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
①北魏宣武帝时置,为落丛郡治。治所在今陕西略阳县西北徐家坪乡明水坝村。西魏改名落丛县。
②1929年改明水设治局置,属黑龙江省。治所在兴隆镇 (今黑龙江省明水县)。民国 《黑龙江志稿》卷2: 明水县 “境南有明水泉,故名”。
(1)古县名。北魏置,治今陕西省略阳县西乐素河南。属洛丛郡。西魏改名落丛县。(2)今县名。在黑龙江省中西部。属绥化市。面积 2308 平方千米。人口34.3万。属绥化市。辖5镇、10乡。县人民政府驻明水镇。因距齐齐哈尔330里,故原称三百三。后因城东南有一明水泉而改名。清属杜尔伯特旗,民国初年分属青冈县、林甸县和拜泉县。1923年设明水设治局,属龙江道。1929年改明水县,治今址,直属黑龙江省。1947年2月属黑嫩省,同年9月复属黑龙江省。1956年改属嫩江专区(1968年改地区)。1999年属绥化市。地处松嫩平原北部,通肯河流经东境。属中温带半湿润气候。农业主产玉米、大豆、小麦、甜菜、亚麻等。工业有亚麻加工、酿酒、制药、建材等。202国道经此,公路交通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