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歌赋>国学名著>黄帝内经太素>卷第二十二 九针之二

《黄帝内经太素》卷第二十二 九针之二·

编者按:《太素》此卷后有《九刺》、《十二刺》二篇,萧本未收。本次校点从仁和寺本、盛文堂本补入,并依萧氏体例,以《灵枢》、《素问》、《甲乙经》校勘。

刺法

此题目仁和寺本缺,萧本、盛文堂本均作“刺法”。

平按:此篇自“黄帝曰:持针纵舍奈何”以上,袁刻及别钞本均缺。杨惺吾氏日本卷子本自篇目“刺法”左一行上二字仍缺,第三字至第七字有“问岐伯曰:余”五字,以下至注“半反冲也”上,复缺,计共缺六行,每行十八字,除去“问岐伯曰:余”五字,并“问”字上所空二格外,下共缺一百零一字,应空一百零一格。自“黄帝曰:持针纵舍奈何”至“故拘挛”,见《灵枢》卷十第七十一《邪客篇》,又见《甲乙经》卷五第七。自“黄帝问岐伯曰:余闻针道于夫子”至“则经可通也”,见《灵枢》卷六第三十八《逆顺肥瘦篇》,又见《甲乙经》卷五第六。自“黄帝问曰:逆顺五体”至末,见《灵枢》卷二第五《根结篇》,《甲乙经》同上。

编者按:自篇首至杨注“半反”之前,萧本空一百零一格。本次校点从《灵枢·邪客第七十一》补入经文,“半反”前之杨注从缺。

黄帝问岐伯曰:余愿闻持针之数,内针之理,纵舍之意,抜皮开腠理,奈何?脉之屈折出入之处,焉至而出?焉至而止?焉至而徐?焉至而疾?焉至而入?六腑之输于身者,余愿尽闻。少序别离之处,离而入阴,别而入阳,此何道而从行?愿尽闻其方。岐伯曰:帝之所问,针道毕矣。

□……□为□□。扦,寒半反,冲也,谓冲皮也。

编者按:“黄帝问”之后,《灵枢》有“于”字。“毕”字,赵府居敬堂本作“乖”,今据人卫铅印本《灵枢》改。以上经文除“问岐伯曰”四字为萧本所有外,皆据《灵枢》补。注“半”之前文字,仁和寺本均缺,其旁有“首十二行缺”五小字注文。盛文堂本“半”字前有“为□□。扦,寒”三字,“为”字前亦缺,其旁有“字数不详,二行欠”七字注文。

黄帝曰:持针纵舍奈何?岐伯曰:必先明知十二经之本末,

起处为本,止处为末。

肤之寒热,

皮肤热即血气通,寒即脉气壅也。

平按:“肤”上,《灵枢》、《甲乙》有“皮”字。

脉之盛衰滑涩。其脉滑而盛者,病日进;虚而细者,久而持;

阳气盛而微热,谓之滑也;多血少气微寒,谓之涩脉□□细微□□□□□。

平按:“而持”《灵枢》、《甲乙》作“以持”。

大以涩者,为痛痹;

多气少血为大,多血少气为涩,故为痛痹也。

阴阳如一者瘤,难治其本末;

阴阳之脉不可辨,故如一也。瘤,悬疣之②类也,以不可辨,故本末难疗也。

平按:“瘤”《灵枢》、《甲乙》作“病”。“其”上,《甲乙》有“察”字。

②“之”字,萧本无,仁和寺本空一格。今据盛文堂本补。

上热者,病尚在;其热以衰者,其病亦去矣。

头及皮肤热也,其头及皮肤热衰,病必去也。

平按:“上热”《灵枢》作“尚热”,《甲乙》作“上下热”。“以衰”《灵枢》、《甲乙》作“已衰”。注“去”上,袁刻脱“必”字。

因持其尺,察其肉之坚脆、小大、滑涩、寒温、燥湿也。

持尺皮肤,决死生也。

平按:“持”上,《灵枢》无“因”字。

因视目之五色,以知五脏而决死生;

五脏之精华,并归于目,心□□□□脏征也。

编者按:注“心”,盛文堂本作“心”,仁和寺本缺此字。“征也”,萧本及仁和寺本均缺,今据盛文堂本补。

视其血脉,察其五色,以知其寒热痛痹③。

候色脉,决④死生也⑤。

平按:《甲乙》无“其”字。注右方有“候色脉尺”四字,左方缺,应空四小格。

③“以知其寒热痛痹”,盛文堂本作“以知痛痹”四字;仁和寺本作“以知寒热痛痹”,均为小字(与注文同),其下有大字“小□”二字,后一字右半残缺,似“弱”字左半部。

④“决”,萧本原作“尺”。盛文堂本作“决”字。仁和寺本此字残缺,其剩形似“尺”、似“夬”。

⑤“死生也”,萧本、仁和寺本均空三格。今据盛文堂本加。

黄帝曰:持针纵舍,余未得其意也。

重言□□□□□持针纵舍,故重问也。

编者按:注“重言”二字及“持”字,萧本、仁和寺本均空缺,今据盛文堂本补。

岐伯曰:持针之道,欲端以正,安以静,

持针当穴,故端正。以志不乱,故安静也。

先知实虚,而行疾除,

补泻所由也。

编者按:“实虚”,萧本原作“虚实”,与今本《灵枢》同。今据仁和寺本及盛文堂本改,以存原貌。

左指执骨,右手修之,毋与肉果之。

□□□坚固,故曰执骨之右手循□□□,不可伤肉果也。果,音颗也。

平按:《灵枢》、《甲乙》“左指”作“左手”;“修之”作“循之”;“果”下无“之”字。

编者按:“修”,仁和寺本、盛文堂本均作“循”,萧本误,当改。注“坚固”前,萧本空二格,仁和寺本空三格,盛文堂本作“□□然□”。

泻欲端以正,补必闭肤,

泻欲直入直出,故曰端正。□□□□□□□□□。

平按:“端”下《甲乙》无“以”字。“补”,袁刻误作“萌”。注“直入”上原缺二字,上一字不可辨,下一字右方有欠字,平据经文拟作“泻欲”二字。①

①“泻欲”二字,盛文堂本不缺。

转针导气,邪得淫泆,真气得居。

□□转针□□□□□导气□□执②,淫泆泄出,令真气居而不散之也。

平按:“邪得淫泆”《甲乙》作“邪气不得淫泆”。

②“转针”、“导气”、“执”五字,萧本及仁和寺本缺,今据盛文堂本补。

黄帝曰:抜皮开腠理奈何?岐伯曰:因其分肉,在别其肤,

肤,皮也。以手按得分肉之穴,当穴皮上下针,故曰在别其肤也。

平按:“在别”《灵枢》、《甲乙》作“左别”。

微内而徐端之,适神不散,邪气得去。黄帝曰:善。

泻法虽以□□□□□□③审详为先,故曰微内而徐正之□□□□□邪④得□□□□酒调也。

平按:注“虽以”下原缺六字,上三字不可考,下三字右方作“必余余”,平拟作“端正而必徐徐”六字。

③萧本此处所缺六字,盛文堂本作“□□□必冷以”。

④“邪”字,萧本无,今据盛文堂本加。

黄帝问岐伯曰:人有八虚,各何以候?岐伯答曰:以候五脏。

八虚者,两肘、两腋、两髀、两膎。此之人⑤虚,故曰八虚。以其虚,故真邪二气留过,故为机关之室也⑥。真过则机关动利,邪留则不得屈伸,故此八虚,候五脏之气也。

平按:“各何以候”,袁刻作“各以何候”;“曰”上,袁刻脱“答”字。

⑤“人”字,萧本无。今据盛文堂本加。

⑥“也”字,萧本无。今据盛文堂本加。

黄帝曰:候之奈何?岐伯曰:肺心有邪,其气留于两肘;

两肘,肺脉手太阴、心脉手少阴二脉所行,故肺心有邪,肘为候也。

肝有邪,其气留于两腋;

两腋,胁下。肝气在中,故①肝有邪,腋为候也。

①“故”字,萧本无。今据盛文堂本加。

脾有邪,其气留于两髀;

脾足太阴脉,循股内前廉入腹,故脾有邪,髀为候也。

编者按:注“前廉入腹”,盛文堂本作“上□□枢令□□□明”,与萧本出入甚大。此四句仁和寺本缺字甚多,作“□□

□□□□□上□□□□令②□□□明,故脾有邪,髀为候也。”

②“令”字仁和寺本残,似此字,待考。

肾有邪,其气留于两膎。

肾脉足少阴出膎内廉,故肾有邪,膎为候也。

凡此八虚者,皆机关之室,真气之所过,血络之所游,邪气恶血,因不得住留,留则伤筋络,骨节机关不得屈伸,故病痽挛。

此八大节相属虚处,乃是□□之动利③机关,又□□□□□□□□所,故曰④机关之室,痽,其俱反,曲脊背偃也。

平按:“因不得住留”《灵枢》作“固不得住留”;“故痽挛”《灵枢》作“故病挛也”。

③“利”,萧本无。今据盛文堂本加。

④“所,故曰”三字,萧本无。今据盛文堂本加。

黄帝问岐伯曰:余闻针道于夫子,众多毕悉矣,夫子之应若失,而据未有坚然者。夫子之问学熟乎?将审察于物而生乎?

