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己之言
《后汉书.朱晖传》:“初,晖同县张堪素有名称,尝于太学见晖(朱晖字文季,南阳宛人,有气节,官至尚书令),甚重之,接以友道,乃把晖臂曰:‘欲以妻子托朱生。’晖以堪先达,举手未敢对,自后不复相见。堪卒,晖闻其妻子贫困,乃自往候视,厚赈赡之。晖少子颉怪而问曰:‘大人不与堪为友,平生未曾相闻,子孙窃怪之。’晖曰:‘堪常有知己之言,吾以信于心也(这意思是说,张堪有知己之言,先时曾把妻子的生活托靠自己,当时口虽未应,但心已许诺)。’”参见《文选》卷五五(南朝梁)刘孝标《广绝交论》注引《东观汉记》。
张堪视朱晖为知己,故把妻子的生活托靠给他。朱晖感知己相托,虽因张堪是有声望的先辈,口未敢轻率回答,但当时心中已自许诺,故张堪死后,赈赡孤寡,不负相托之意。
后以“知己之言”指彼此间两心相知情深意切的话,以“把臂交”用指朋友之间亲密至交。南朝梁刘孝标《广绝交论》:“自昔把臂之英,金兰之友;曾无羊舌下泣之仁,宁慕郈成分宅之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