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
1949年由安阳县城区及近郊析置,属平原省。治所即今河南安阳市。1952年划属河南省。
在河南省北部。面积 7413 平方千米(市辖区247平方千米)。人口533.2万(市辖区 1007.6 万)。辖文峰、北关、殷都、龙安4区和安阳、汤阴、内黄、滑县4县,代管林州市。市人民政府驻北关区。商为相地,河㵐甲都此。后盘庚从奄迁都于此,称殷。西周先属邶国,后属卫国。春秋先属卫,后为晋东阳地。战国为魏宁新中邑,秦改名安阳。《史记·赵世家》:“(惠文王)二十四年,廉颇将,攻魏……攻安阳,取之。”即此。秦置安阳县,属河内郡。西汉废。西晋复置,属魏郡。东魏天平初废入邺县。北周大象二年(580年)移相州、魏郡及邺县于安阳城(今安阳市)。隋开皇十年(590年)改邺县为安阳县,属相州。大业年间为魏郡治。唐武德初改魏郡为相州,天宝元年(742年)改邺郡,乾元元年(758年)复改相州。金明昌三年(1192年)升相州置彰德府。蒙古至元二年(1265年)改彰德路。明洪武元年(1368年)复为彰德府。清因之。1913年废府为县,属豫北道,1949年析安阳县城及近郊置安阳市,为平原省辖市(地级),又为安阳专员公署驻地。1952年市属河南省,县属安阳专区。1958年属新乡专区,1961年属安阳专区,1969年改属安阳地区。1982年复为河南地级市。1983年安阳地区撤销,所属安阳、淇县、浚县、林县、汤阴五县划入。1994年林县改设林州市。地处太行山东麓山地、丘陵、山前平原和黄卫冲积平原区,地势西高东低。漳河、洹河、謻河、汤河、卫河流经境内。属南温带半干旱气候。农产有小麦、玉米、谷子、稻、甘薯、豆类、油料作物、棉花等。矿产有煤、铁、铜、石英、石灰石、石膏、大理石等。工业有采矿、钢铁、纺织、电子、机械、化工、制药、食品、农机修造、农副产品加工等。京广铁路纵贯南北,安李和汤濮铁路横穿东西,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和鹤台、安大、新河、汤长、安林、新范等公路经过境内。名胜古迹有殷墟、天宁寺塔、袁林(即袁世凯墓)、彰德府城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