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省党部
中国国民党一省的最高党务机关。包括中国国民党省执行委员会及省监察委员会均由全省党员代表大会选出,受中央党部的指挥、监督,掌理本省党务。如无特别指明,省党部专指执行委员会而言。省党部与省政府之间的关系如下: 第一是监察。《中国国民党监察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该会之职权中有“稽核省政府之施政方针及政绩是否根据本党政纲及政策”,故监察委员会不但监察执行委员会,并且也监察政府。第二是建议。省党部对省政府的建议有两种方式:一为书面向省政府建议,一由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列席省政府委员会时提出口头建议。第三是协助。其方式有四:一是参加省政府的机关,即兼任省政府的职务;二是协助省政府执行公务;三是会同省政府执行公务或行使权力; 四是直接执行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