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署
官署名。隋朝司农寺所统诸署之一,置令三员。唐朝置令二员、丞四员,掌苑囿园池之事,植果蔬以供朝会、祭祀及尚食诸司常料,有监事十员、府七员、史十四员、典事二十四员、掌固五员。北宋初因唐制,存其名而罕除。金朝属尚书省工部,置提点一员,章宗泰和八年(1208)创设,完颜永济大安二年 (1210) 省; 置令一员,掌诸苑园池沼、种植花木果蔬及承奉行幸舟船事; 初置丞一员,世宗大定七年(1167)增一员分司南京,以勾判兼之,大安三年复省一员; 有直长二员; 又有花木局都监、同监二员,宣宗贞祐三年(1215)罢,以同乐园管勾兼; 又有熙春园都监、同监三员,泰和四年置,贞祐三年省; 又有同乐园管勾二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