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县
西汉置,属九江郡。治所在今安徽合肥市西二里。《水经·施水注》:“盖夏水暴长,施合于肥,故曰合肥。”东汉为合肥侯国。三国魏复为合肥县,移治今合肥市西北。西晋属淮南郡,复还旧治。东晋改名汝阴县。隋开皇初复为合肥县,为庐州治。大业初为庐江郡治。唐移治今合肥市,为庐州治。元为庐州路治。明为庐州府治。民国初属安徽安庆道。1928年直属安徽省。1949年改设合肥市。
古旧县名。西汉置,治今安徽省合肥市。属九江郡。东汉改为侯国,后复为县。东晋改汝阴县。隋开皇初复名合肥县。东汉末曾为扬州治,隋、唐以后历为庐江郡、庐州、庐州路、庐州府治。1949年撤销,城区改设合肥市,县境分别改设肥东、肥西两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