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县
西汉置,属武陵郡。治所在今湖南常德市东北六十里。东汉改为汉寿县。
(1)古县名。西汉置,治今湖南省常德市东北断港头乡城址村。为武陵郡治。南临渐水。东汉阳嘉三年(134年)改为汉寿县。(2)今县名。在西藏自治区东北部、唐古拉山南麓。属那曲地区。面积5800平方千米。人口3.6万。辖1镇、11乡。县人民政府驻亚拉镇。索,系用汉字译写的藏语地名,意为“蒙古族”。曾译琐庄、锁庄子、索格,还写为所宗、索克、索真登寺。元为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地。明时在这一带形成了霍尔三十九族,即指蒙古人的三十九个部落,简称“三十九族”。今县境就为原三十九族辖地。先归占据青海的厄鲁特蒙古土默特等部管辖,明崇祯十年(1637年)又被和硕特部固始汗统辖。清顺治时始管辖该地。雍正三年(1725年)归青海办事大臣辖,设三十九族“基巧”(总管),直属理藩院夷情衙门。乾隆十六年(1751年)归驻藏大臣直辖。1916年原西藏噶厦地方政府将三十九族改置“霍尔基”(即霍尔地区总管)。1942年又将霍尔基划入新建的“绛曲基巧”(即藏北总管),把三十九族先后被分置为丁青、巴青、比如、色札、聂荣、尺牍六宗。而三十九族辖区的索巴、荣布、军巴三部落,于1916年另置索宗,划归哲蚌寺辖。1951年属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辖。1960年改设索县,属那曲专区。1962年将边坝县江达区划入索县辖。1970年属那曲地区。地处怒江上游,属西高东低的倾斜地势,平均海拔3500米左右。属高原亚寒带气候。为以牧业为主的县,放牧有牦牛、犏牛、藏系绵羊、山羊等。农产有青稞、小麦、豌豆、油菜籽、马铃薯等。野生动物有雪豹、岩羊、猞猁、水獭、黄羊、熊等。产冬虫夏草、贝母、知母、黄连、茯苓、党参、雪莲、黄芪等药材。矿产有锡、铅、煤、硫黄、石膏等。有木材加工厂以及民族手工业产品氆氇、卡垫、制陶等。黑昌公路经县驻地,可与青藏公路相连,通抵拉萨。古迹有赞丹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