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尹
清朝县主簿之别称。
清朝县主簿之别称。
明清吏部内部机构。明制有司务二人,从九品。清制有司务满、汉各一人,经承三人。掌收发外省衙门的文书。收到文书登记后,分交各司办理,并管理吏部任用吏员与杂役之事。厅下所属有承发科,额定设经承五人。
官名。清代监察御史有专巡视山东、河南工务御史一人,掌纠工务奸伪不法。称巡视工务御史。见《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崇德宫马群饲养蕃息之事。
官署名。唐朝置,为五房之一。玄宗开元(713—741) 中设于政事堂,与吏房、枢机房、户房、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北宋初期,枢密院承旨司置,掌兵马名籍及卒校迁补、筑城垒、防戍战守之事。神宗元丰 (107
见“议曹从事”。官名,即“议曹从事,”详此条。
官名,汉置,为主记室掾的简称,掌记录文书,督催期会。参看“主记室掾”条。
官名。十六国前秦、后秦置。统殿中兵,掌宫庭侍卫。前秦位在五校尉下。见《晋书·苻坚载记下》、《姚兴载记下》。
官名。唐朝门下省置二员、中书省置十员,流外四品,掌承传制敕。流外官名。唐代置,中书省员额十人,门下省员额二人,秩流外四品,掌传送制敕之事。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四年(993) 置,凡制敕有所不便者皆许封驳,依例施行之常程公事不得辄有留滞,设知给事中事为长官,以两制以上充任。不久废知给事中事,以本司隶银台司,由枢密直学士领之。后另设知封驳司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宰割牲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