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姑
汉.刘向《列女传.节义传.鲁义姑姊》:“鲁义姑姊者,鲁野之妇人也。齐攻鲁,至郊,望见一妇人抱一儿携一儿而行。军且及之,弃其所抱、抱其所携而走于山。儿随而啼,妇人遂行不顾。……军士引弓将射之,曰:‘止!不止吾将射尔。’妇人乃还。齐将问:‘所抱者谁也?所弃者谁也?’对曰:‘所抱者妾兄之子也,所弃者妾之子也。见军之至,力不能两护,故弃妾之子。’……于是齐将按兵而止,使人言于齐君曰:‘鲁末可伐也。乃至于境,山泽之妇人耳犹知持节行义,不以私害公;而况于朝臣士大夫乎?请还。’齐君许之。鲁君闻之,赐妇人束帛百端,号曰:‘义姑姊’。”
春秋时,齐军攻入鲁境,有一鲁国妇女抱子携侄逃难。当齐军将要赶上时,便丢弃自己的儿子,抱起侄儿奔逃。齐将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她回答说,不能以“私爱”而害“公义”。齐将受到感动,因而请求齐君罢兵。鲁君听到这件事,对鲁妇给予奖励,赐其称号为“义姑姊’。
清.李晖吉、徐灒《龙文鞭影二集》上卷:“楚野辩女,鲁国义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