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都苑四面监
官署名合称。即唐朝青城宫监、明德宫监、洛阳宫农圃监、食货监总称,高宗显庆二年(657)分别改为东都苑北、南、东、西四面监。
官署名合称。即唐朝青城宫监、明德宫监、洛阳宫农圃监、食货监总称,高宗显庆二年(657)分别改为东都苑北、南、东、西四面监。
官名。掌刑狱和理算钱谷,以皇室和投下怯薛官充任。秩正三品。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置三十一员,后增为四十一员。下设首领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秩正七品、从八品。吏属为蒙古必阇赤二人,汉人令史十二人,回
宋朝军职名。神宗实行将兵法后,每将之下分设部一级编制单位,以部将为统兵官。官名,汉置,军部之下统帅一部的小将,掌奉命领兵作战。《后汉书·邓寇列传》:“执金吾贾复在汝南,部将杀人于颍川,恂捕得系狱。”
见“荆湖等路行枢密院”。
官名。西汉属太常,为太祝令副贰,助令掌祭祀、东汉沿置,秩三百石,掌祝小神事。三国魏、北齐均置。官名,秦汉皆置,俸二百石,为太祝令的佐官,掌祝小神事(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太祝令”条。其后,三国
官名。金朝太后两宫官,掌承奉汤茶及酒果。秩正八品。
左右侍从之臣,有事则询问。见《后汉书·章帝纪》。《晋书·段灼传》:“臣无陆生之才,不在顾问之地。”(1)指左右侍从之臣,有事则咨询之。《后汉书·章帝纪》: “皆欲置于左右,顾问省纳。”《晋书·段灼传》
见“催纲官”。
元明以来地方之职役。清朝由州县派官充任。每甲辖数十百家,往往为一乡。乡中设乡约约束,有里长司劝化之事,而统归总甲管理,又,山西、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内亦设此官,位在十家长之上。每堡设牌头四名,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雕琢玉器。
官署名。明初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永乐五年 (1407) 始置,设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掌冰贮之事,以供宫廷生活需要。洪熙元年 (1425) 并入本监嘉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