据,依也;坚,定也。言夫子所说九针之应,曲从物理而变,似未有定为也。夫子所问所学,从谁得乎?□□□□□□□□□心手也。

平按:《灵枢》“应”上有“道”字;“而生乎”作“而心生之乎”。

编者按:“而生乎”,盛文堂本与仁和寺本均作“而心生乎”。注“从谁得乎”之后,至“心乎也”之前,萧本连续空九格;盛文堂本此处为“□□审□□□□□人变□□□”为十三字。“心手也”,盛文堂本作“心乎也”。

岐伯答曰:圣人之为道者,上合于天,下合于地,中合于人事,必有明法,以起度数,法式检押,乃后可传焉。

□□□合理乃后传之,三合而为法度,故可传也。

编者按:注“合理”二字之前,萧本缺三字,盛文堂本作缺四字,仁和寺本亦缺三字。

故匠人不能释尺寸而意短长,废绳墨而起水平也,工人不能置规而为员,去矩而为方。

匠人□尺寸之度,非以意而为短长,准□□□□不有私而□水□□为□巧也。工□为□□置□□□□欲为□□,无弃矩而□妙,此为大工也。圣人之为教也,法自然之至理,以起法度□为而□称圣人也。

平按:注“匠人”下原缺一字,谨拟作“准”⑤;“不有私”上原缺四字,谨依经文作“绳墨之法”⑥四字。“水”字上原缺一字,“水”字下原缺二字,“为”下原缺一字,谨依经文作“而起水平,以为技巧也”⑦。“工”下原缺一字,“为”下原缺二字,“置”下原缺四字,谨依经文作“工欲为员,无置规而为能”⑧。“无弃矩”上原缺二字,“而”下原缺一字,谨依经文作“欲为方亦无弃矩而为妙”①。“法度”下原缺一字,谨拟作“之”②。“称”上原缺一字,谨拟作“后”。

⑤此字盛文堂本不缺,为“从”字。

⑥盛文堂本此处为“绳墨□□□”,除“绳墨”二字外,比萧本多一字。

⑦此处盛文堂本不缺,作“而起水平,此为技巧也”,与萧氏所补有一字之差。

⑧此处盛文堂本作“工人为员,无置规而为□□”,与萧本不同。

①此处盛文堂本不缺,作“欲为方者,无弃矩而为妙”,与萧本不同。

②此处盛文堂本不缺,正为“之”字。

知用此者,固自然之物,易用之教,逆顺之常。

绳墨非他,亦自然之绳墨,因其自然,故其教用易,是故违之则为逆,顺之得常③也。

平按:“故自然之物”据注“固”应作“因”。注“违之”,袁刻作“遵之”。

③“常”后,盛文堂本及仁和寺本均衍一“之”字。

黄帝曰:愿闻自然奈何?岐伯曰:临深决水,不用功力而水可竭也;循掘决冲而经可通也,此言气之滑涩,血之清浊,行之逆顺。

夫自然者,非为自能与也,所谓因气之滑涩,血之清浊,临深决水,通之如临深决水,取自然之便而水可竭,故曰自然也。

平按:“循掘”,“掘”字原缺④,《灵枢》、《甲乙》

作“掘”,下经文亦作“掘”,袁刻作“地”,恐误。“决冲”下,《甲乙》有“不顾坚密”四字。“此言”,“此”字原缺,《灵枢》、《甲乙》作“此”,袁刻作“于”,恐误。注“夫自然者”,袁刻脱“自”字。

④平按“掘”字与下文“此”字原缺,盛文堂本均不缺,与萧氏所补同。

黄帝曰:愿闻人之白黑肥瘦少长,各有数乎?

白黑,色异也;肥瘦,形异也;少长,强弱异也。刺之深浅多为分不同,故曰有数⑤也。

平按:注“多”下恐脱“少”字。

⑤“数”字后,盛文堂本有“乎”字。

岐伯曰:年质壮大,血气充盈,肤革坚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

此为肥人。

平按:“盈”《甲乙》作“盛”。注“此为肥人”《灵枢》、《甲乙》作经文。

广肩腋项,肉薄皮厚而黑色,唇临临然,其血黑而浊,其气涩,其为人贪于取与,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数。

此黑色人也。

平按:“皮厚”《灵枢》、《甲乙》作“厚皮”。“临临然”下,《甲乙》有“者”字。“涩”下,《灵枢》、《甲乙》有“以迟”二字。“取与”《甲乙》作“取予”。

黄帝曰:刺瘦人奈何?岐伯曰:刺瘦人者薄皮色少,肉廉廉然,薄唇轻言,其血清气滑,易脱于气,易损于血,刺此者浅而疾之。

瘦人,谓夭⑥□□皮也。

平按:注“夭”下原缺二字,谨依经文拟作“色薄”二字①.袁刻“夭”作“天”;“皮”作“人”。

⑥“夭”,盛文堂本作“天”。

①萧氏所补“色薄”二字,盛文堂本不缺,为“然瘦”二字。

黄帝曰:刺常人奈何?岐伯曰:视其白黑,各为调之,其端正长厚者,其血气和调,刺此者无失常数之。

常,谓平和不肥瘦人。刺之依于深浅常数,不深之不浅之也。

平按:“长厚”《灵枢》作“敦厚”,《甲乙》作“纯厚”。“常数之”《灵枢》作“常数也”,《甲乙》作“其常数”。

黄帝曰:刺壮士真骨者奈何?岐伯曰:刺壮士真骨,坚肉纵节监监然,此人重则气涩血浊,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数。

壮士,骨□坚大者也②。

平按:“纵节”《灵枢》、《甲乙》作“缓节”。“监监”《甲乙》作“验验”,注:“一作监监。”注“内”下原缺一字,谨拟作“节”。

②“壮士,骨□坚大者也”,盛文堂本作“□刺谓□坚大者也”。

劲则气滑血清,刺此浅而疾之。

劲,急也。

黄帝曰:刺婴儿奈何?岐伯曰:婴儿者,其肉脆③血少气弱,刺此者以毫针,浅刺而疾发针,日再可也。

刺婴儿日再者,不得过多也。

③“脆”,盛文堂本作“脱”。

黄帝曰:临深决水奈何?岐伯曰:血清气滑,疾泻之则气竭焉。

自有血清气滑,刺之如临深决水,不可行也。若血浊气涩而形壮气盛,可取自然之便,刺而泻之,如临深决水。

平按:“气滑”《灵枢》、《甲乙》作“气浊”。

黄帝曰:循掘决冲奈何?岐伯曰:血浊气涩,疾泻之则经可通也。

循其血气,掘决其冲,泻而通之,使其平也。

黄帝问曰:逆顺五体,言人骨节之小大,肉之坚脆,皮之薄厚,血之清浊,气之滑涩,脉之长短,血之多少,经络之数,余已知之矣,此皆布衣匹夫之士也。[平按:“逆顺五体”《甲乙》作“逆顺五体,经络之数”,直接下文“此皆布衣之士也”,无“言人骨节之小大”及“余已知之矣”数句。]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身体柔脆,肌肉聏软弱,血气慻悍滑利,其刺之徐疾、浅深、多少,可得同乎?[平按:“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甲乙》作“血食者”三字,注云:“《九墟》作血食之君。”《灵枢》“聏弱”作“软弱”。]岐伯答曰:夫膏梁菽藿之味,何可同也?气滑则出疾,气涩则针大而入深,深则欲留,浅则欲疾。以此观之,刺布衣者深以留,刺大人者微以徐,此皆因气慻悍滑利者也。

脉气五十动有代④者,顺也。不满五十动一代者,逆也。言大人食以膏梁,布衣匹夫之士,食以菽藿,故刺之深浅去留之异也。

平按:“气滑则出疾”下《灵枢》有“其气涩则出迟,气悍则针小而入浅”,《甲乙》同,惟“气涩”上无“其”字。注“布衣”二字下原缺八字,袁刻补“食以菽藿”四字,仍与缺处未尽合,谨依经文拟作“匹夫之士,食以菽藿”八字⑤。

④“代”,盛文堂本误作“伐”,下“代”字同。仁和寺本亦作“代”。

⑤“匹夫之士,食以菽藿”八字,盛文堂本不缺,“藿”字后空二格。

黄帝问曰:形气之逆顺奈何?岐伯答曰:形气不足,病气有余,是邪胜也,急泻之。

急泻邪气,补形气也。

形气有余,病气不足,急补之。

急以正气补之,气安则病除也。

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气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则重不足,重不足则阴阳俱竭,血气皆尽,五脏空虚,筋骨髓枯,老者绝灭,壮者不复矣。

俱不足者,不可行①刺,宜以汤药调也。

①“行”,盛文堂本作“得”。

形气有余,病气有余,此谓阴阳俱有余也,急泻其邪,调其实虚。故曰:有余者泻之,不足者补之,此之谓也。

形气为阳,病气为阴,□②俱有余者,可以泻邪气以调形气使和也。

平按:注“阴”下原缺一字,右方剩“气”字半形,谨拟作“气”,袁刻脱。

②“□”,盛文堂本作“也”,连上文。

故曰:刺不知逆顺,真邪相薄。满而补之,则阴阳四溢,肠胃充郭,肝肺内□,阴阳相错。

满而补之,阴阳之气满于四肢,故曰四溢;肠胃气聚,所以胀而充郭;肝肺俱满,故曰内□。叱雘反。阴阳俱盛,所以相错也。

平按:《甲乙》“四溢”作“血气皆溢”;“内”作“内胀”。注“满于”下原缺二字,上一字不可考,下一字下半剩“又”字,谨拟作“四肢”二字③。

③“四支”二字,盛文堂本不缺。

虚而泻之,则经脉空虚,血气竭枯,肠胃摄辟,皮肤薄著,毛腠夭焦,予④之死期。

摄辟,肠胃无气也。摄,纸辄反⑤。

平按:“竭枯”《甲乙》作“枯渴”。“摄”《灵枢》作“□”,《甲乙》作“慑”。“焦”《灵枢》作“膲”。

④“予”,盛文堂本作“豫”。

⑤“反”字后,盛文堂本有“也”字。

故曰:用针之要,在乎知调,调阴与阳,精气乃光,合形与气,使神内藏。

光,章盛貌。神内藏者,五神守藏也。

平按:“知调”下原缺一字,《灵枢》作“阴与阳调,阴与阳”七字,《甲乙》重“调”字,谨依《甲乙》拟作“调”⑥。“乃光”《甲乙》作“乃充”。“使神内藏”,“使”字原缺,谨依《灵枢》、《甲乙》补作“使”,袁刻作五。

⑥“调”字,盛文堂本不缺。下“使”字亦不缺。

故曰上工平气,中工乱经,下工绝气危生,故下工不可不慎也。

平气,致气和也。下工守形,不知平气,伤□□实,故不可不慎也。

平按:《甲乙》无“故下工”三字。注“气伤”上原缺一字,谨依经文拟作“平”⑦。“伤”下原缺二字,谨拟作“生损”二字⑧。

⑦“平”字,仁和寺本与盛文堂本均不缺。

⑧“伤□□实”四字,盛文堂本作“伤损实□”;仁和寺本作“伤□实邪”。

必审其五脏变化之病,五脉之应,经络之实虚,皮肤之柔粗,而后取之。

五脉,五时之脉也。柔粗,谓调尺之皮肤柔弱粗强也。

平按:“审”下《灵枢》无“其”字。《甲乙》“审”作“察”;“变化”上有“之”字,下无“之病”二字;“应”上有“相”字;“皮”下有“肤”字。

九针所主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二第七《官针篇》,又见《甲乙经》卷五第二,惟编次先后略异。

