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县
①唐武德二年 (619) 置,属嶲州。治所即今四川盐源县。一说在盐源县东北卫城。《元和志》卷32嶲州昆明县: “盖南接昆明之地,因以为名。”至德二载 (757) 没入吐蕃。《资治通鉴》: 唐贞元十一年 (795),“南诏攻吐蕃昆明城,取之”。即此。十七年 (801) 收复,后没于南诏。南诏曾置香城郡于此。
②蒙古宪宗四年 (1254) 置昆明千户,元至元十二年 (1275) 改昆明县,属善州,为中庆路治。治所即今云南昆明市。《通典》 卷187: “昆弥国,一曰昆明,西南夷也。” 县以昆明夷为名。明、清为云南府治。南明时期曾改名昆海县。民国初为云南滇中道驻地、云南省会。1916年废滇中道,仅为省会。抗日战争时期迁治官渡 (今昆明市南二十里官渡镇)。1946年改名谷昌县。1950年复名昆明县,治所迁回昆明市。1953年撤销,并入昆明市。
(1)古县名。唐武德二年(619年)置,治今四川省盐源县东北卫城。为汉定莋县故地。属嶲州。天宝末地入吐蕃,贞元十一年(795年)又入南诏,南诏设香城郡于此。(2)古旧县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置,治今云南省昆明市。属善州。二十一年州废,以县为中庆路治。明、清为云南府治。1913年废府留县。1928年县城区析置昆明市(1935年核准)。1945年改名谷昌县,迁治官渡。1949年复名昆明县,1952年并入昆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