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荣不与饮
《世说新语.简傲》:“王戎弱冠诣阮籍,时刘公荣在坐,阮谓王曰:‘偶有二斗美酒,当与君共饮。彼公荣者无预焉。’二人交觞酬酢,公荣遂不得一杯,而言语谈戏,三人无异。或有问之者,阮答曰:‘胜公荣者不得不与饮酒,不如公荣者不可不与饮酒,惟公荣可不与饮酒。’”《晋书.王戎传》阮籍答话为“胜公荣,不可不与饮;若减公荣,则不敢不共饮;惟公荣可不与饮。”
晋刘昶字公荣,时为兗州刺史。据说他嗜好饮酒,不论什么人,都与共饮。有人讥笑他这样做是杂秽非类,他却说“胜公荣者不可不与饮,不如公荣者亦不可不与饮,是公荣辈者又不可不与饮”。阮籍所言与公荣不同,他认为真正善饮的不能不与饮,不善饮的不便不与饮,惟独像公荣这种既嗜饮又不善饮的人讨厌,所以不与饮。这正体现了阮籍清高简傲的性格。后以此用为饮酒择人的典故。
宋.辛弃疾《贺新郎.听我三章约阕》词:“此会不如公荣者,莫呼来、政尔妨人乐。医俗士,苦无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