九刺之要,官针最妙。

官者,谓用针时邪着①于针也。

平按:“九针之要”《灵枢》、《甲乙》作“凡刺之要”。

①“邪着”二字,萧本、仁和寺本均缺。今据盛文堂本补。

九针之宜,各有所为,长短大小②,各有所施。不得其用,病不能移。病浅针深,内伤良肉,皮肤为癿;[平按:“癿”《灵枢》、《甲乙》作“痈”。]病深针浅,病气不泻,反为大脓。病小针大,气泻大疾,必后为害;病大针小,大气不泻,亦复③为败。夫④针之宜,大者大泻,小者不移。已言其过,请言其所施。

言九针之用,所宜各异,并言用法也。

平按:“大疾”《灵枢》、《甲乙》作“太甚”。“必后为害”《灵枢》作“疾必为害”,《甲乙》作“后必为害”。“大气不泻”《灵枢》作“气不泻泄”。“亦复为败”《甲乙》作“亦为后败”。

②“大小”,仁和寺本、盛文堂本均作“小大”。

③“复”,盛文堂本作“后”。

④“夫”,人卫本注曰:《灵枢》、《甲乙》均作“失”。

⑤“间”,盛文堂本作“肉”,下无“内”字,盖涉下而误。仁和寺本缺“间”字(此处空一格)。

病在皮肤,无常处者,取以鑱针于病所,肤白勿取。

鑱针头大末锐,主泻阳气,故皮肤痛无常处,阳气盛也。痛处肤当色赤,故白处痛移,不可取也。

病在分肉间者,取以员针于病所。

员针之状,锋如卵,揩摩分间⑤,内不伤肌,以泻分气也。

平按:注“状”下,袁刻脱“锋”字;“卵”下,袁刻多一“形”字。

病在脉气少当补者,取以□针于井荥分输。

针之状,锋如黍粟之兑,主当行补①于井荥之输,以致于气也。

平按:“荥”《甲乙》作“营”,袁刻作“荣”。

①“补”,盛文堂本误作“循”。

病为大脓者,取以□针。

针之状,末如剑锋,以取大脓也。

平按:“大脓者”《甲乙》作“大脓血”。“□”《灵枢》、《甲乙》作“铍”。

病痹气暴发者,取以员利针。

员利针状如氂。氂,毛也。用取暴痹。

痹病②气痛而不去者,取以豪针。

豪针之状,尖如蚊虻之喙,静以徐往,留之养神,以取痛痹也。

平按:“痹病”《灵枢》作“病痹”。

②“痹病”,盛文堂本、仁和寺本均作“病痹”。

病在中者,取以长针。

长针之状,锋利身薄③,以取脏中远痹也。

③“薄”,仁和寺本作“抟”,盛文堂本作“搏”。

病为水肿,不能过关节者,取以大针。

大针之状,尖如筳。筳如平④筳。其锋微圆,以通关节也。

平按:《灵枢》“过”作“通”。注“状”下,袁刻脱“尖”字。

④“平”,盛文堂本作“草”。

病在五脏固居者,取以锋针,泻于井荥分输,取以四时。

锋针之状,刃三⑤隅,以发固居之疾,泻于井荥分输,取以四时也。

平按:《甲乙》“输”作“俞”。

⑤“三”,盛文堂本作“参”。

三刺

平按:此篇自“所谓三刺”至“不可以为工也”,见《灵枢》卷二第七《官针篇》,又见《甲乙经》卷五第二。自“凡刺之属,三刺至谷”至末,见《灵枢》卷二第九《终始篇》,又见《甲乙经》卷五第五。

所谓三刺则谷气出者,先浅刺绝皮以出阳邪;

三刺者,阳邪刺,阴邪刺,谷道①气刺也②。阳邪浮浅在皮,故一刺浅之,阳邪得出也。

平按:“三刺”下,《灵枢》有“之”字。

①“道”,人卫本注曰:疑衍。

②“阳邪刺,阴邪刺,谷道②气刺也”,盛文堂本作“阳刺邪,阴刺,谷气刺也”;仁和寺本作“阳刺邪,阴邪刺,谷道刺也”。

再刺则阴邪出者,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间也;

阴邪次深,在于肌肉,故再刺出之也。

平按:“分”下,《灵枢》、《甲乙》有“肉”字。

已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

谷气者,正气也。故后刺极深,以致正气也。

平按:《甲乙》“已入”上有“后刺深之”四字。

故《刺法》曰:始刺浅之,以逐邪气而来血气;后刺深之,以致阴气之邪;最后刺极深之,以下谷气。此之谓也。

逐邪气者,逐阳③邪;来血气,引正气也。下,谷气不下,引之令下也。

平按:“以逐邪气”《甲乙》作“以逐阳邪之气”;无“而来血气”四字。“以至阴气之邪”《甲乙》作“以致阴邪之气”。

③“阳”字,盛文堂本脱。

故用针者,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也。

人之大忌,七岁④已上,次第加九,至一百六,名曰年加也。不知年加,气之盛衰虚实为不知也。

④“岁”,盛文堂本误作“藏”;仁和寺本亦作“岁”。

凡刺之属,三刺至谷,

三刺得于谷气也。

平按:《灵枢》、《甲乙》“谷”下有“气”字。

邪僻妄合,

阴阳二邪,妄与正⑤气相合。一也。

⑤“正”字后,仁和寺本及盛文堂本均衍一“止”字。

阴阳易居,

腑脏一气相乘,名曰易居。二也。

平按:《甲乙》“易居”作“移居”。

逆顺相反,

营气逆肺,卫气顺脉,以为相反。三也。

沉浮异处,

春脉或沉,冬脉或浮,故曰异处。四也。

四时不得,

谓四时脉不相顺。五也。

平按:《甲乙》“不得”作“不相得”。

稽留淫泆,

言血气或有稽留壅①遏,或有淫泆过度。六也。

①“壅”,盛文堂本、仁和寺本均误作“痈”。

须针而去,

以此六过,故须微针以去之也。

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谷气至而止。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以知谷气至也②。

已补而实,已泻而虚,皆正气至,故病愈也。

平按:《灵枢》“一刺”、“再刺”下,均无“则”字;“谷气至”三字不重。

②“谷气至也”,仁和寺本作“谷气也”;盛文堂本作“谷至也”。

邪气独去者,阴与阳未能调,而病知愈也。

行补泻已,邪气已去,以阴阳未调,病虽不愈,后必愈矣也。

故曰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减,病必③衰去矣。

引上经证也。

平按:“痛”《甲乙》作“病”。《灵枢》“针”下无“减”字。

③“减③,病必”,盛文堂本、仁和寺本均作“高必”二字。

阴盛而阳虚,先补其阳,后泻其阴而和之。阴虚而阳盛,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

重实,泻之为易;重虚,补之为难。故先补后泻也。

三脉重足大指之间,

三脉,足阳明、足厥阴、足太阴三脉也。足太阴脉起足大指端,循指内侧白肉际,过覈骨后,上内④踝,不言⑤大指岐间。此言重在大指间者,从大指端循大指内⑥侧入大指间,以过覈骨而上也。足厥阴脉起大指丛毛上,入大指间,重在太阴之上,上循足跗。足阳明支,别①跗上,入大指间,重在厥阴之上。

平按:“重”《灵枢》、《甲乙》作“动”,《甲乙经》注云:“一作重。”又注“重”字,原钞均作“重”,袁刻易作“动”。

④“内”字,盛文堂本无。

⑤“不言”后,盛文堂本多一“之”字。

⑥“内”字,盛文堂本无。

①“别”字后,盛文堂本有“于”字。

必审其实虚。虚而泻之,是谓重虚,重虚病益甚。

必审大指间三脉虚实,以手按之,先补虚者,后泻实者,若不知三脉有实,泻其虚者,是谓重虚,重虚,病益甚也。

凡刺此者,以指按之,脉动而实且病者,疾泻之;虚而徐者,则补之。反此者病益甚。其重也,阳明在上,厥阴在中,太阴在下。

三②脉有动而实者,有徐而虚者,皆审调补泻也。

平按:“而实且病者”《灵枢》、《甲乙》“病”作“疾”。《甲乙》“疾泻之”作“泻之”。“其重也”《灵枢》、《甲乙》“重”作“动”,《甲乙》注云:“一作重。”“太阴在下”《灵枢》、《甲乙》作“少阴在下”。

②“三”,盛文堂本误作“二”。

膺输中膺,背输中背,

膺输在胸中,背输在背中也。

平按:“输”《灵枢》、《甲乙》作“腧”。

肩髆③虚者,取之上。

补肩髃、肩井等穴④,故曰取之上也。

平按:髆《灵枢》作膊,《甲乙》作髀。

③“髆”,盛文堂本作“膊”。

④“穴”,盛文堂本无。

重舌,刺舌柱以□针。

重舌,谓舌下重生肉也。舌柱,舌下柱。以□针刺去血也。

平按:“□”,《灵枢》、《甲乙》作“铍”。

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肾足少阴脉主骨,可守足⑤少阴脉发会之穴,以行补泻。肝足厥阴脉主筋,可守足厥阴脉发会之穴,以行补泻也。

⑤“足”字,盛文堂本误作“之”。

补须一方实,深取之,希按其痏,以极出其邪气。

量此“补”下脱一“泻”字。方,处也。欲行泻者,须其泻处是实,然后得为泻也。深取之者⑥,其令出气多也。希,迟也。按⑦其痏者,迟按针伤之处,使气泄也。

平按:“希”《灵枢》、《甲乙》作“稀”。“痏”,袁刻误作“病”,注同。

⑥“者”字,盛文堂本缺此字,空一格。

⑦据文义,“按”字前似脱一“希”字。

一方虚,浅刺之,以养其脉,疾按其痏,无使邪气得入。

行于补者,须补处是虚也。浅刺⑧者,恶其泄气,所以不深也。以养其脉者,留针养其所取之经也。按其痏⑨者,按针伤之处,疾关⑩其门,使邪气不入,正气不出也。

⑧“刺”,盛文堂本作“取”。

⑨“痏”,盛文堂本误作“瘠”。

⑩“关”,盛文堂本作“闭”。

邪气来也坚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

针下得气坚疾者,邪气也;徐和者(11),谷气也。

平按:“坚”《灵枢》、《甲乙》作“紧”。

(11)“徐和者”,盛文堂本作“□希按徐和”。

脉①实者深刺之,以泄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精气无得出,以养其脉,独出其邪气。

实②者,邪气盛也。虚者,正气少也。

①“脉”,盛文堂本误作“派”。

②“实”字前,盛文堂本有“脉”字。

刺诸痛者深刺之,诸痛者其脉皆实。

脉③之实满为痛,故刺深也④。

平按:《灵枢》无“深刺之,诸痛者”六字。

③“脉”字前,盛文堂本有“其”字。

④“故刺深也”,仁和寺本作“故深刺也”;盛文堂本作“故深泄也”。

从腰以上者,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者,足太阴、阳明皆主之。

腰以上为天,肺主天气,故手太阴、手阳明主之也。腰以下为地,脾主地土,故足太阴、足阳明主之也。

平按:《灵枢》“从腰以上者”上,有“故曰”二字。《甲乙》两“主”之上无“皆”字。

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

手太阴下接手阳明,手阳明下接足阳明,足阳明下接足太阴。以其上下相接,故手太阴、阳明之上有病,宜疗足太阴、阳明,故曰下取之⑤;足太阴、阳明之下⑥有病,宜疗手太阴、阳明,故曰高取之也。

