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注(河上公章句)》第七十章 玄用第六十九· 河上公
用兵有言:
陳用兵之道。老子疾時用兵,故託己設其義也。
吾不敢為主而為客,
主,先也。不敢先舉兵。客者,和而不倡。用兵當承天而後動。
不敢進寸而退尺。
侵人境界,利人財寶,為進;閉門守城,為退。
是謂行無行,
彼遂不止,為天下賊,雖行誅之,不成行列也。
攘無臂,
雖欲大怒,若無臂可攘也。
扔無敵,
雖欲仍引之,若無敵可仍也。
執無兵。
雖欲執持之,若無兵刃可持用也。何者?傷彼之民罹罪於天,遭不道之君,愍忍喪之痛也。
禍莫大於輕敵。
夫禍亂之害,莫大於欺輕敵家,侵取不休,輕戰貪財也。
輕敵,幾喪吾寶。
幾,近也。寶,身也。欺輕敵者,近喪身也。
故抗兵相加,
兩敵戰也。
哀者勝矣。
哀者慈仁,士卒不遠於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