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正
官名。①乐官之长。相传尧时已置。春秋战国沿之。分大、小乐正。属员有太师、瞽工等。《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昔有仍氏生女”,“乐正后夔取之”。《吕氏春秋·孟春》:“命乐正入学习舞。”高诱注:“乐正,乐官之长也。入学宫,教国子讲习羽籥之舞。”后世乐正地位较低。南朝梁太常卿下有乐正,掌乐事。隋炀帝改太乐署、清商署乐师称乐正,置十人。唐朝太乐署置八人、鼓吹署置四人,皆从九品下,助理本署令教习鼓乐。北宋太常寺亦置,掌声律。②后宫官。南朝宋明帝置。掌铨查六宫。官品第三。
官名。掌音乐,尧时夔曾任此官。荀子《成相》:“得后稷,五谷殖,夔为乐正鸟兽服。”《礼记·王制》:“乐正崇四术,立四教……凡入学以齿,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乐正。大乐正以告于王。”注:“乐正,乐官之长,掌国子之教……大胥、小胥,皆乐官属也。”唐代的乐正,为太常寺所属的太乐署中的低级官员,从九品下。见《新唐书·百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