平按:注“故手太阴、阳明”下,袁刻脱“之上”二字。

⑤“故曰下取之”五字,盛文堂本无。

⑥“之下”二字,盛文堂本无。

病在头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膎。

足之三阴三阳之脉,从头至足,故病在头取之足也;足太阳脉循腰入膎,故病在腰以取膎也。

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

头、手、足有病之处,其候皆重,各审⑦其病生所由,以行补泻也。

⑦“审”,盛文堂本作“头支”二字;仁和寺本此处缺字。

春气在豪毛,

人之豪毛中虚,故春之阳⑧气在豪毛。

平按:《灵枢》无“豪”字。

⑧“阳”,盛文堂本误作“伤”。仁和寺本亦作“阳”。

夏气在肤,

肤,肉上也。阳气在皮肉也。

平按:“肤”上《灵枢》、《甲乙》有“皮”字。

秋气在分肉,

分肉,谓膎肉之间也。

冬气在筋骨,

筋附骨上最深,故冬阳气深在筋骨也。

刺此病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齐;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

秋冬之齐者,刺至筋骨,言其深也;春夏之齐,刺在于皮肤,言其浅也。

平按:《甲乙》“为齐”下无“故”字。

病痛者阴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阴也,深刺之。

人之病痛,以手按之,得与□□□□□□□病在深在□□□。

编者按:注“得与”二字之后至段末,仁和寺本作“不得者为□□□病在深在□□□。”盛文堂本作“□病痛为阴,病阴病在深,在深刺也。”三本出入甚大,待考。

病在上者阳也,在下者阴也。痒者阳也,浅刺之。

卫气行皮肤之中,壅遏作①痒,故浅刺之也。

平按:《甲乙》“痒者阳也,浅刺之”七字在“病在上者”上。注“卫气”,袁刻作“冲气”。

①“作”,盛文堂本作“为”;仁和寺本缺一字。

病先起于阴者,先治其阴,而后治其阳;病先起于②阳者,先治其阳,而后治其阴。

皆疗其本也。

平按:《灵枢》两“起”字下,无“于”字。

②“于”字,盛文堂本作“其”。

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刺寒厥者,留针反为热。

留久者,则无③热动针留之为寒,无寒动针留之为热也。

③“无”字,盛文堂本及仁和寺本作“先”。下“无”字,盛文堂本同,仁和寺本缺一字。

刺热厥者,二阴一阳;刺寒厥者,二阳一阴。所谓二阴者,二刺阴也;一阳者,一刺阳也。

皮为阳分也,肌肉为阴分也。刺热厥者,二度刺阴留,补其阴也;一度刺阳留,泻其阳也。刺寒反之。

平按:自“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至“一刺者阳也”,《甲乙·针道终始篇》无此二段。

久病者邪气入深,刺久④病者,深内而久留之,间日而复刺之,先⑤调其左右,去其血脉,刺道毕矣。

病久益深,物理之恒,故非深取久留,不可⑥去之。邪气不能速出,故须间日而取。取之先调左右,血络刺而去之①,可谓尽刺之理者也。

平按:“刺久病者”《灵枢》、《甲乙》作“刺此病者”。

④“久”字,盛文堂本作“此”,仁和寺本亦作“久”。

⑤“先”字前,盛文堂本、仁和寺本均有“必”字。

⑥“可”字,盛文堂本作“去”,仁和寺本亦作“可”。

①“之”字,盛文堂本无。

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气。形肉未脱,少气而脉又躁,躁厥者,必为缪刺之,

以下缪刺之法也。形肉之脱,察其形也;少气,察其气也;脉躁,察其脉也。有此三种所由,必须缪刺大络,左刺右,右刺左也。

散气可收,聚气可希。

希,散也。缪刺之益,正气散而收聚,邪气聚而可散也。

平按:“希”《灵枢》、《甲乙》作“布”,恐原钞传写之误。

深居静处,

为针调气,凡有六种:深居②□□□□气静,一也。

②“居”字及后“静”字,萧本原无,今据盛文堂本补。

与神往来,

去妄心,随作动,二也。

平按:“与”《灵枢》、《甲乙》作“占”。注“随作”二字,袁刻缺,此本尚完。

闭户塞牖,魂魄不散,

去驰散,守魂魄,三也。

专意一神,精气不分,

去异思,守精神,四也。

平按:“不分”《灵枢》、《甲乙》作“之分”。

无闻人声,以收其精,

去异听,守精气,五也。

必一其神,令之在针,浅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气至乃休。

移,平和也。平③针下和气,六也。

平按:“令之在针”《灵枢》、《甲乙》作“令志在针”。“微而浮”之下,原钞缺半行,细玩缺处,中间笔画甚重,应是大字经文,谨依《灵枢》、《甲乙》补入“以移其神,气至乃休”八字。

③“平”,盛文堂本作“守”。

男内女外,坚巨勿出,谨守勿内,是谓得气。

男者在家,故为内也;女者出家,故为外也。是男为内气,女为外气。针下得男内气,坚巨勿令出也;得女外气,谨守勿入内也。

平按:“男内女外”《灵枢》注云:“有作男外女内。”《甲乙》作“男女内外”。“巨”《灵枢》、《甲乙》作“拒”。

三变刺

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二第六《寿夭刚柔篇》,又见《甲乙经》卷十第一。

黄帝问曰:余闻刺有三变,何谓三变?伯高答曰:有刺营者,有刺卫者,有刺寒痹之留经者。黄帝问曰:刺三者奈何?[平按:《灵枢》“三”下有“变”字。]伯高曰:刺营者出血,刺卫者出气,刺寒痹者内热。

刺营见血,出恶血也;刺卫见气,出邪气也;刺痹见热,故曰三变。寒温之气停留于经络,久留针,使之内热①,以去其痹也。[平按:注“寒温”,“温”字恐“湿”字传写之误。]黄帝问曰:营卫寒痹之为病奈何?伯高答曰:营之生病也,寒热少气,血上下行。卫之生病也,气痛时来时去,怫忾贲响,风寒客于肠胃之中,寒痹之为病也,留而不去,时

痛而皮不仁。

怫忾,上,扶物反;下,许气反。气盛满貌。贲响,腹胀貌也。

平按:“气痛时来时去”《灵枢》作“气通时来时去”,《甲乙》作“气血时来去”。“皮不行”《灵枢》、《甲乙》作“皮不仁”。

①“热”,盛文堂本误作“势”。

黄帝问曰:刺寒痹内热奈何?伯高曰:刺布衣者,必火焠;刺大人者,药熨之。[平按:《灵枢》、《甲乙》“必火焠”作“以火焠之”;“药”上有“以”字。]黄帝问曰:药熨之奈何?伯高曰:用醇酒二十升、蜀椒一升、干姜一升、桂一升,[平按:醇酒“二十升”《灵枢》作“二十斤”。蜀椒“四升”《灵枢》、《甲乙》作“一升”。干姜“一升”《灵枢》作“一斤”。“桂一升”《灵枢》作“桂心一斤”。]凡四种,皆□咀,渍酒中。用绵絮一斤,细白布四丈,[平按:《甲乙》“皆□咀”作“各细□咀”;“渍酒中”作“著清酒中”;“四丈”下有“二尺”二字。]皆并内酒中。置酒马矢温中,盖封涂,勿使泄。[平按:“温”《灵枢》、《甲乙》“煴”。“盖”《甲乙》作“善”。《甲乙》“泄”上有“气”字。]五日五夜,出布绵絮,曝干复渍,以尽其汁。[平按:《甲乙》“絮”上无“绵”字。《灵枢》“曝干”下有“之,干”二字。]每渍必晬其日,乃出干。[平按:“乃出干”《灵枢》“干”下重一“干”字,《甲乙》作“乃出布絮干之”。]并用滓与绵絮,复布为复巾,长六七尺,为六七巾,[平按:“与绵絮,复布为复巾,长六七尺,为六七巾”《甲乙》作“与絮布长六七尺,为六布”。]即用之生桑炭炙巾,以熨寒痹所刺之处,[平按:《甲乙》“所刺”作“所乘”。]令热入于病所,[平按:《灵枢》、《甲乙》“入”下有“至”字。]寒复炙巾以熨之,三十遍而止。即汗出,灸巾以试身,[平按:《灵枢》作“汗出以巾拭身”。]亦三十遍而止。起步内中,无见风。每刺必熨,如此法,病已矣。此所谓内热者也。

酒、椒、姜、桂四物,性热又泄气,故用之熨身,身腠适而可刺也。此在冬日血气不流之时,熨之令通也。□②,弗禹反。咀,才禹③反。□咀,谓调粗细分等也。晬,祖类反,一日周时也。

