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卫官
官名统称。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仿唐制置亲卫、勋卫、翊卫等三卫官,以三卫郎 (后改三卫侍郎)一人为长官,三卫中郎二人为副长官,其下分置三卫博士、三卫主簿,亲卫、勋卫、翊卫郎及中郎。皆以贤德、勋戚之后为之,掌殿陛宿卫之事,立于起居郎之前。五年废。
武职侍从官名。唐左右卫有亲卫、勋卫、翊卫官,掌宿卫仪仗。宋承唐制,于崇宁四年(公元1105年)置三卫官,以三卫郎一人为长官,中郎二人为副长官,亲卫府、翊卫府、勋卫府各置郎与郎中,率所属在殿陛立仗;亲卫立于殿上两旁,勋卫立于朵殿,翊卫立于两阶卫士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