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歌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云南清吏司

云南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云南司。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云南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泰陵等七卫之俸饷及管理大军仓、皇城四门仓、在外临清、德州、淮安诸仓与漕运之事。洪熙元年(1425)南京户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笔帖式、经承若干人。分置民科、支科、南漕科、北漕科、火房等机构办事。兼掌本省厂课及漕运事务。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明清刑部诸司之一。掌理云南省刑名之事。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兼掌顺天府、承运库、万全左等卫及蒲州千户所等处刑名之事。洪熙元年(1425)南京刑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经承若干人、兼掌收办镶黄旗、东直门、云南道御史之文移与堂印封启之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猜你喜欢

  • 周师

    官名。西周置。国都成周的太师、周王辅弼大臣。《守宫盘铭》: “王在周。周师光守宫事”,“守宫对扬周师厘。”

  • 津吏

    官名。春秋时吴国置。掌理渡口。官名。掌管渡口桥梁。《吴越春秋·阖闾内传》:“(椒丘訢)过淮津,欲饮马于津;津吏曰:水中有神。”《列女传·辩通·赵津女娟传》:“初,简子南击楚,与律吏期;简子至,津吏醉卧

  • 都讲

    主持学舍之人。《后汉书·侯霸传》: “师事九江太守房元,治《谷梁春秋》,为元都讲。”《魏书·祖莹传》: “时中书博士张天龙讲《尚书》,选为都讲。”主讲经书的人。《后汉书·杨震传》:“后有冠雀衔三鱣,飞

  • 成忠郎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左班殿直置,正九品,属小使臣。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左班殿直为成忠郎,秩正九品。

  • 右翼军都统

    武官名。辽置, 见“右翼军都统所”。

  • 校曹

    参见“典校”。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三国魏、吴皆置,掌监督刺探军政大臣,为帝王耳目,校曹,又名“校事”。《三国志·吴书·陆顗传》:“夫校事,吏民之仇也。先帝末年,虽有吕壹、钱钦,寻皆诛夷。以谢百姓,今

  • 右校署令丞

    官名。秦汉始置右校令丞,三国魏与西晋沿置,东晋与南朝宋齐不设,梁陈复设。北齐太府寺置左校令及丞,而无右校。可能是同东晋南朝之制并右校之职于左校。隋唐改隶将作监,掌供版筑、泥涂、粉刷之事。隋制设令二人,

  • 河南经略司

    官署名。元朝置。又称河南道经略司、屯田经略司。宪宗二年(1252),管领汉地军国庶事的忽必烈请准在汴梁(今河南开封)设立经略司,在唐、邓等州屯田镇戍,掌管河南军民政务和财赋收入。设经略使、参议等职。宪

  • 司环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环人中士四人,掌迎送宾客并为之守卫,负责人员器物的安全。北周仿《周礼》之制置司环中士,正二命;司环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宾部中大夫。

  • 提牢主事

    官名。明清皆置,简称提牢。见“提牢”条。官名。见“提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