平按:“如此法,病已矣”,《灵枢》、《甲乙》无“法”字。“矣”《甲乙》作“失”。

②“□”,盛文堂本误作“咬”。

③“才禹”,盛文堂本作“□与”。

五刺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二第七《官针篇》,又见《甲乙经》卷五第二。

凡刺有五,以应五脏。一曰半刺,半刺者,浅内而疾发针,毋①令针伤多,如拔发爪②,以取皮气,此肺之应。

凡刺不减一分,今言半刺,当是半分,故以拔发爪,欲令浅刺,多则伤皮气也。

平按:“毋令针伤多”《灵枢》、《甲乙》作“无针伤肉”。“发爪”《灵枢》作“毛状”;“取”上无“以”字。《甲乙》“爪”作“状”。

①“毋”字,仁和寺本、盛文堂本均无。

②“发爪”,盛文堂本作“发状”;仁和寺本第一字似“腹”,第二字残,只余“八”字形。

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刺左右前后针之,中脉为故,以取经络之血者,此心之应也。

左右前后,针痏状若豹文,故曰豹文刺也。中经及络,以出血也。

平按:《灵枢》、《甲乙》“左右”上无“刺”字。

三曰关③刺,关刺者,直刺左右,尽筋上,以取筋痹,慎无出血,此肝之应也,或曰开刺,一曰豰刺。

刺关身之左右,尽至筋上,以去筋痹,故曰关刺,或曰开刺也。

平按:“开刺”《灵枢》作“渊刺”,《甲乙》同,惟“或曰渊刺,又曰岂刺”八字,在“四曰合刺”之下。

③“关”,盛文堂本误作“□”,以下“关”字及注中“关”字并同。

四曰合刺,合刺者,左右鸡足,针于分肉之间,以取肌痹,此脾之应也。

刺身左右分肉之间,痏如鸡足之迹,以合分肉间之气,故曰合刺也。

平按:“合刺”《灵枢》、《甲乙》作“合谷刺”。

五曰输刺,输刺者,直入直出,深内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肾之应也。

依于输穴,深内至④骨以去骨痹,故曰输刺也。

平按:“输刺”《甲乙》作“腧刺”。

④“至”字,盛文堂本无。

五脏刺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五第二十《五邪篇》,又见《甲乙经》卷九第三至第八等篇。

邪在肺,则病皮肤寒热①、上气、喘、汗出、咳动肩背。

肺病有五②。

平按:“皮肤”下《灵枢》有“痛”字,《甲乙》有“痛发”二字。

①“寒热”前,盛文堂本有“痛”字。

②“有五”,盛文堂本误作“五有”。

取之膺中外输,背三椎五椎之傍,以手疾按之快然,乃刺之,取之缺盆中以起之。

膺中内输,在膺前也;膺中外输,肺输也,在背第三椎两傍。心输在第五椎两傍,各相去三寸,按之快然,此为输也。肺之五病,取于肺输及肺缺盆中也。

平按:“输”《灵枢》作“腧”,《甲乙》作“俞”。“三椎五椎”《灵枢》作“三节五脏”,《甲乙》无“五椎”二字。“以起之”《灵枢》、《甲乙》作“以越之”。

邪在肝,则两胁中痛,寒中,恶血在内行者,善瘛节时肿,

肝病有四也③。

平按:“则两胁中痛”《甲乙》作“则病两胁中痛”。“行者善瘛节时肿”《灵枢》作“行善掣节时脚肿”,《甲乙》作“胻节时肿善瘛”。

③“也”字,盛文堂本无。

取之行间以引胁下,

行间,足厥阴脉荥①,肝脉也,在大指间。肝在胁下,故引两胁下痛,与《明堂》少异也。

①“荥”,盛文堂本作荣;仁和寺本亦作“荥”。

补三里以温胃中,

三里,足阳明胃脉。人病寒中,阳虚也。故取三里补足阳明,即胃中温也。

取血脉以散恶血,

恶血在内上下行者,取其病处脉血见者,刺而散之也。

取耳间青脉以去其痹。

耳间青脉,附足少阳脉瘛脉,一名资脉,在耳本,如鸡足青脉络,刺出血如豆,可以去痹也。

平按:“痹”《灵枢》作“掣”,《甲乙》作“瘈”。注“附”,袁刻作“跗”。

邪在脾胃,则肌肉痛。阳气有余,阴气不足,则热中、善饥;阳气不足,阴气有余,则寒中、肠鸣、腹痛;阴阳俱有余,若俱不足,则有寒有热,皆调于三里。

阳气,即足阳明也。阴气,即足太阴也。此脾之七病,皆取三里以行补泻,故曰调之。

平按:“则肌肉痛”《灵枢》、《甲乙》作“病肌肉痛”。“善肌”,袁刻误作“善肌”。“皆调于三里”《灵枢》作“皆调其三里”。

邪在肾,则骨痛阴痹。阴痹者,按如不得,腹胀腰痛,大便难,肩背颈项痛,时眩。

取之涌泉、昆仑,视有血者尽取之。

涌泉,足少阴脉井,足心陷中,屈足卷指宛中。昆仑,足太阳经,在外踝后跟骨上陷中。肾之痹病,皆取此二穴,刺去血也。

平按:“则骨痛”《灵枢》、《甲乙》作“则病骨痛”;“按如不得”作“按之而不得”。“颈项痛”《甲乙》作“颈项强痛”。

邪在心,则病心痛,喜悲,时眩仆。视有余不足而调之其输。

心病三种,皆调其手心主经脉之输也。

平按:《甲乙》“喜悲”作“善悲”;“而调之其输”作“而调其俞”。

五节刺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十一第七十五《刺节真邪篇》。自“黄帝曰:刺节言振埃”至“血变而止”,见《甲乙经》卷九第三。自“黄帝曰:刺节言发朦”至“必应其针”,见《甲乙经》卷十二第五。自“黄帝曰:刺节言去爪”至“故命曰去爪”,见《甲乙经》卷九第十二。自“黄帝曰:刺节言彻衣”至“疾于彻衣”,见《甲乙经》卷七第一。自“黄帝曰:刺节言解惑”至“疾如解惑”,见《甲乙经》卷十第二。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刺有五节,奈何?岐伯对曰:固有五节:一曰振埃,二曰发蒙,三曰去爪,四曰彻衣,五曰解惑。

节,约也,谓刺道节约也。此言其名也。

平按:“固有五节”,“固字”袁刻作“刺”。

黄帝曰:子言五节,余未知其意。岐伯曰:振埃者,刺外经,去阳病也;

以下言刺道五节之意也。外经者,十二经脉入腑脏者,以为内经;行于四肢及皮肤者,以为外经也。

平按:“外经”,“经”字《灵枢》无。

发蒙者,刺腑输,去腑病也;

六腑三十六输,皆为腑输也。

去爪者,刺关②节之支络也;

关,四肢也,四关诸节,人③余大节也。支络,孙络也。

②“关”,盛文堂本误作“□”。注“关”字同。

③“人”,仁和寺本同。盛文堂本作“及”

彻衣者,尽刺诸阳之奇输也;

诸阳奇输,谓五十九刺,故曰尽也。

解惑者,尽知调阴阳,补泻有余不足,相倾移也。

泻阴补阳,泻阳补阴,使平,故曰相倾移也。

黄帝曰:刺节言振埃,夫子乃言刺外经,去阳病,余不知其所谓也。愿卒闻之。岐伯曰:振埃者,阳气大逆,满于胸中,烦①瞋肩息,大气逆上,喘喝坐伏,病恶埃烟,□不得息,

以下问答解释五刺节义。埃,尘微也,谓此三种阳疾,恶于埃尘烟气。其病令人气满闭塞,得②喘息,言其埃也。□,音噎也。

平按:《灵枢》、《甲乙》“大逆”下有“上”字;“烦瞋”作“愤瞋”。“病恶埃烟”《甲乙》作“病咽噎不得息”。

①“烦”,仁和寺本及盛文堂本均作“愤”。

②“得”,人卫本注曰:此前应据《甲乙》补“不”字。

请言振埃而③疾于振埃也。

以下言其振埃也。刺之去病④,疾于振埃,故曰振埃也。

平按:“而”《灵枢》作“尚”。

③“而”,盛文堂本及仁和寺本均作“尚”。

④“病”,盛文堂本作“痛”。

黄帝曰:善。取之何如?岐伯曰:取之天容也。

天容,在耳下曲颊后,足少阳脉气所发也。

黄帝曰:其咳上气,穷诎胸痛者,取之奈何?岐伯曰:取之溓⑤泉也。

诎,音屈。穷诎,气不申也。溓泉,在颔下结喉上也。溓,敛盐反。

⑤“溓”,萧本原作“廉”。今据仁和寺本、盛文堂本改。

黄帝曰:取之有数乎?岐伯曰:取天容者,无过一里而止,取溓泉者,血变而止。黄帝曰:善。

一里,一寸也。故《明堂》刺天容□⑥一寸也。

平按:“无过一里而止”《灵枢》作“无过一里”,《甲乙》作“深无一里”。

⑥此字仁和寺本亦缺。盛文堂本作“深”;人卫本注:据《灵枢》卷二第十二,似是“入”字。

黄帝曰:刺节言发蒙,余未得其意。夫发蒙者,耳无所闻,目无所见,夫子乃言刺腑输,何使然?愿闻其故。

蒙,莫东反。谓⑦目不明也。

平按:“输”《甲乙》作“俞”。“腑输”下,《灵枢》有“去府病”三字;“何”下有“输”字,《甲乙》同。

⑦“谓”字,仁和寺本及盛文堂本均“耳谓”字。疑为“谓耳”之误。

岐伯曰:妙乎哉问也。此刺之约,针之极也,神明之类也,

刺节发蒙①,谓□②刺去蒙者也。神明,谓是耳目去蒙得明,故曰神明类也。

①“刺节发蒙”,盛文堂本作“深节所发明”;仁和寺本残缺,为“□节□□□”。

②此字盛文堂本不缺,为“外”字。

口说书卷,犹不敢③及也,

发蒙愈疾之速,得于神,言、书所不及也。

平按:“敢”《灵枢》作“能”。

③“敢”,盛文堂本作“能”;仁和寺本残,略似“能”字。

请言发蒙,尚疾于发蒙也。

岐伯望请自言发蒙之速也。

黄帝曰:善。愿手受之。[平按:《灵枢》作“愿卒闻之”。]岐伯曰:刺此者,必于日中,刺其听宫,中其眸子,声闻于耳,此其输也。[平按:《甲乙》“日中”作“白日中”;“听宫”作“耳听”,注:“一作听宫”。“声闻于耳”,“耳”作“外”。]黄帝曰:善。何谓声闻于耳?岐伯曰:邪刺以手坚按其两鼻窍而疾偃,其声必应于针也。[平按:《甲乙》“邪刺”作“已刺”;“而疾偃其声”作“令疾偃其声”;“必应于针”作“必应于中”。]黄帝曰:善。此所谓弗见为之,而无目视;见而取之,神明得者矣。

