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
明洪武四年 (1371) 改曹州置,属济宁府。治所即今山东曹县。十八年 (1385) 改属兖州府。正统十年 (1445) 县属曹州,仍隶兖州府。清属曹州府。民国初属山东济宁道。1925年属曹濮道。1928年直属山东省。
在山东省西南部,邻接河南省。属菏泽市。面积 1969 平方千米。人口142.3万。辖16镇、9乡。县人民政府驻曹城镇。明洪武四年(1371年)降曹州为县,治今址,属济宁府。正统十年(1445年)复置曹州(今菏泽市)。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曹州升府,曹县因属曹州府。1914年属济宁道,1925年属曹濮道,1928年直属山东省。1940年民主政权在县境西北部置抗日曹县。1943年为纪念冀鲁豫行政区第五专区专员刘齐滨烈士改县名为齐滨县。在青堌集又建曹县。1945年撤曹县,同年9月在曹县城建曹县,归湖西专区。1949年属平原省菏泽专区,齐滨县并入。1952年撤平原省,归山东省。1958年撤菏泽专区,曹县属济宁专区。1959年复置,曹县还属。1967年属菏泽地区。2000年菏泽地区撤销,属菏泽市。地处黄河冲积平原、黄河故道北岸,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境内有东鱼河南支、白花河、曹北河、团结河、胜利河、黄白河、杨河等。属南温带半湿润气候。农产以小麦、玉米、棉花为主。为全国粮食生产基地县、优质棉基地县、活牛出口和青山羊生产基地县、平原绿化先进县。名吃“曹县烧牛肉”享有盛名。有食品、纺织、服装、化工、机械、建材、体育器材等厂。京九铁路纵贯县境;滨郑、聊商、枣曹、临商、济商、鱼曹、刘民等公路经此。有“戏剧之乡”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