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文类聚唐 · 欧阳询
《艺文类聚》一百卷,是欧阳询、令狐德棻等十余人奉诏编撰的,始于唐高祖武德五年(公元622年),武德七年奏上,历时三年之久。全书约百余万言,分为四十六部(卷八十一、八十二作一部计),有子目七百二十七个。据1926年《北京大学二十五周年纪念研究所国学门临时特刊》的统计,《艺文类聚》引用书籍达一千四百三十一种,经史子集,皆有辑录。《艺文类聚》的编排体例,从部目看,先天地帝王,次典章制度,然后是衣食住行及动植灾祥等,反映出封建时代敬天尊君的正统观念。从内容看,先列“事类”,后引诗文,例如卷一“天部”第1页,先列《周易》、《尚书》、《礼记》等关于“天”的论述,然后在“诗”的部分载晋傅玄的《两仪诗》等,“赋”的部分载晋成公绥的《天地赋》,“赞”的部分载晋郭璞的《释天地图赞》,“表”的部分载宋颜延之的《请立浑天仪表》,这种先“事”后“文”,汇二者为一编的做法,是欧阳询等人在类书编纂上的一个创造。《艺文类聚》以前的类书,偏重类事,不重采文,即使由诗文中取材,也只是随意摘句,不录片断。如果要查找与某事有关的诗文作品,则需要去翻检总集,总集与类书在那时是严格区别的。欧阳询在《艺文类聚序》中说:“前辈缀集,各抒其意。《流别》(晋挚虞《文章流别集》)、《文选》(梁萧统撰),专取其文;《皇览》、《遍略》,直书其事。文义既殊,寻检难一。”他已经深刻感到了“文”与“事”的分离是前代类书的一大缺陷,给使用者造成极大的不便。正是为了克服这个弊病,“使览者易为功,作者资其用”,《艺文类聚》采取了“事居其前,文列其后”的新体例。这不但使得类书的面目一新,增加了读者临事取索的便利,而且越到后来越显示出它保存古文献的重要性,为后世建树了始料所不及的功勋。《艺文类聚》的先例一开,后起的类书便纷纷效法,宋代的《事文类聚》、清代的《渊鉴类函》是如此,象明代的《永乐大典》、清代的《古今图书集成》这样的鸿编巨帙,同样遵循着“事”“文”并举的成规。《艺文类聚》在南宋绍兴时(公元1131—1162年)曾经刊刻过,到明代又有多种刻本。清代学者利用《艺文类聚》颇为勤密,但所用的都是明刻本,始终未能见到宋绍兴本。1959年,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影印出版了上海图书馆收藏的宋绍兴刊本(汪绍楹认为当是宋末元初的复绍兴刻本)。1965年,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又排印出版了汪绍楹的校定本,这是在宋绍兴本的基础上,用冯舒“校宋本”和明刻诸本汇校的本子,也是目前最好的、便于使用的本子。据汪绍楹先生考证,《艺文类聚》的传本大体是完整的,但并非完善无缺,远在宋代就可能有了阙佚。例如书中杂有苏味道、李峤、沈佺期、宋之问的诗,而此四人都后于欧阳询,本书是不能予收的,查《初学记》可知,这是宋人刻书时据《初学记》补入的。另外,书中还有其他经后人妄改的错误。《艺文类聚》问世后一百年,唐玄宗李隆基又命集贤学士徐坚等撰集《初学记》三十卷。唐刘肃的《大唐新语》卷九记其事始末云:“玄宗谓张说(按,张说当时以宰相知集贤院事)曰:‘儿子等欲学缀文,须检事及看文体。《御览》(按指《修文殿御览》)之辈,部帙既大,寻讨稍难。卿与诸学士撰集要事并要文,以类相从。务取省便,令儿子等易见成就也。’说与徐坚、韦述等编此进上,以《初学记》为名。”可见此书是给玄宗诸子检索辞藻典故用的,因而它要求比别的类书简括,《四库提要》称赞它“在唐人类书中,博不及《艺文类聚》,而精则胜之。若《北堂书钞》及《六帖》,则出此书之下远矣”。《艺文类聚》引用隋以前的文籍一千四百多种,有人计算过,现存者所占比例不足百分之十,就是说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引文是今天失传的书,而且其余百分之十的征引,也因为它所援用的是唐以前的古本,在今天具有珍贵的史料价值。《初学记》收文的下限较《艺文类聚》为晚,包括了初唐的诗文,引书存佚的情况同《艺文类聚》相差不多。所以说,《艺文类聚》和《初学记》留给我们的无量功德,就是它们保存了丰富的初唐以前的古代文献。不过这一功德,却并非出于编纂者的本意。由于《艺文类聚》和《初学记》是古文献资料的渊薮,因而在整理古籍时,它们一可用作校勘;二可用来辑佚。举例来说,《太平御览》卷三百五十“兵部”箭下引《韩子》四条,其中有两条不见今本《韩非子》,而见今本《淮南子》,经查《艺文类聚》卷六十“军器部”箭门,才发现是《御览》的纂辑者犯了张冠李戴的错误。(详见中华书局《艺文类聚前言》)又如司义祖的《初学记点校说明》亦举一例,今本《史记。秦始皇本纪》有“今年祖龙死”句,《初学记》卷五引《史记》作“明年”,清人考证作“明年”是正确的