日中正阳,故开耳目,取日中也。手太阳脉支者,至目兑眦,却入耳中;手足④少阳脉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兑眦,故此三脉皆会耳目听宫,俱连目中眸子。眸子,目中瞳子也。刺听宫输时,蒙胧速愈,故得声闻于耳也。针听宫时按鼻仰卧者,感气合出于耳目,即⑤耳通目明矣。此之妙者,得之于神明,非由有目而见者也。

④“足”字,盛文堂本脱。

⑤“即”字前,盛文堂本空一格。

黄帝曰:刺节言去爪,夫子乃言刺关节之支络,愿卒闻之。岐伯曰:腰脊⑥者,身之大关节也;股胻者,人之所以趋翔也;茎垂者,中身之机,阴精之候,津液之道也。

爪,谓人之爪甲,肝之应也。肝足厥阴脉循于阴器,故阴器有病,如爪之余,须去之也。或“水”字错为“爪”字耳。腰脊于手足关节为大,故曰大关节也。--在腰,故中身。--垂动有造化,故曰机也。精从茎中⑦出,故为阴精□□⑧为津液道也。

平按:“去爪”《甲乙》作“去衣”。“股胻者”,《灵枢》作“肢胫者”。“茎垂者”《甲乙》作“茎睾者”。“中身之机”《灵枢》、《甲乙》作“身中之机”。注“阴精”下所缺二字,据经文应作“之候”二字。

⑥“脊”,盛文堂本误作“背”。

⑦“中”字,仁和寺本及盛文堂本均无。

⑧此处所缺二字,盛文堂本为“候□府中道”;仁和寺本残缺,为“□□□中□”。

故饮食不节,喜怒不时,

饮食不节,言饮食过度。言其喜怒不时,反春夏也。

津液内溢,乃下溜于皋⑨,

言饮食多,水溢,流入阴器囊中也。皋,音高也。

平按:《甲乙》作“津液内流,而下溢于睾”。《灵枢》“溜”作“留”。

⑨“皋”,仁和寺本同。盛文堂本作“睾”。注同。

水道不通,日大不休,俛仰不便,趋翔不能。此病荥然有水,不上不下,

水道既闭,日日①长大也。荥然,水聚也。不上者,上气不通;不下者,小便及气下不泄也。

平按:“日大不休”《甲乙》作“炅不休息”。注“小便”,袁刻“小”误作“水”。

①“日日”,盛文堂本作“曰日”。

石所取,形不可匿,常不得蔽,故命曰去爪。黄帝曰:善。

以下言去爪也。蔽,塞也。言下□针,使水形不得匿而不通,不常闭塞。

平按:“□”《灵枢》作“铍”。《甲乙》“常”作“裳”;“故命曰”作“名曰”。

黄帝曰:刺节言彻衣,夫子乃言尽刺诸阳之奇输,未有常处也。愿卒闻之。岐伯曰:是阳气有余,而阴气不足,阴气②不足则内热;阳气有余则外热,与热相薄,热于怀炭,外重丝帛衣,不可近身,又不可近席③。腠理闭塞不汗,舌焦唇槁腊,嗌干欲饮,不让美恶也。

脏之阴气在内,腑之阳气在外。阴气在外,阴气不足,阳乘之,故内热薄停也。重丝帛衣,複衣也。腊,肉干也。内热甚渴,故饮不择美恶也。腊,性亦反。

平按:“与热相薄”《灵枢》作“内热相薄”,《甲乙》作“两热相薄”。“外重丝帛”《灵枢》作“外畏绵帛”,《甲乙》无此句。《甲乙》“衣”下有“热”字;“又不可近席”作“身热不可近席”。《灵枢》“不汗”作“则汗不出”,《甲乙》作“而不汗”。“槁腊”《甲乙》作“稿□”,注云:“《黄帝古针经》作稿腊。”“嗌干欲饮”《灵枢》作“干嗌燥”。“饮”下,《甲乙》无“不让美恶也”五字。

②“阴气”二字,盛文堂本无。

③“又不可近席”,仁和寺本、盛文堂本均作“又可不近席”。

黄帝曰:善。取之奈何?岐伯曰:取之其腑大杼三痏,有刺中膂以去其热,

大杼、内输,皆是足太阳脉气所发,泻阳气之要穴也。

平按:“其府”《灵枢》、《甲乙》作“天府”。“有刺”《灵枢》作“又刺”。

补手足太阴以出其汗,热去汗希,疾于彻衣。黄帝曰:善。

手太阴主气,足太阴主谷气。此二阴气不足,为阳所乘,阴气不泄,以为热病。故泻盛阳,补此二阴,阳去,二阴得实,阴气得通流液,故汗出热去得愈,疾于彻衣,故曰彻衣也。

平按:“以出其汗”《灵枢》、《甲乙》作“以去其汗”。“希”《灵枢》作“稀”,《甲乙》作“晞”。

黄帝曰:刺节言解惑,夫子乃言尽知调阴阳,补泻有余不足,相倾移也,惑何以解之?岐伯曰:大风在身,血脉偏虚,虚者不足,实者有余,

大风,谓是痱风等风病也。

轻重不得,倾侧宛伏,

手足及身不能倾侧也①。宛,谓宛转也。

①“不能倾侧也”,仁和寺本作“不能也”;盛文堂本作“不能倾也”。

不知东西,又不知南北,

心无知也。

平按:《甲乙》作“不知东西南北”。

乍上乍下,乍反覆,颠倒无常,甚于迷惑。

志昏②性失也。

平按:“乍反覆”《灵枢》作“乍反乍覆”,《甲乙》无“乍”字。

②“昏”,仁和寺本、盛文堂本均作“言”。

黄帝曰:善。取之奈何?岐伯曰:泻其有余,补其不足,阴阳平复。用针若此,疾于解惑。

尽知阴阳虚实,行于补泻,使和也。

黄帝曰:善。请藏之灵兰之室,不敢妄出也。

灵兰之室,黄帝藏书之府,今是兰台,故□者③也。

③“者”字前所缺一字,盛文堂本作“名”;仁和寺本残,仅存一“丿”形。

五邪刺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十一第七十五《刺节真邪篇》。又自“黄帝曰:余闻刺有五邪”至“真气存”,见《甲乙经》卷五第二。自“请言解论”至“此所谓引而下之者也”,见《甲乙经》卷七第三。自“大热遍身”至“所谓推而散之者也”,见《甲乙经》卷七第二。自“黄帝曰:有一脉生数十病者”至末,见《甲乙经》卷十第一下篇。惟自“当是之时善行水者”以下至末,袁刻及别钞本均缺,平从日本仁和寺宫御所藏残卷十三纸中检出补入,经文杨注缺而复完,洵堪宝贵也。

黄帝曰:余闻刺有五邪,何谓五邪?岐伯曰:疾有时痈者,有容大者,有狭小者,有热者,有寒者,是谓五邪。黄帝曰:刺五邪奈何?岐伯曰:凡刺五邪之方,不过五章,瘅热消灭,肿聚散亡,寒痹益温,小者益阳,大者必去,请道其方。

五法须①别为章也。瘅,热病也,音丹。

平按:“时痈”《灵枢》、《甲乙》作“持癃”。“有容大者,有狭小者”,《甲乙》无“容”、“狭”二字。

①“须”,盛文堂本作“题”;仁和寺本虫蚀不完,观其剩形,似“须”字。

凡刺痈邪,无迎陇,

陇,大盛也。痈之大盛将有脓,不可迎而泻之也。

平按:“无迎陇”上,《甲乙》有“用铍针”三字。

易俗移性不得脓,诡道更行,行去其乡,不安其处所乃散亡,

易其常行法度之俗,移其先有②寒温之性,更量脓之所在,上下正傍,以得为限,故曰去其乡,不安于处一,病乃散亡也。

平按:“诡”《灵枢》作“脆”,《甲乙》作“越”。“行”字,《灵枢》、《甲乙》不重。“处所”,“处”字袁刻脱。注“处一”,恐是“一处”传写之误。

②“有”字,仁和寺本、盛文堂本均作“为”。

诸阴阳过痈所者,取之其输泻之。

诸阴阳之脉过痈所者,可取痈之所由之输泻之也。

平按:“过”《甲乙》作“遇”;《灵枢》“痈”下无“所”字。

凡刺大邪,日③以小泄,夺有余,乃益虚。栗其道,针干④其邪肌肉亲,

大邪者,实邪也,行泻为易,故小泄之,益虚取和也。于针之道,战栗谨肃⑤,以针干邪,使邪气得去,肌肉相附也。亲,附也。

平按:“大邪”下,《甲乙》有“用锋针”三字。《灵枢》“栗其道”作“剽其通”。《甲乙》“栗”作“标”。《灵枢》、《甲乙》无“干”字,袁刻“干”作“于”,注同。

③“日”,盛文堂本同。仁和寺本作“曰”。

④“干”,盛文堂本作“于”。注同。

⑤“战栗谨肃”,盛文堂本作“战慻谨书”;仁和寺本残,作“战慻□□”,所缺字虫蚀不完,似为“谨肃”。

视之无有,反其真,

视邪气无有,反其真气乃止也。

平按:“反其真”,《甲乙》作“乃自真道”四字。

刺诸阳分肉间。

刺大邪所在⑥也。

⑥“所在”,仁和寺本、盛文堂本均作“在所”。

凡刺小邪曰⑦以大,补其不足乃无害。

小邪,虚邪也。行补为难也,故曰大补,使其实也。

平按:“小邪”下,《甲乙》有“用员针”三字;“补”下有“益”字。

⑦“曰”,盛文堂本作“日”。

视其所在迎之界,远近尽至不得外,

界,畔际也。视虚实⑧畔界,量真气远近,须引至虚中令实,不得外而不至也。

平按:注“须”下原不缺,袁刻误空四格。

⑧“虚实”,仁和寺本、盛文堂本均作“虚邪”。

侵而行之,乃自费,

侵,过也。补须实,知即止,补过即损正气。费,损也。

平按:“费”《甲乙》作“贵”,注云:“一作费。”

