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 (猛) 卯行政区
1916年改勐陇行政区置,属云南腾越道。包括勐卯安抚司和腊撒长官司地,又称勐撒行政区。行政委员夏秋驻今云南陇川县西北三十四里腊撒,冬春驻今云南瑞丽市西郊勐卯。1929年直属云南省。1932年改瑞丽设治局。
1916年改勐陇行政区置,属云南腾越道。包括勐卯安抚司和腊撒长官司地,又称勐撒行政区。行政委员夏秋驻今云南陇川县西北三十四里腊撒,冬春驻今云南瑞丽市西郊勐卯。1929年直属云南省。1932年改瑞丽设治局。
又名郑镇。即今河北故城县治。清于此置巡司。1945年故城县迁治于此。
即今广东廉江市西北石岭镇。清光绪《高州府志》卷10石城县:石岭墟在“县西北五十里”。
①在今河北衡水市东。《方舆纪要》卷14衡水县:长芦河“在县东,即横漳水也,亦曰胡卢河。旧自(深)州南流经县北,又东入武邑县境。今断续不常,涸溢无时,非复旧流也”。②又名沙河、西河。为长江支流。在今江苏
即今四川宣汉县、万源市之后河。《寰宇记》卷137东乡县:“分新安县于益迁、下蒲两水间置石州。”
在今重庆市荣昌县东。《方舆纪要》 卷69荣昌县: 峰高驿 “在治东,马驿也”。清设峰高铺。
五代晋置,在今河南林州市南五十里淇水之北。后废。北宋端拱元年(988)复置。金废。
即今江西萍乡市东南江西口。《清一统志·袁州府》:江西市“在萍乡县东南七十里,通吉安府安福县界”。在今江西省萍乡市东南。清属萍乡县。
清代乌梁海三部之一。因境内有唐努山,故名。清初归服后,分为五旗四十六佐领,属定边左副将军者二十五,属喀尔喀蒙古扎萨克图汗者五,属赛音诺颜者十三,属哲布尊丹巴胡图克图门徒者三,统于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副将军
清嘉庆三年(1798)置,属兴义府。治所即今兴义市。民国初属贵州贵西道。1923年直属贵州省。1987年改设兴义市。古旧县名。清嘉庆三年(1798年)废普安州判置,治今贵州省兴义市黄草坝镇。属兴义府。
汉长安建章宫台榭之 一。在今陕西西安市西北。《汉书·郊祀志》 卷下: 汉武帝时 “立神明台、井干楼,高五十丈,辇道相属焉”。师古注引 《汉宫阁疏》 云: “神明台高五十丈,上有九室,恒置九天道士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