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列河
亦作毕里河。即今辽宁盖州市东南碧流河。《新唐书·高丽传》:乾封元年(666)征高丽,诏刘仁愿出毕列道。《方舆纪要》卷37盖州卫。毕里河“本作毕列河。……毕列道盖以此水名。俗讹为毕利河”。
亦作毕里河。即今辽宁盖州市东南碧流河。《新唐书·高丽传》:乾封元年(666)征高丽,诏刘仁愿出毕列道。《方舆纪要》卷37盖州卫。毕里河“本作毕列河。……毕列道盖以此水名。俗讹为毕利河”。
①在今山西天镇县城西街。始建于唐。原名法华寺。辽开泰八年 (1019) 曾大修。明宣德五年 (1430) 千户熊谅奏改今名。②在今江苏淮阴市。清雍正十三年奉旨动帑兴修,乾隆四年 (1739) 建成。为
①唐置羁縻州,属邕州都督府。治所在今广西右江流域。北宋改为归城州。②北宋改归诚羁縻州置,属邕州右江道。治所在今广西右江流域。后废。
民国置,即今山东莱西市西南二十四里孙受乡。明初孙受建村,故名。在山东省莱西市中南部。面积69.5平方千米。人口3.5万。镇人民政府驻孙受,人口 1000。传明初孙受建村,故名;一说明崇祯年间,兵科给事
即查渎。一名柤塘。在今浙江萧山市西南。《水经· 渐江水注》: “浙江又东径柤塘,谓之柤渎。” 即此。
金初置,治所在东京辽阳府(今辽宁辽阳市老城)。辖境相当今辽宁辽河以东,法库县、清原满族自治县以南及吉林通化、白山、集安三市一带。金末废。金改东京道置,治东京辽阳府(今辽宁辽阳市)。辖境约当今辽宁省东部
在今四川夹江县西北八里泾口。《旧唐书·地理志》 夹江县:“隋分龙游、平羌二县,于泾上置夹江县。今北八十里(十为衍文),有夹江废戍,即泾上地也。旧治泾上,武德元年,移于今治也。”
西汉元鼎六年 (前111) 置,属牂柯郡。治所在今云南砚山县西北四十六里维摩。三国蜀建兴三年 (225) 为兴古郡治。西晋郡治他移,仍属兴古郡。东晋复为郡治。永和三年 (347) 后改宛暖县。古县名。
在今四川梁平县东。《舆地纪胜》 卷179梁山军: 峰门山 “距军东一十五里。其山高大,顶有寒泉,两崖峻险,群峰对峙如门,因以名之”。南宋范成大 《峰门岭遇雨·泊梁山》 诗云: “行尽峰门千万丈,梁山鼓
1937年析巩留县置,属新疆省。治所即今新疆新源县。1939年改为新源设治局。又称恰克满设治局。1939年由巩留县析置,治那里格(今新疆新源县新源镇)。1942年更名新源设治局。
西汉置,属南阳郡。治所在今湖北丹江口市西北关门岩北。三国魏属南乡郡。晋属顺阳郡。南朝宋为始平侨郡治。梁又为兴州治。西魏为武当郡、丰州治。隋属淅阳郡。唐为均州治。显庆四年 (659)徙治今丹江口市西北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