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
1939年置,属吉林省。治所即今黑龙江省林口县。1945年划归合江省。1949年划归松江省。1954年划归黑龙江省。
在黑龙江省东南部。属牡丹江市。面积 7184.7 平方千米。人口44.8万。辖9镇、3乡。县人民政府驻林口镇。地处老爷岭和张广才岭交接的峡口地带,森林茂密,有“森林之口”之称,故名。汉以前称肃慎,唐初为黑水都督府所辖,清乾隆五年(1740年)为三姓副都统辖地,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为吉林行省依兰道所辖。1939年设林口县,治今址。原属吉林省,1945年属合江省,1946年属绥宁省,1949年改属松江省,1954年改属黑龙江省。原为省直辖,1956年划归牡丹江专区(1968年改地区)。1983年属牡丹江市。境内群山起伏,地势四周高,中间略低。属中温带湿润气候。农业主产玉米、大豆、小麦、稻、烤烟等。工业有烟草、石材、机械、仪表、橡胶等。图佳铁路、201国道经此。为“八女投江”英雄事迹发生地,建有八女英雄纪念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