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
1912年改南澳厅置,后属广东潮循道。治所即今广东南澳县东北深澳镇。1920年直属广东省。1947年移治隆澳 (今南澳县治后宅镇)。
在广东省东部海面。属汕头市。由23个岛屿组成,面积106平方千米。人口7.3万。辖4镇。县人民政府驻后宅镇。台胞众多,是省著名的台胞之乡。西晋始有居民,为海阳县地。南朝梁普通四年(523年)义安郡改名瀛洲,因岛在瀛洲南,故称瀛南。隋以瀛南泊船之地而改南澳。明万历四年(1576年)分属广东饶平和福建诏安二县。清雍正十年(1732年)析饶平县深澳、隆澳及福建诏安县云澳、青澳和附近小屿,置南澳直隶厅,治深澳。南澳,中分四澳,最南为南澳,东为青澳,北为深澳,西为隆澳,后诸澳以南为总名;澳,指船舶停泊之处,故名。1912年改南澳县,属潮循道。1937年迁治后宅镇。1949年属潮汕专区。1952年改为澄海县的一个特区。1958年并入饶平县,称南澳公社。1959年复县制。1970年属汕头地区,1983年属汕头市。地处粤东沿岸最东的大陆岛——南澳岛。属丘陵性海岛。南澳岛西半部高嶂海拔587.1米,为全县最高点。岛中部有小块平原。属南亚热带湿润气候。以渔业为主,盛产鱿鱼、龙虾、石斑鱼、对虾、紫菜、江瑶、膏蟹。特产宅鱿、澳菜。产稻和甘薯。有食品、纺织、机械等厂。为省级海岛开发试验区,是著名的海岛旅游区和水产出口生产基地。岛内有公路、港口。古迹有宋井、雄镇关、猎屿铳城、太子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