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
西魏改安城县置,为罗州治。治所即今湖北竹山县。《元和志》卷21竹山县:“因黄竹岭以为名。”隋属房陵郡。唐属房州。南宋末移治今县南。元初还旧治。明洪武十年(1377)废。十三年(1380)复置,属襄阳府。成化十二年(1476)改属郧阳府。民国初属湖北襄阳道。1932年直属湖北省。
在湖北省西北部,西北邻陕西省,南邻重庆市。属十堰市。面积 3890 平方千米。人口44.7万。辖9镇、8乡。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战国秦置上庸县(治今县西南),属汉中郡。南朝梁析上庸置安城县。西魏改安城为竹山县(治今址),以县境黄竹山得名,为罗州治。《元和郡县志》房州竹山县:“因黄竹岭以为名也。”并载:“黄竹山,在县北一百里。山上竹色皆黄,因以为名也。”隋开皇十八年(598年)为房州治,大业初废州。唐武德元年(618年)复置。宋、元属房州。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属郧阳府。1914年属襄阳道,1949年属陕西省两郧专区。1950年属湖北省郧阳专区。1952年属襄阳专区。1965年属郧阳专区。1970年属郧阳地区。1994年属十堰市。地处鄂西北山地,北部属武当山;南部属大巴山,海拔多在 1500 米以上,仅中部河谷有狭小坪坝。堵河自西南向东北流经中部,主要支流为深河、霍河、苦桃河。属北亚热带湿润气候。主产玉米、稻、薯类、油料。有油桐、油茶、生漆等经济林和五倍子、黄连、天麻等药材。矿产有石煤、铁、硫黄、大理石、石灰石、轻稀土,多绿松石。有建材、农机、木材加工、食品等厂。316国道、白竹、竹洪等公路经此,堵河为南水北调“引水济汉”中线工程的输水通道,长年通航。名胜古迹有文峰塔、施洋烈士旧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