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
①西汉置,属桂阳郡。治所即今广东连州市。《寰宇记》 卷117桂阳县: “在桂水之阳,以为名。” 三国吴属始兴郡。南朝梁天监六年 (507) 为阳山郡治。隋开皇十年 (590) 为连州治。大业初为熙平郡治。唐武德四年 (621) 复为连州治。天宝元年(742) 为连山郡治,乾元元年 (758) 为连州治。元至元十七年 (1280) 为连州路治,十九年 (1282) 升为桂阳州。
②北宋太平兴国初改郴义县置,属郴州。治所在今湖南汝城县南。太平兴国三年 (978) 移治今汝城县。元属郴州路。明、清属郴州。1913年改名汝城县。
③1913年改桂阳州置,属湖南衡阳道。治所即今湖南桂阳县。1922年直属湖南省。
(1)古县名。汉置,治今广东省连州市。因处桂山之南,故名。自汉至南朝陈,历属桂阳郡、始兴郡、阳山郡。隋先后为连州、熙平郡治。唐、宋为连州治。元至元十九年(1282年)升为桂阳州。(2)古旧县名。北宋太平兴国元年(976年)避太宗赵光义讳,改郴义县置。治今湖南省汝城县南石塘村,三年移治今汝城县。属郴州。元属郴州路。明、清属郴州。1913年因与本省桂阳州重名,改名汝城县。(3)今县名。在湖南省东南部、湘江支流舂陵水中游。属郴州市。面积 2954 平方千米。人口78.7万。辖14镇、25乡。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西汉为郴县地。东晋分郴县置平阳县,治于今城关镇,属平阳郡。南朝陈县省。大业末萧铣复置平阳县,属桂阳郡。唐武德七年(624年)废,八年复置,属郴州。元和初于平阳县设桂阳监。唐末马氏省平阳县入监。北宋天禧三年(1019年)复置平阳县于为桂阳监。南宋绍兴三年(1133年)升监为桂阳军,仍治平阳县。《舆地纪胜》桂阳军:“以其在桂洞之南,故曰桂阳。”元为桂阳路治。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桂阳府;九年降为县,并省府治平阳县,十三年升为州,属衡州府。清雍正十年(1732年)升直隶州。1913年废州改为桂阳县。1914属衡阳道,1922年直属省。1949年属郴县专区,1951年属郴州专区。1952年属湘南行政区,1954年复属郴县专区。1959年新田县并入。1960年属郴州专区。1961年原新田县析出。1968年属郴州地区,1994年属郴州市。地处湘南中低山区中部,地形以山地为主。舂陵水自西南向东北流贯,支流甚多。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农产以稻、甘薯、玉米、花生、大豆为主,为全国八大产烟县之一。林产有松、杉、油茶、楠竹。矿产有煤、铁、铜、锰、铅、锌、锑、钼、石墨等。工业有汽车修配、农机、化肥、棉织、酿酒、卷烟等厂。郴嘉窄轨铁路经过县境。公路有衡桂、郴道、桂临、桂宁等干线。舂陵水可通木船。纪念地有欧阳海烈士铜像。古迹有宋建东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