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必秦汉,诗必盛唐
明代一种文学创作主张。是七子派诗文理论的纲领性口号。提出者为前七子的领袖李梦阳。李梦阳(1473-1530年),字献吉,号空同子。庆阳(今属甘肃)人。弘治七年(1494年)进士。曾任户部郎中,因反对宦官刘瑾下狱。瑾败,迁江西提学副使。梦阳工诗文,尤长七古,主张说实话,记实事,抒真情。以复古自命,倡言文必秦汉,诗必盛唐,极力扫荡明初以来台阁体的华靡卑弱的文风,起到了开阔人们眼界的作用,时人竟相趋附。这一文学主张,包含着合理和积极的内涵,但也有一定的片面性,如对中唐以后的诗文横加贬抑,对宋代以后的诗作更是一笔抹煞。特别是造成了模拟剽窃的不良影响,使诗文创作流于造作,并产生艺术上的雷同。
【出典】:
《明史》卷286《文苑列传二·李梦阳传》7348页:“梦阳才思雄鸷,卓然以复古自命。弘治时,宰相李东阳主文柄,天下翕然宗之,梦阳独讥其萎弱。倡言文必秦、汉,诗必盛唐,非是者弗道。”《明史》卷287《文苑列传》:“其持论,文必西汉,诗必盛唐,大历以后书勿读,而藻饰太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