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太医局
官名。南宋太医局置,以京官充任,从八品,为太医局次官,位在判太医局下。
官名。南宋太医局置,以京官充任,从八品,为太医局次官,位在判太医局下。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的四班,与伏波将军同班,大通三年 (529)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八班。陈定为拟八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四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击鼓奏钟镈。《周礼·春官》:“镈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掌金奏之鼓。凡祭祀,鼓其金奏之乐。飨食、宾射、亦始之”。官名。掌管击
官名。自隋唐至清代鸦片战争前,历代均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为国家行政之总汇,各部均以尚书为长官,合称六部尚书。太平天国前期于东、北、翼三王府亦置六部尚书处理政务。东王府综理全国政务,故东殿六部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蛮隶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见“副司矢”。
明代军事系统的都司(行都司)、卫、所,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也是一种地理区域,统辖不属于行政系统管辖的疆土。明代卫所的疆土管辖可分以下四个类型:一为沿边卫所,其辖境从东北到西北以至西南的边疆地区,约占明代
官名。宋朝置,掌三省门钥。初以小使臣充任,南宋宁宗嘉定四年 (1211),以曾任知县、通判资序人充任。
官署名。明初工部四属部之一,洪武六年 (1373) 始置,掌经营造作之众务。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八人,十三年改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二十二年改称营部。
官名。明朝各苑马寺所属诸苑置,各一人,从九品,掌各苑牧马之事。
见“司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