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给事中
官名。北魏置。为内廷派驻中部监察政务的官员。《魏书·阉官传》:“(苻承祖)因事为阉人,为文明太后所宠,自御厩令迁中部给事中,散骑常侍,辅国将军。”
官名。北魏置。为内廷派驻中部监察政务的官员。《魏书·阉官传》:“(苻承祖)因事为阉人,为文明太后所宠,自御厩令迁中部给事中,散骑常侍,辅国将军。”
监狱名。元置,由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的司狱司管辖。《元史·百官志六》说: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司狱司凡三:……一置于大都路,一置于北城兵马司,通领南城兵马司狱事。皇庆元年(公元1312年)以两司异禁,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低级外交使官,主掌对诸侯邦国福庆丧荒等事宜。《周礼·秋官》: “行夫,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掌邦国传遽之小事媺恶而无礼者。凡其使也
官名。又称斯卜剌、贝尔、琼万户。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地区南木林县境内。
官名。隋炀帝内官,无定员,视六品以下,趋侍左右。
官名。明清九卿之外部分寺卿之合称。明朝一般指太常寺卿、大仆寺卿、光禄寺卿、詹事、翰林学士、鸿胪寺卿、国子监祭酒,苑马寺卿、尚宝司卿。清朝一般指宗人府府丞、詹事、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禄寺卿、鸿胪寺卿、
女官名。南宋初置,掌知尚书内省事。
官署名。元置,见“尚供总管府”。
官制用语。宋朝翰林学士、知制诰、杂学士及馆阁等带职官员,因过犯被削夺职名,称落职。宋制,加馆职或贴职的官员,被撤销所加职名,称为落职。
官名。清末置,左右各一人,为理藩部的副长官。见“理藩部”。
官名。清末度支部通阜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