- 第一章 艺文类聚
- 第二章 卷一·天部上[○本卷宋本缺,据明本补。]
- 第三章 卷二·天部下[○本卷宋本缺,据明本补。]
- 第四章 卷三·岁时上[○本卷宋本缺,据明本补。]
- 第五章 卷四·岁时中[○本卷宋本缺,据明本补。]
- 第六章 卷五·岁时下
- 第七章 卷六·地部、州部、郡部
- 第八章 卷七·山部上
- 第九章 卷八·山部下、水部上
- 第十章 卷九·水部下
- 第十一章 卷十·符命部
- 第十二章 卷十一·帝王部一
- 第十三章 卷十二·帝王部二
- 第十四章 卷十三·帝王部三
- 第十五章 卷十四·帝王部四
- 第十六章 卷十五·后妃部
- 第十七章 卷十六·储宫部
- 第十八章 卷十七·人部一
- 第十九章 卷十八·人部二
- 第二十章 卷十九·人部三
- 第二十一章 卷二十·人部四
- 第二十二章 卷二十一·人部五
- 第二十三章 卷二十二·人部六
- 第二十四章 卷二十三·人部七
- 第二十五章 卷二十四·人部八
- 第二十六章 卷二十五·人部九
- 第二十七章 卷二十六·人部十
- 第二十八章 卷二十七·人部十一
- 第二十九章 卷二十八·人部十二
- 第三十章 卷二十九·人部十三
- 第三十一章 卷三十·人部十四
- 第三十二章 卷三十一·人部十五
- 第三十三章 卷三十二·人部十六
- 第三十四章 卷三十三·人部十七
- 第三十五章 卷三十四·人部十八
- 第三十六章 卷三十五·人部十九
- 第三十七章 卷三十六·人部二十
- 第三十八章 卷三十七·人部二十一
- 第三十九章 卷三十八·礼部上
- 第四十章 卷三十九·礼部中
- 第四十一章 卷四十·礼部下
- 第四十二章 卷四十一·乐部一
- 第四十三章 卷四十二·乐部二
- 第四十四章 卷四十三·乐部三
- 第四十五章 卷四十四·乐部四
- 第四十六章 卷四十五·职官部一
- 第四十七章 卷四十六·职官部二
- 第四十八章 卷四十七·职官部三
- 第四十九章 卷四十八·职官部四
- 第五十章 卷四十九·职官部五[○本卷宋本缺,据明本
- 第五十一章 卷五十·职官部六[○本卷宋本缺,据明本补
- 第五十二章 卷五十一·封爵部[○本卷宋本缺,据明本补
- 第五十三章 卷五十二·治政部上[○本卷宋本缺,据明本
- 第五十四章 卷五十三·治政部下[○本卷宋本缺,据明本
- 第五十五章 卷五十四·刑法部
- 第五十六章 卷五十五·杂文部一
- 第五十七章 卷五十六·杂文部二
- 第五十八章 卷五十七·杂文部三
- 第五十九章 卷五十八·杂文部四
- 第六十章 卷五十九·武部[○二字据本书目录补]
- 第六十一章 卷六十·军器部
- 第六十二章 卷六十一·居处部一
- 第六十三章 卷六十二·居处部二
- 第六十四章 卷六十三·居处部三
- 第六十五章 卷六十四·居处部四
- 第六十六章 卷六十五·产业部上
- 第六十七章 卷六十六·产业部下
- 第六十八章 卷六十七·衣冠部[○三字据本书目录补]
- 第六十九章 卷六十八·仪饰部
- 第七十章 卷六十九·服饰部上
- 第七十一章 卷七十·服饰部下
- 第七十二章 卷七十一·舟车部
- 第七十三章 卷七十二·食物部
- 第七十四章 卷七十三·杂器物部
- 第七十五章 卷七十四·巧艺部
- 第七十六章 卷七十五·方术部
- 第七十七章 卷七十六·內典上
- 第七十八章 卷七十七·內典下
- 第七十九章 卷七十八·灵异部上
- 第八十章 卷七十九·灵异部下
- 第八十一章 卷八十·火部
- 第八十二章 卷八十一·药香草部上
- 第八十三章 卷八十二·药香草部下
- 第八十四章 卷八十三·宝玉部上
- 第八十五章 卷八十四·宝玉部下
- 第八十六章 卷八十五·百谷部、布帛部
- 第八十七章 卷八十六·果部上
- 第八十八章 卷八十七·果部下
- 第八十九章 卷八十八·木部上
- 第九十章 卷八十九·木部下
- 第九十一章 卷九十·鸟部上
- 第九十二章 卷九十一·鸟部中
- 第九十三章 卷九十二·鸟部下
- 第九十四章 卷九十三·兽部上
- 第九十五章 卷九十四·兽部中
- 第九十六章 卷九十五·兽部下
- 第九十七章 卷九十六·鳞介部上
- 第九十八章 卷九十七·鳞介部下、虫豸部
- 第九十九章 卷九十八·祥瑞部上
- 第一百章 卷九十九·祥瑞部下
- 第一百零一章 卷一百·灾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