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野 (壄) 县
“壄” 又作 “埜”或 “野”。秦置,属九江郡。治所在今江西南康县西南章水南岸。《淮南子·人间训》: “秦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守南野之界。” 即此。西汉属豫章郡。东汉始改“壄” 为 “野”,作南野县。三国吴属庐陵郡。西晋属南康郡。隋初废入南康县。
“壄” 又作 “埜”或 “野”。秦置,属九江郡。治所在今江西南康县西南章水南岸。《淮南子·人间训》: “秦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守南野之界。” 即此。西汉属豫章郡。东汉始改“壄” 为 “野”,作南野县。三国吴属庐陵郡。西晋属南康郡。隋初废入南康县。
即今福建德化县西北赤水镇。《元丰九域志》卷9:德化县有“赤水一铁场”。《清一统志·永春州》 引《旧志》:赤水市“在县西北六十里。地名赤水隔,当大田、尤溪之冲。有上、下二街”。在贵州省北部、赤水河下游,
即巴尔库勒淖尔。在今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西北十五里。《清一统志·镇西府》:巴尔库勒海“旧音巴里坤淖尔”。古称蒲类海。又名巴里坤南湖,系临巴里坤县城得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城西北。系
在今新疆库车县城西二十里路旁的山沟内。传古代有国王为避女儿命中注定要被毒蝎蜇死的灾难,在此建高台让其居住,后女儿被国王所送苹果中爬出的毒蝎蜇死,遂称此地为“克孜尔尕哈”,维吾尔语意为“姑娘留在那里”。
即今四川威远县东北高石镇。清嘉庆《威远县志》 卷 2: 高石场 “在北乡。离城三十里”。
在今河南中牟县东北滨河。北齐时戍守处。《周书·武帝纪下》:北周建德四年(575),“齐王宪及于翼、李穆等所在克捷,降拔三十余城,皆弃而不守。唯以王药城要害,令仪同三司韩正守之。正寻以城降齐”。在今河南
为古九河之一。亦作钩般。又作钩股。在今河北东光县之南,山东德州市之北。《汉书·地理志》 平原郡般县注: “师古曰: ‘ 《尔雅》 说九河云“钩般”,郭璞以为水曲如钩。’” 《清一统志· 武定府》: 钩
即今四川渠县东北临巴镇。清同治 《渠县志》 卷4: 林坝场在 “县东三十里”。
即今西藏加查县西南拉绥。《清一统志 ·西藏》 卫地诸城: 拉巴随城 “在喇萨东南四百四十里”。拉巴随又作拉岁、拉载。清雍正年间置,在今西藏自治区加查县西南拉绥区。
即今湖北安陆市东北四十二里接官乡。清光绪 《湖北全省分图》: 安陆县东北有接官厅铺。
①秦、汉、唐等定都今陕西的王朝,称函谷关或潼关以西王畿附近地区为关内;对关内而言,又称关东地区为关外。②旧称山海关以外的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为关外。③旧称今四川康定以西地区为关外,因县治打箭炉位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