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歌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京朝官

京朝官

宋代文臣本官阶组成部分之一。唐代的常参官,至宋称为朝官,而称未常参官为京官,合称京朝官。京朝官为文臣叙迁之阶的较高级部分,共分四十二阶,其顺序如下:一、太师;二、太尉;三、太傅;四、太保;五、太子太师;六、太子太傅;七、太子太保;八、太子少师;九、太子少傅;十、太子少保;十一、吏部尚书;十二、兵部尚书;十三、户部尚书;十四、刑部尚书;十五、礼部尚书;十六、工部尚书:十七、左、右丞;十八、吏、兵两部侍郎;十九、户、刑两部侍郎;二十、礼、工两部侍郎;二十一、中书舍人,太子宾客,给事中;二十二、秘书监,左右谏议大夫;二十三、光禄卿;二十四、卫尉卿;二十五、少府监;二十六、司农卿;二十七、太常少卿,光禄少卿,左右司郎中;二十八、卫尉,司农卿;二十九、前行郎中;三十、中行郎中;三十一、后行郎中;三十二、前行员外郎;三十三、中行员外郎,侍御史,起居郎,起居舍人;三十四、后行员外郎,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三十五、太常博士,国子博士,监察御史,左右正言;三十六、殿中丞, 太常丞, 宗正丞, 秘书丞,著作郎;三十七;太子中允,赞善大夫, 太子中舍人, 太子洗马; 三十八、大理寺丞,著作佐郎;三十九、诸寺监丞,四十、大理评事;四十一、太常寺太祝,太常寺奉礼郎;四十二诸寺监主簿。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始另以阶官易本官阶之名,定京朝官阶官为二十五阶(其中通直郎以上称为朝官,宣德郎至承务郎统称京官),至大观二年(公元年)增置为三十阶。参见“历代官制表析”部分元丰改制后“京朝官阶官”。

猜你喜欢

  • 翰林医官局

    官署名。宋初置翰林医官院,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改院为局,属内侍省的翰林院。掌以医药侍奉皇帝,治疗疾病。以翰林医官使与副使为正副主官,亦有差人内内侍省官主管医官局者;下设直局、医官、医学、祇候等。

  • 抚民通判

    参见“抚民同知”。

  • 弩坊署令

    官名。即弩坊令。

  • 三署

    汉朝光禄勋属下左、右、五官二官署合称。三署各置中郎将分领郎官。西汉五官、左、右三署辖中郎 (一说辖中郎、谒者、侍郎),别有车、户、骑三署,辖郎中。东汉时省车、户、骑,唯置五官、左、右署,中郎、侍郎、郎

  • 宝文阁勾当

    官名。宋置,见“宝文阁”。

  • 都船令

    官名。西汉置。初属中尉,主都船狱,有三丞。或以都船狱令为治水官。武帝太初元年(前104)中尉更名执金吾后改属之。东汉省。官名,汉置,属执金吾,掌治水。有三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中尉》、《后汉书·

  • 检正官

    官名。宋朝中书门下属吏。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检正五房公事一人,总领孔目房、吏房、户房、兵礼房、刑房之事; 诸房各置检正公事二人,皆以京朝官充任。若以选人充任,则称习学公事。元丰(1078—10

  • 政事堂主计局

    北洋政府总统府政事堂直辖机关。政事堂成立时设置,袁世凯通过它把财政部和审计处的职权集中在自己手中。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八日公布的《大总统府政事堂主计局官制》的规定,其职权如下:一、筹议财

  •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官署名。简称“总理衙门”、“总署”、“译署”。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即办理洋务及外交事务的总机构。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年1月)设。其后,管理权限不断扩大。掌外交、通商、侨务、边防、海防、水师,以

  • 司门第巴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为唐古特文官。员额三人,其职掌为管理门户。