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内外城地方检察厅检察长
官名。清末京师地方检察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正五品。掌领本厅所司检察事宜,监督所属各官。
官名。清末京师地方检察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正五品。掌领本厅所司检察事宜,监督所属各官。
见“发敕司”。流外官名。宋初置于中书门下后省,掌发制敕之事。
官名。明朝六科属官。洪武(1368—1398)中改原元士而置,共八十一人,取六科为事之本源之意。二十四年,复改名给事中。官名。给事中的别称。明洪武二十二年,改给事中为源士。见《明史·职官三》,参看“给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
官名。北周置。《周书·静帝记》: “随公杨坚为都督内外诸军事。”即“都督中外诸军事”,为避杨坚父讳而改。参见“都督中外诸军事”。
杂任职名。隋太医署有主药二人,唐于殿中省尚药局置十二人,太常寺太医署置八人,宗正寺陵台置四人,掌药物的刮削筛。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左卫次官,置一人。
宋朝巡检与县尉合称。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官。掌本宫所属马群。设官有侍中、敞使。
海关征税部海班、海事部运输科与巡船班的洋员,地位在管驾官之下。见“征税部”、“海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