,无咎(1)。

  《象》曰:“频复”之厉,义无咎也。  (1)频,频蹙之貌也。处下体之终,虽愈於上六之迷,已失复远矣,是以蹙也。蹙而求复,未至於迷,故虽危无咎也。复道宜速,蹙而乃复,义虽无咎,它来难保。

  六四:中行独复(1)。

  《象》曰:“中行独复”,以从道也。

  (1)四上下各有二阴而处厥中,履得其位而应於初,独得所复,顺道而反,物莫之犯,故曰“中行独复”也。

  六五:敦复,无悔(1)。

  《象》曰:“敦复,无悔”,中以自考也。

  (1)居厚而履中,居厚则无怨,履中则可以自考,虽不足以及“休复”之吉,守厚以复,悔可免也。

  上六: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1)。

  《象》曰:“迷复”之凶,反君道也。

  (1)最处复后,是迷者也。以迷求复,故曰“迷复”也。用之行师,难用有克也,终必大败。用之於国,则反乎君道也。大败乃复量斯势也。虽复十年修之,犹未能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