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
①隋开皇中改庐陵郡置,治所在庐陵县(今江西吉水县北)。大业初复为庐陵郡。唐武德五年(622)改为吉州。永淳元年(682)与县治庐陵县同徙治今江西吉安市。天宝元年(742)改为庐陵郡,乾元元年(758)复为吉州。唐时辖境相当今江西新干、泰和间的赣江流域及安福、永新等县地。元至元十四年(1277)升为吉州路。元贞元年(1295)改名吉安路。五代以来为瓷业中心。宋时在州南永和市烧造的白、黑两种吉州窑,和宋末的碎器窑,均称佳品。
②金明昌元年(1190)改耿州置,治所在吉乡县(今山西吉县)。辖境相当今山西吉县、乡宁等县地。元属晋宁路。明属平阳府。清雍正二年(1724)升为直隶州,乾隆三十七年(1772)复属平阳府。1912年降为吉县。
(1)隋开皇十年(590年)置,治庐陵县(今江西吉水县东北),唐永淳元年(682年)移治今江西省吉安市。因吉水得名。唐辖境相当今江西省新干、万安两县间赣江流域及安福、永新等县地。北宋初分东北部置临江军,属江南西路,辖境缩小。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为吉州路。宋时在州南永和镇烧造的白、黑两种吉州窑,和宋末的碎器窑,均称佳品。(2)金明昌元年(1190年)改耿州置,治吉乡县(今山西吉县)。属河东南路。辖境相当今山西省吉县、乡宁等县地。蒙古至元二年(1265年)吉乡县省入州。属晋宁路。清雍正二年(1724年)升为直隶州,属山西省。辖境扩至蒲县等地。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降为散州,不辖县。属平阳府。1912年改为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