刺分肉之间也。

刺小邪所在也。

凡刺热邪,越而沧,出游不归乃无病,为开道乎,

刺热之道,泻越走气①,便觉沧然;热气不归,病则愈也。

平按:“热邪”下,《甲乙》有“用鑱针”三字。“沧”《灵枢》作“苍”;“开道”作“开通”。注“走气”,袁刻缺“走”字。“觉”上原缺一字,谨拟作“便”②。

①“走气”,仁和寺本同。盛文堂本作“热气”。

②“便”,仁和寺本缺。盛文堂本为“便”字。

辟门户,使邪得出,疾乃已。

辟,开也。

平按:“辟”《甲乙》作“陃”。

凡刺寒邪日以温,徐往疾去致其神,门户已闭气不分,虚实得调真气存。

刺寒之道,日日使温,徐往而入,得温气已,,去疾而出针,以致神气为意也。

平按:“寒邪”下,《甲乙》有“用毫针”三字。“疾去”《灵枢》作“徐来”。

黄帝曰:官针奈何?岐伯曰:刺痈者用铍针;刺大者用锋针;刺小者用员利针;刺热者用鑱针;刺寒者用毫针。

刺五邪者,九针之中,用此五针,是所宜也。

平按:《甲乙》无此一段。

请言解论,与天地相应,四时相副,人参天地,故可为解。

人法天地,故可为解。人应天地之数,故请言之。

下有渐洳,上生苇蒲,此所以知形气之多少也。

洳,汝据反,渐洳,润湿之气也。见苇蒲之茂悴③,知渐洳之多少;观人形④之强弱,识血气之盛衰。

③“茂悴”,盛文堂本作“□焠”,仁和寺本作“□悴”。

④“形”,仁和寺本、盛文堂本均作“身”。

阴阳者,寒暑也,热则滋而在上,根莇少汁。人气在外,皮肤缓⑤,腠理开,血气泄⑥,汗大泄,肉淖泽。

春夏,阳而暑也,草木阳气,滋其枝叶,根茎少汁也。莇,茎也。有本“莇”为“叶”者,非也。人亦如之,气溢于外,皮腠开⑦湊,大汗泄出,血气内竭⑧。

平按:《灵枢》、《甲乙》“滋”下有“雨”字。“莇”《甲乙》作“茎”,注云:“《灵枢》作莇。”

⑤“缓”,盛文堂本作“緻”。

⑥“泄”,仁和寺本、盛文堂本均作“减”。

⑦“开”,盛文堂本作“淖”;仁和寺本此字残,左半部“氵”尚可辨。

⑧“竭”,仁和寺本、盛文堂本均作“减”。

寒则地冻水冰,人气在中,皮肤致,腠理闭,汗不出,血气强,肉坚涩。

秋冬,阴而寒也,阳气下①降,寒气在地,地冻水冰,人气亦然,暖②气入脏,阴气在于皮肤,故腠理闭塞,血气强,肌③肉坚涩也。

平按:以下从残篇中检出补入。

①“下”,盛文堂本作“不”。

②“然,暖”,仁和寺本缺一字,作“□暖”;盛文堂本作“大痠”,疑误。

③“气强,肌”,萧本原空三格。仁和寺本亦缺此三字。今依盛文堂本补入。

善穿地者④,不能凿冻。善用针者,亦不能取四厥。而脉涘结,坚搏不往来者,亦未可即柔。

水之性流,故谓之往。言水可往而冰不可流。人之在冬,四肢寒⑤冷,脉□肉□⑥,故不行针也。今⑦之医⑧者,岁⑨寒之时不与⑩,而针伤肌破肉,更增他病,可不衰欤?四厥,四肢逆冷(11)也。

平按:“穿地”《甲乙》作“穷地”;“四厥”作“四逆”。“而脉涘结”《灵枢》、《甲乙》作“血脉凝结”。《甲乙》“未可”作“不可”。

④“善穿地者”前,萧本原有“当是之时”四字,盛文堂本有“当”字。均据仁和寺本删。

⑤“四支寒”,萧本原空二格;盛文堂本作“四支寒”;仁和寺本“支寒”二字残缺,其残画似此二字。

⑥“□肉□”,仁和寺本同。盛文堂本作“涩肉坚”。

⑦“今”,萧本原空一格。今据仁和寺本、盛文堂本补入。

⑧“医”,萧本原作“凿”。仁和寺本残,其残形似“医”字。

⑨“岁”,萧本原作“发”。盛文堂本作“严”。今据仁和寺本作“岁”。

⑩“时不与”,萧本原空三格。盛文堂本作“时不奖”。今据仁和寺本作“时不与”。

(11)“逆冷”,萧本原作“□冬”。今据仁和寺本、盛文堂本作“逆冷”。

故行水者,必待天温,冰释冻解,而水可行,地可穿也。人脉犹是也,治厥者,必先熨调和其经,常与腋、肘与脚、项与脊以调之,火气通,血脉乃行,然后视其病,脉淖泽者,刺而平之,

善(12)行水穿地者,必待春夏也。冬日用针者,须姜、椒、桂、酒之巾熨,令经脉淖泽调适,然后可行针也(13)。两掌(14)、两腋、两肘、两脚、膎、膝、项之与脊□之(15)□十二(16)经脉所行要处,熨通脉道也(17)。

平按:《甲乙》“冻解”上有“穷地者必待”五字;“而”字下无“水可行”三字;“穿”作“穷”;“熨”下有“火以”二字。“常”《灵枢》、《甲乙》作“掌”,据本注亦宜作“掌”,恐传钞之误。“以调之”《甲乙》作“以调其气”。“火气通”《灵枢》作“火气已通”,《甲乙》作“大道已通”。

(12)“善”,萧本原作“若”,今据仁和寺本、盛文堂本改。

(13)“也”字,萧本原无。今据仁和寺本、盛文堂本加。

(14)“两掌”,仁和寺本误作“两一”;盛文堂本作“两手”。

(15)“之”前所缺一字,盛文堂本作“肫”,仁和寺本残缺难辨。

(16)“十二”,萧本原空二格,盛文堂本误作“解”。今依仁和寺本作“十二”。

(17)“熨通脉道也”,盛文堂本作“故熨之通脉道也”;仁和寺本有缺文,作“□熨天□□道也”。

坚紧者,破而散之,气下乃止,此所以解结者也。

病之坚紧,因适破散,□□□□因□□经(18)。

平按:“散之”《甲乙》作“决之”。

(18)“□□□□因□□经”,盛文堂本作“令其□□因于解结”;仁和寺本有缺字,作“令□□因□□”。

用针之类,在于调气,

气之不调则病,故疗病者在于调气也。

气积于胃,以通营卫,各行其道。

胃受水谷,以生于气,故水谷之气积于胃也。卫气起于胃之上口①,营气起于胃之中

口②,营在脉中,卫在脉外③,今用针调于胃气④,通于营卫,使各行其道也。

①“上口”,萧本原空二格,今据仁和寺本、盛文堂本补。

②“中口”,萧本误作“内口”,今据仁和寺本、盛文堂本改。

③“营在脉中,卫在脉外”,萧本原作“营行于脉中,卫行脉外”,盛文堂本作“营在脉内,卫在脉外”。今依仁和寺本改。又按:仁和寺本“卫”前空一格,据文义似无缺字,待考。

④“用针调于胃气”,盛文堂本作“月针谓于胃气”,似有误。仁和寺本“用”字残缺右半,初看似“月”字;“于”字残,似“大”字。

宗气留于海,其下者注于气街,

谷入于胃,其气清者上注于肺,浊者下流于胃,胃之气上出于口,以为噫气。肺之宗气留积气海,谓胸间动气也。动气下者,注于气街⑤,生肺脉者也⑥。

平按:《甲乙》“留于海”作“留积在海”。

⑤“注于气街”,盛文堂本作“注经气街”;仁和寺本第二字残,似“经”字。

⑥“生肺脉者也”,盛文堂本作“生足阳明脉,上注肺也”;仁和寺本有缺字,作“足阳明脉□□也”。

其上者走于息道。

肺之清气积于海者,走于息道,以为呼吸也。

平按:《甲乙》作“上行者注于息道”。

故厥在于足,宗气不下,脉中之血涘而止,弗之火调,弗能取之。

厥,谓⑦逆冷。胸⑧之动气,不循脉行下至于足,故曰涘而止也。冬日不用火调,不可取也⑨。

平按:“涘而止”《灵枢》、《甲乙》作“凝而留止”。《甲乙》“弗能取之”作“针弗能取”。

⑦“谓”,盛文堂本误作“四支”。仁和寺本亦作“谓”。

⑧“胸”,盛文堂本作“心”;仁和寺本亦作“胸”。

⑨“也”字前,盛文堂本有“之”字。

用针者,必先察其经络之实虚,切如循之,按而弹之,视其变动者,乃后取而下之。

用针之法,必先⑩察经络虚实,实则切循其脉,虚则按其所针之处,以手弹之,视其变动,然后取而下之也。

平按:“切如循之”《灵枢》、《甲乙》作“切而循之”。“变动”《灵枢》、《甲乙》作“应动”。“取”下,《灵枢》有“之”字。

⑩“必先”及后文“实则”、“虚则”,盛文堂本及仁和寺本均作“一则”、“二则”、“三则”。

六经调者,谓之不病,虽病,谓之自已也。

三阳三阴,六经相得,不可有病,虽客邪为病,必当自已也。

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横络盛加于大经,令之不通,视而泻之,此所谓解结者也。

一经,十二经中随是何经也。大经(11)随身上下,故为从也。络脉傍引,故为横也。正经上实下虚者,必是横络受邪,盛加大经(12)以为病者(13),故视泻之,故为解结也①。

平按:《甲乙》“泻之”下,有“通而决之”四字。

(11)“大经”,盛文堂本作“夫经络”;仁和寺本缺一字,作“夫经□”。

(12)“大经”,盛文堂本作“正经”;仁和寺本亦作“大经”。

(13)“病者”,盛文堂本作“病法”;仁和寺本亦作“病者”。

①“故为解结也”,仁和寺本第一字缺上半部,观其残形,似为“以”字;盛文堂本作“以为解经也”。

上寒下热,先刺其项太阳,久留之,已则熨项与肩胛,令热下合乃止,所谓推而上之者也。

上寒,腰以上寒;下热,腰以下热。项太阳之太阳脉也。久留针者,推别热而使之上也。热既聚于肩项,为令和之,故熨使下也。推热令上,故曰推而上之也。

平按:“已则熨”《灵枢》作“已刺则熨”,《甲乙》作“已刺则火熨”。“下合”,“合”字《甲乙》注云:“一本作冷。”

