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
①北魏太平真君二年 (441) 置,为赵兴郡治。治所即今甘肃宁县。《元和志》 卷3定安县:“取定俗安人为义。” 隋开皇三年 (583) 为宁州治。大业初为北安郡治。唐复为宁州治。金大定七年(1167) 改为安定县。
②南朝宋改安定县置,属交趾郡。治所在今越南南河省南定县西北红河南岸。南齐废。
③辽置,属蔚州。治所在今河北蔚县东北。金贞祐二年 (1214) 升为定安州。元复为县,属蔚州。明初废。
④元至元三十一年 (1294) 置,属琼州。治所在今海南省定安县东南。天历二年 (1329) 升为南建州,移今治。明洪武元年 (1368) 复改定安县,属琼州府。民国初属广东琼崖道。1920年直属广东省。1988年划归海南省。
⑤元改邛水县置,属思州安抚司。治所即今贵州三穗县。后复改邛水县。
(1)古县名。(1)北魏置,治今河南省光山县西南。属潢川郡。南朝梁天监元年(502年)废。(2)北魏太平真君二年(441年)置,治今甘肃省宁县。为赵兴郡治。太和十一年(487年)为班州治。十四年为邠州治。金大定七年(1167年)改安定县。(3)南朝宋改安定县置,治今越南南定省南定西北红河南岸。属交趾郡。齐废。(4)辽置,治今河北省蔚县东北。属蔚州。金贞祐三年(1215年)升为定安州。元复降为县,仍属蔚州。明初省。(2)今县名。在海南省海南岛东北部、南渡江中游南畔。省直辖行政单位。面积 1187 平方千米。人口31.2万。辖10镇。县人民政府驻定城镇。唐属琼山县地,咸通五年(864年)于琼山县西南境黎峒置忠州(今黎母山下)。寻废。五代至宋属琼山县地。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平章阔里吉思镇压海南“黎乱”,建议割琼山县南境并新附一部分黎峒设置定安县。次年元月立县。县治设于新寨岭下南资都(今县境南部),隶属琼州府。县名定安,取“平定安宝”之意。元天历二年(1329年),升定安县为南建州,州治设于琼牙乡(今龙门镇境内),隶属乾宁安抚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废南建州,复为定安县,隶属琼州府。县治迁至南渡江畔今址(即定城镇)。清至民国仍沿明制,建置不变。1914—1920年属琼崖道。1948年属海南特别行政区。1950年属广东省海南行政区。1959年与屯昌县合并称定昌县,治屯昌镇。1961年复置,治定城镇。1988年后属海南省。地处南渡江中下游平原区,河网密集。属北热带湿润气候。产稻、甘薯、甘蔗、橡胶、胡椒、咖啡、椰子、茶叶、槟榔和巴戟、砂仁等南药。南海农场是全国最大的茶场之一,所产红茶、绿茶90%出口。工业有制糖、食品、爆竹等厂。223、224国道从东部和西部境内通过,有辟的东线高速公路横贯县境。古迹有见龙塔(又名仙沟塔),明代官居江西布政使胡廉故居、胡氏宗祠,明代官居南京礼部尚书王弘诲故居的龙梅村八角殿、太史坊,清代一甲三名探花及第的高林村张岳崧故居、张氏宗祠等。旅游胜地有南丽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