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陈丞相世家》:“陈平既多以金纵反间于楚军,……项羽果意不信钟离昧等。……项王果大疑亚父。”“封平以户牖乡。用其奇计策,卒灭楚。”“至平城,为匈奴所围,七日不得食。高帝用陈平奇计,使单于阏氏,围
青紫:汉朝官制规定:丞相、太尉佩金印紫授,御史大夫佩银印青授,皆属级别最高的官位,后以“青紫”指代高官尊位。拾芥:拾取地上的草芥,比喻轻易得到。夏侯胜字长公,东平(今山东东平东)人,官长信少府、太子太
参见:玉斗掷地
《左传.昭公二十一年》:“军志有之:先人有夺人之心,后人有待其衰。”后因以“先声夺人”谓先张扬声威以挫敌之士气。宋司马光《涑水记闻》卷十三:“今中国欲大举以灭交趾,兵法有先声夺人之心,不若先举兵入寇。
《三国志.魏书.杨俊传》:“俊转避地并州,本郡王象少孤特,为人仆隶,年十七、八,见使牧羊而私读书,因被箠楚。俊嘉其才质,即赎象著家,聘娶立屋,然后与别。”三国时,魏人王象为人牧羊而读书不辍。后因用为勤
同“一朝一夕”。《史记.太史公自序》:“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清 王夫之《读通鉴论.三国》:“故魏之亡,亡于孟德偏爱植而植思夺嫡之日。兄弟相猜,拱手以授之他人,非一旦一夕之故矣
同“卖剑买牛”。唐黄滔《误笔牛赋》:“笔为锋也,无惭卖剑之年;墨作池焉,岂愧蹊田之日。”【词语卖剑】 汉语大词典:卖剑
《野叟曝言》第六十七回:“众人都道说那里话,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这事因奸杀命的事,既犯到宫,还有活命的吗。”本指王孙公子犯了法,应和一般庶民百姓同样处以罪罚。意谓在王法面前,不论王子还是平民是平等的。
见“得寸得尺”。
与众不同,独具一格。心,亦作“新”。清代顾观光《武陵山人杂著.杂说》:“敖继公释《仪礼》,屏弃古注,别出新裁,于经文有难通处,不以为衍文,即以为脱简。”心裁:出于自心的创造和裁断。述宾 裁,心中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