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统军使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东京都统军使司长官。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东京都统军使司长官。
官名。亦称“涓人”。宫内近侍。战国始置,掌清洁事务。秦汉沿置,主通书谒出入。《墨子·号令》: “谒者、执盾、中涓及妇人侍前者。”《汉书·萧何曹参传》颜师古注: “中涓,亲近之臣,若谒者、舍人之类。涓,
选官制度。清朝官员欲得实缺,需经保举,并于吏部登记,称“存记”,以按班选补。
汉时边远部族归附降属汉王朝,称臣为民叫内属。《汉书·贾捐之传》:“珠厓内属为郡久矣……民有慕义欲内属,便处(安置)之。”《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十二年春正月,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内属,于是置永昌郡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六“元符二年二月”条,记西夏遣使告哀,副使田快庸,其官称为程谟。
官署名。即都水监,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都水监。官署名。唐垂拱元年(公元685年)改都水监为水衡监,都水使者改为水衡都尉。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
官名。同“左一护军府副护军”。
官名。原为少数民族首领称号,十六国代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 (339) 沿用此名。《魏书·官氏志》:“其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各以多少称酋、庶长,分为南北部,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时帝弟觚监北部
科举制度。经会试、殿试,分三甲取中进士,谓之登科。唐制, 礼部试放榜, 只称及第,取得出身。复经吏部考试中式,方称登科,始得任官。如韩愈自称“四举于礼部乃一得,三选于吏部卒无成”,即指仅及第而未登科。
官名。金章宗泰和六年(1206)由同判大宗正事改名,从二品。官名。金置,泰和六年避睿宗讳,改大宗正府为大睦亲府,改同判大宗正事为同判大睦亲事,与其他长官共掌敦睦纠率宗属钦奉王命。见《金史·百官一·大宗
官署名。王府等级之一。南朝梁、陈低于皇弟、皇子府,高于蕃王府。置长史、司马、从事中郎、谘议参军及掾属、中录事、中记室、中直兵等参军,功曹史,录事、记室、中兵等参军,主簿、正参军、行参军等员。隋朝置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