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参加芝加哥博览会筹备委员会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为参加芝加哥博览会特设,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二十一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参加芝加哥博览会筹备委员会章程》规定,设委员长一人,由实业部部长兼任,综理本会一切事务;委员若干人,由部长聘任或就部员中委派主管司长、科长为当然委员;常务委员三至五人,由部长就委员中指派,襄助委员长处理一切事务。委员会内部分设三处:事务处,掌文件的收发、撰拟、保存,文件的编译及宣传,会场记录及编制图表统计,本会经费的预算、决算及会计事项,职员进退及印信的典守,本会庶务及不属各处事项;征品处,掌关于出品的征集研求及检定,出品分类及编制说明书、目录书、标签,出品的包装及解装,出品的转运及免税报关,出品的陈设及看守,出品的审查,出品人的接洽及交际事项;会务处,掌关于会场设计及绘图,会场建筑及招标,会场布置及卫生事项。每处设处长、副处长各一人,处理本处一切事务。处下设股,每股设主任一人及干事若干人,分理各股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