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
西汉置,属魏郡。治所在今河南汤阴县东北故城村。《汉书·地理志》 注引应劭曰:“陈留有外黄, 故加内云。”东魏天平初废。隋开皇六年(586)复置,属相州。移治今内黄县西二十里旧县。大业初属汲郡。唐属相州。五代晋属大名府。北宋元丰以后徙治今内黄县。金改属滑州。明属大名府。清雍正二年(1724)改属彰德府。民国初属河南河北道。1927年直属河南省。
在河南省北部,北邻河北省。属安阳市。面积1163平方千米。人口71.1万。辖6镇、11乡。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商为相邑,河亶甲都此。战国魏黄邑。西汉置内黄县,治今内黄县城西北,属魏郡。时习以黄河南为外,黄河北为内,黄河南已有外黄县(治今杞县县城东北30千米处),此地在黄河北,故名。东汉、三国魏因之。东魏天平初废。隋开皇六年(586年)复置内黄县(治今县西),属相州;大业年间改属汲郡。唐初属黎州,贞观十七年(643年)改属相州,天祐三年(906年)属魏州。北宋移今址,属大名府。清乾隆《彰德府志》:“黄以黄泽名。魏以河南为外,河北为内,故陈留有外黄,此名内黄。”金、元属滑州。明属大名府。清雍正二年(1724年)属彰德府。1913年属豫北道,1914年属河北道,1927年直属河南省。1949年属平原省濮阳专区。1952年属河南省濮阳专区,1954年属安阳专区,1969年属安阳地区。1983年改属濮阳市,1985年属安阳市。地处黄卫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卫河及其支流洹河、硝河、杏园河流经境内。属南温带半干旱气候。农产以小麦、玉米、豆类、棉花为主。工业有机械、纺织、化工、皮革、酿酒、电器、食品加工等。汤濮铁路和安濮、鹤台公路经此。名胜古迹有商都亳城遗址、刘次范遗址、颛顼陵、帝喾陵和唐代双塔、清代荒年志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