上热下寒,视其虚脉而陷下于经络者取之,气下乃止,此所谓引而下之者也。

腰以上热,腰以下冷,视腰以下有虚脉陷于余经及络者,久留针,使气下乃止,故曰引而下之者也。

平按:“陷下”《灵枢》作“陷之”。

大热遍身,狂而妄见、妄闻、妄言,视足阳明及大络取之,

足阳明主气②,其气强盛,狂妄见闻及妄言,多因此脉,故取阳明正经及络,以去之也。

平按:“狂而妄见妄闻妄言”《甲乙》作“故狂言,妄见妄闻”。

②“气”,盛文堂本作“热”;仁和寺本此字残缺,观其剩形,似“气”字。

虚者补之,血实者泻之。因令偃卧,居其头前,以两手四指侠③按颈动脉,久持之,卷而切推,下至缺盆中,复上如前,热去乃止,此谓推而散之者也。

若④足阳明上实下虚为狂等病,宜⑤补下虚经也。上之血络盛而实者,可刺去血以泻之,因令仰卧,以手按人⑥迎之脉,□⑦下至缺盆中,复⑧上来去,使热气泄尽,乃可休止,故曰推而散之也。有本为“腹上如前”,恐错也。

平按:“血实者”《灵枢》作“血而实者”,《甲乙》作“血如实者”。“因令偃卧”《灵枢》作“因其偃卧”。“侠按颈动脉”,《灵枢》“侠”作“挟”,《甲乙》作“按其颈动脉”。

③“侠”,仁和寺本、盛文堂本均作“使”。

④“若”字,萧本及仁和寺本均缺字。今据盛文堂本补。

⑤“宜”字,萧本及仁和寺本均缺字。今据盛文堂本补。

⑥“人”字前,盛文堂本、仁和寺本均有“颈”字。

⑦“下”字前所缺一字,盛文堂本作“肘”;仁和寺本此字有缺笔,似“後”,似“复”,殊难辨也。

⑧“复”,盛文堂本误作“后”。

黄帝曰:有一脉生数十病者,或痛、或痈、或寒热、或痒、痹、或不仁,变化无穷,其故何也?岐伯曰:此皆邪气之所生也。

上经十二经脉,生病各异。此言一脉生数十种病,变化无穷者,十二经生病,非无有

□⑨,至于变化,亦不可穷,故欲取者,甚须审察,不得轻然以定是非也。

平按:《灵枢》“或寒热”作“或寒或热”;“或痒、痹”作“或痒或痹”。

⑨此处所缺一字,盛文堂本作“异”;仁和寺本该字残,其下半部似为“木”字。

九刺

编者按:此篇萧氏未见,本次以仁和寺本为底本,参校盛文堂本补入。此篇见于《灵枢·官针第七》,又见《甲乙经》卷五第二。

凡刺有九,以应九变:一曰输刺,输刺者,刺诸经荥输脏输也。

取五脏经荥输之输,故曰输刺。

编者按:“以”字,《灵枢》作“曰”,《甲乙经》亦作“以”。“荥”,盛文堂本作“荣”。注“之”字,仁和寺本残,今据盛文堂本补。

二曰远道刺。远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腑输也。

足三阳从头至足,故足三阳头之有病,取足之阳腑经之输,故曰远道也。

编者按:二“远道刺”,《甲乙经》均作“道刺”。注“故足三阳头”,“阳”字;“取足”,“取”字,仁和寺本均残,据盛文堂本补。“之阳”,盛文堂本作“三阳”。“远道”,“远”字,仁和寺本残,只余“辶”形,据盛文堂本补。

三曰经刺。经刺者,刺大经之结络经分也。

大经分间,经之结络,故曰经刺,非正经刺也。

四曰络刺。络刺者,刺小络之血脉也。

刺孙络也。

编者按:“者”字,仁和寺本无,今据盛文堂本加,《灵枢》、《甲乙经》均有“者”字。

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间也。六曰大刺。大刺者,刺大脓以□针也。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痹于皮肤也。

刺于皮肤,泄多伤,比拔毛。

编者按:“分刺者”三字,仁和寺本残,唯“者”字略可辨,据盛文堂本补。注“刺”、“伤”二字残缺,据盛文堂本补。“比拔毛”,盛文堂本作“比之拔毛也”。

编者按:二“大刺”《灵枢》、《甲乙经》均作“大泻刺”;“□针”均作“铍针”。

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也。

刺于□□,左右□取。巨,大也。

编者按:“也”字《灵枢》无。注“刺”字仁和寺本缺,据盛文堂本补。“于”后所缺二字,盛文堂本作“大经”。“取”前所缺一字,盛文堂本作“牙”;仁和寺本残,仅余左半“牙”字,疑当为“邪”字(邪,通斜。)。

九曰焠刺。焠刺者,燔针即取痹也。

火焰燔针,□曰焠也。

编者按:“即取痹也”,《灵枢》作“则取痹也”,《甲乙经》作“取痹气也”。“燔”字,仁和寺本残,据盛文堂本补。注“火”字,仁和寺本缺,据盛文堂本补。“曰”字前仁和寺本空一格,盛文堂本不空。

十二刺

编者按:此篇萧本未收,今依仁和寺本、盛文堂本补入。此篇见于《灵枢·官针第七》,又见《甲乙经》卷五第二。

凡刺有十二节,以应十二经。

节,约也。

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脊,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后,以治心痹,刺此者,傍针之也。

病心痹者,心背痛。傍刺之,故曰偶刺。傍刺者,恶伤心也。

编者按:“心”字,仁和寺本残,据盛文堂本补。“脊”《灵枢》、《甲乙经》均作“背”。“治”《甲乙经》作“刺”。注“心背痛。傍刺之”,“痛”、“傍”二字仁和寺本缺,据盛文堂本补。

二曰报刺。报刺者,痛无常处,上下行者,直内无拔针,以左手随病所按之乃出针,复刺之也。

刺痛无常处之病,出针复刺,故曰报也。

编者按:“内无”二字,仁和寺本残缺,今据盛文堂本补。“痛无常处”《灵枢》作“刺痛无常处也”,《甲乙经》有“刺”字,无“也”字。“无拔针”《甲乙经》作“拔针”。注“痛无常”三字,仁和寺本残甚难辨,依盛文堂本补。

三曰恢刺。恢刺者,直刺傍之,举之前后,恢筋急,以治筋痹者也。

恢,宽也。筋痹病者,以针直刺,傍举之前后,以宽筋急之病,故曰恢刺也。

编者按:“恢刺者”《灵枢》无“者”字。“者也”《灵枢》、《甲乙经》均无“者”字。注“筋痹病者”,仁和寺本缺“筋”、“者”二字,今据盛文堂本补。

四曰齐刺。齐刺者,直入一,傍入二,以治寒气小深者。或曰参刺,参刺者,治痹气小深者也。

寒气病者,刺之直一傍二,深浅齐同,故曰齐刺。直一傍二,故曰参刺。

编者按:“齐”字,盛文堂本均误作“斋”(注同)。“寒气”《甲乙经》作“寒热气”。“参刺”《灵枢》作“三气”。

五曰阳刺。阳刺者,正内一,傍内四而浮之,以治寒气,气之博大者也。

寒气博大之病,正一傍四,内针浮而留之使温,故曰阳刺。有作“极刺”,错也。

编者按:二“阳刺”《灵枢》、《甲乙经》均作“扬刺”。“寒气”《甲乙经》作“寒热”。二“气”字《灵枢》不重;《甲乙经》均无。注“极”字,仁和寺本残,观其剩余,似“极”字,盛文堂本作“极”。

六曰直针刺。直针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气之浅者也。

寒气病者,可引其皮,不当其穴,然后当穴刺而补已,出针放皮闭门,不令气泄。下针时直,故曰直刺也。

编者按:注“引”字及后“当”字,仁和寺本残缺,今据盛文堂本补。

七曰输刺。输刺者,直入直出,希发针而深之,此治气盛而热者也。

气盛热病者,直入直出,希发于针,以刺于输,故曰输刺也。

编者按:“希”《灵枢》、《甲乙经》均作“稀”;“此”均作“以”。注“以刺”二字仁和寺本残缺,今据盛文堂本补。

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痛,稍摇而深之,致针骨所,以上下摩骨也。

骨痛病者,刺之至骨,摇针摩骨,使病浅而即愈,故曰短刺也。

编者按:痛《灵枢》、《甲乙经》均作痹。注“浅”字,盛文堂本作“役”。

九曰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此治肌急而寒者也。

肌急寒病者,傍入浮之,故曰浮刺也。

编者按:注“浮刺也”,仁和寺本原缺“刺”字,盛文堂本作“浮刺之”,今以盛文堂本“刺”字补入,弃其“之”字。

十曰阴刺。阴刺者,左右卒刺之,此治寒厥,中寒厥,取踝后少阴也。

少阴,踝后足少阴脉也。病寒厥者,卒刺于阴,故曰阴刺也。

编者按:“卒”《灵枢》、《甲乙经》均作“率”。“中寒厥”《甲乙经》作“中寒者”。注“踝”字,仁和寺本缺;“卒刺于阴”,“阴”字亦缺,皆据盛文堂本补。

十一曰傍针刺,傍针刺者,直刺、傍刺各一,此治留痹久居者也。

留痹久居病者,直一刺之,傍更一刺,故曰傍刺也。

十二曰赞刺。赞刺者,直入直出,数发针而浅之出血,此治痈肿也。

痈肿未成病者浅刺,数发于气,出□相助以愈于病,故曰赞刺。赞,助也。

编者按:此治《灵枢》作是谓治。也字前《甲乙经》有者字。注“数发于气,出□相助”,“气”字,仁和寺本残,所剩上半部,似“气”字;“出”后所缺一字,残存“三”形,左上似有一小撇。盛文堂本作“数发于针,出血调助”,似有误。“于病”,仁和寺本无,今据盛文堂本补入。

脉所居,深不见者,刺之微内针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脉气。

凡刺经脉之节,经脉深者久留于针,以致空穴脉气,然后出针也。

编者按:“脉所居”,“居”字仁和寺本误作“若”,今据盛文堂本改。“脉”字后,《灵枢》、《甲乙经》均有“之”字。《甲乙经》“致”前无“以”字。“空脉”后,《灵枢》有“也”字。注“节”,盛文堂本作“邪”。“深”,仁和寺本残,据盛文堂本补。

脉浅者勿刺,按绝其脉乃刺之,无令精出,独出其邪气耳。

刺其脉者,恐其精出,故按脉令绝,然后刺之,使邪气独出耳。

编者按:“脉浅”《甲乙经》作“脉气之浅”;“令”字前,无“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