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作官刑
有禄位的官员,犯了过错,则罚以鞭刑。语出《书.舜典》:“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孙星衍注疏:“庶人在官有禄者,过则加之鞭笞也。”《三国志.魏志.明帝纪》:“鞭作官刑,所以纠慢怠也。”
有禄位的官员,犯了过错,则罚以鞭刑。语出《书.舜典》:“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孙星衍注疏:“庶人在官有禄者,过则加之鞭笞也。”《三国志.魏志.明帝纪》:“鞭作官刑,所以纠慢怠也。”
《南史.何胤传》:“胤字子季……而纵情诞节,时人未之知也,唯?(沛国刘?,何胤是其门生)与汝南周顒深器异之……胤以会稽山多灵异,往游焉,居若邪山云门寺。初,胤二兄求、点并栖遁,求先卒,至是胤又隐,世号
宋邵伯温《闻见前录》卷七载:宋陈抟约钱若水相晤。钱至,见陈与一老僧拥炉而坐。僧视若水良久,以火箸画灰作“做不得”三字,徐曰:“是急流中勇退人也。”意思是说若水不是久恋官场的人。后钱官至枢密副使,年四十
同“董奉杏成林”。明文徵明《钱孔元五十》诗:“卜式输边聊示义,董仙留杏未忘医。”
源见“歌五袴”。指惠政给人民带来福利。宋苏舜钦《送杜密学赴并州》诗:“黠吏腹心溃,疲民襦袴温。”
汉.王逸《楚辞章句.招隐士注》:“招隐士者,淮南小山之所作也。昔淮南王(刘)安博雅好古,招怀天下俊伟之士,自八公之徒,咸慕其德而归其仁。各竭才智,著作篇章。分造辞赋,以类相从,故或称小山,或称大山,其
《魏书.李崇传》:“今国子虽有学官之名,而无教授之实,何异兔丝燕麦,南箕北斗哉!”《资治通鉴.梁纪.天监十五年》“兔丝燕麦”胡三省注:“言兔丝有丝之名而不可以织,燕麦有麦之名而不可以食。古歌曰:‘田中
源见“红叶题诗”。谓用红叶题诗作传情媒介。明沈受先《三元记.庆缘》:“一段姻缘天上来,何须红叶良媒。”
《晋书.武帝纪》:制曰:“武皇承基……况以新集易动之基,而无久安难拔之虑,故贾充凶竖,怀奸志以拥权……曾未数年,纲纪大乱,海内版荡,宗庙播迁。……惠帝可废而不废,终使倾复洪基。”《晋书》卷四《惠帝纪》
同“昆明灰”。宋陆游《数年不至城府丁巳火后始见》诗:“陈迹关心己亦悲,劫灰满眼更增欷。”清吕留良《〈赖古堂集〉序》:“忽焉,天地震荡,劫灰昼飞,猿鹤虫沙,苍黄类化。”【词语劫灰】 汉语大词典:劫灰
源见“夸父逐日”。泛指树林。景耀月《述怀》诗之一:“力士驱日月,迟此邓林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